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二十九次会议
贵州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07年9月18日至24日在贵阳举行。
贵州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石宗源、副主任龚贤永、杨序顺、司徒桂美、徐敬原、庹文升、姜延虎、顾庆金、林明达、许正维、秘书长窦德银和常委会委员,共50人出席会议。
贵州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肖永安,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林春,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陈国明列席会议。列席会议的还有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常委会副秘书长、常委会办公厅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市、州人大常委会和省人大常委会地区工委负责人,部分县级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及省人大代表。
会议审议通过了《贵州省风景名胜区条例》、《贵州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条例》、《贵州省水路交通管理条例》、《贵州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审议批准了《贵阳市生态公益林补偿办法》、《贵阳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和《贵阳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
会议审议了《贵州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草案)》、《贵州省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草案)》、《贵州省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条例(草案)》、《贵州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草案)》。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贵州省2007年1—8月省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推进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审议通过了贵州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