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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14年省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10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2014年7月31日通过)

  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听取了省财政厅厅长李岷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省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说明》,对省人民政府提出的2014年省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进行了审查,同意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2014年省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14年省本级

                         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

省人大常委会:

  2014年国务院决定继续代理地方发行4000亿元政府债券,核定我省规模为112亿元,债券期限分为3年、5年、7年三种,结构比例为4:4:2。按照中央规定,债券资金实行预算管理,我省112亿元的政府债券收支要全额纳入2014年省本级财政预算,受地方政府债券数额增加、中央扶贫生态移民补助资金安排调整及其他政策等因素影响,执行中预算收支发生了一些变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和国务院有关要求,年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省本级财政预算需作调整。

  一、112亿元地方政府债券的安排情况

  按照国务院规定,债券资金应优先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普通公路建设发展等重大公益性项目支出,债务风险较高的地区应主要用于在建公益性项目后续融资,严格控制安排能够通过市场化方式筹资的投资项目,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根据财政部规定,我们已按照上年债券规模100亿元的50%,即50亿元编入2014年省本级年初预算,并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批准。结合我省2014年重点项目投入情况,剩余62亿元债券安排如下:

  (一)省本级支出39.1亿元。用于涉及全省性的民生及重点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增加重点基础设施建设资金24.38亿元,其中,快速铁路建设11.98亿元、高速公路建设6亿元、龙洞堡机场三期建设3亿元、地下水开发利用建设3亿元、烟水工程配套0.4亿元。二是增加保障性住房省级配套资金1.88亿元,其中,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1.41亿元、农村危房改造0.47亿元。三是教育类项目资金2.1亿元,其中,贵州理工学院征地拆迁补偿费用1.5亿元、组建贵州大学大数据科学与工程学院0.6亿元。四是省再担保公司注册资本金8.1亿元。五是预留2014年新增中央公益性项目省级配套支出2.64亿元。

  安排上述各项支出后,相应增加省级交通运输支出20.98亿元、农林水支出3.4亿元、教育支出2.1亿元、住房保障支出1.88亿元、其他支出10.74亿元。

  (二)转贷市县22.9亿元。其中:新增转贷市县10亿元、贵安新区建设8亿元、市县担保公司注册资本金1.9亿元、市县体育场馆建设1亿元、望谟灾后恢复重建1亿元、威宁机场建设1亿元。

  加上年初预算安排的50亿元,2014年112亿元的地方政府债券中,省级统筹使用81.1亿元、转贷市县30.9亿元。

  二、10亿元扶贫生态移民补助资金安排情况

  2013年12月,中央下达我省扶贫生态移民补助资金10亿元,其中,综合性财力补助5亿元、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5亿元。鉴于当年我省扶贫生态移民实施方案需政府财政投入的资金已足额安排,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批准,中央下达的10亿元扶贫生态移民补助资金中,综合性财力补助5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统筹安排用于省级财政2014年扶贫生态移民住房建设;政府性基金的新增建设用地使用费5亿元,结转2014年作为省级整合资金的来源。

  根据2014年扶贫生态移民住房建设工作需要,拟从省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中调出5亿元,并将政府性基金预算中5亿元调入公共财政预算,统筹安排用于扶贫生态移民工程,相应增加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10亿元。

  三、省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支调整建议

  收入预算:增加债券收入62亿元、省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出5亿元和政府性基金调入5亿元后,2014年省本级财政收入总计由年初预算的2003.42亿元增加为2075.42亿元。

  支出预算:按照上述安排后,2014年省本级财政支出总计由年初预算的2002.88亿元增加为2074.88亿元,其中,省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合计由854.01亿元调增为903.11亿元,增加49.1亿元;省对下转移支付由1042.39亿元调增为1065.29亿元,其中,债券转贷支出增加22.9亿元。

  收支相抵,省本级公共财政预算年终预计净结余0.54亿元,保持年初预算结余水平。

  全省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由年初预算的3000亿元增加为3072亿元。

  四、省本级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调整建议

  2014年省本级年初基金收支预算均为88.22亿元,其中:当年收支预算42.19亿元,上年结余结转46.03亿元。根据政府性基金“先收后支,以收定支,专款专用”的原则,拟调增基金收支预算12.38亿元,主要是省监狱局增加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预算5.18亿元;煤调基金收支预算7.2亿元。调整后,2014年省本级基金收支预算由年初预算的88.22亿元增加为100.6亿元,其中,当年收支预算42.19亿元增加为54.57亿元。

  五、加强财政管理,确保全年预算任务圆满完成

  各级各部门要继续贯彻落实中央“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政策措施,执行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依法加强收入征管,加强财政预算管理,规范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的使用,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围绕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大战略和中心任务,始终把稳定经济增长作为主要任务,切实发挥财政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性作用,确保全年预算任务圆满完成。

  请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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