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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职报告

发布时间:2006年02月15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2005年11月23日在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省民政厅厅长  郭 猛


省人大常委会:
  首先,感谢省人大常委会对民政工作的重视和关心。我是1998年3月经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批准任省民政厅厅长,2003年3月经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继续连任。任民政厅厅长以来,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在省人大的监督下,能切实履行职责,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九届五次、六次、七次、八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政绩观,团结带领全厅“一班子”人和全省民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坚持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第一要求,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 的理念,继承和发扬民政系统长期以来形成的好作风、好思路和好做法,抢抓机遇,锐意进取,真抓实干,努力使民政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在“保障民生、维护民利、落实民权” 实践中更加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落实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为最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众服务、为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的要求。
  民政部门是政府主管有关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主要工作包括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城乡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服务军队和国防现代化建设、专项社会行政事务管理等四个方面20多个大项上百个小项的工作。两年多来,按照省委、省政府、国家民政部的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为民”为主线,社会救助工作扎实开展,城市低保工作基本做到应保尽保,五保供养措施逐步落实,城乡医疗救助全面实施,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稳步推进,双拥工作进一步巩固,优抚政策切实落实,安置改革积极推进,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老龄事业进一步发展,行政区划地名和边界管理、殡葬改革和民间组织管理进一步加强。就两年多来工作的回顾,是重点工作取得进展,难点工作有所突破,整体民政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各项事业蓬勃发展,民政自身建设得到加强,民政工作地位不断提高。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团结一心、共同努力、真抓实干的结果。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安排,下面,我报告本届以来救灾救济工作、 村(居) 委会换届选举、社会福利彩票收入和支出三方面情况。请予审议。
  一、救灾救济工作的情况
  我省是一个自然灾害频发的省份,每年均不同程度地遭受洪涝、风雹、滑坡泥石流、旱灾、低温冷冻、病虫、雪灾等自然灾害。据统计:2003年以来,全省88个县市区普遍受灾,受灾人口累计达6556万人次,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11亿元,其中农业直接经济损失102亿元,平均每年约有300多万人(次)的灾民需要求助。
  2003年以来,全省累计投入救灾救济资金49685.6万元。其中,民政部下拨我省特大自然灾害救济费28050万元,省级安排5977万元,地县安排12958.4万元,救灾捐赠款2700.2万元;累计发放救济粮14.58万吨、口粮救济款7070.3万元、衣被516.8万件(床),为灾民建房25.8万间,累计求助灾民1000万人次,保证了灾民基本生活和灾区社会稳定。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规章制度建设,规范救灾救济工作
  全省各级民政部门不断强化法制意见和为民意识,坚持“专款专用”原则、坚持“保重点”原则,坚持“四公开一监督”管理发放制度,坚持以资金管理为核心,把建章立制作为重要基础性工作来抓,基本形成了较为健全的救灾救济工作制度体系。(1)全面建立自然灾害救济费专户存储制度。省、地、县各级都设立了“自然灾害救济费”专户,自然灾害救济费一律由专户存储,专户划拔,封闭运行,专款专用。(2)建立冬令春荒灾民生活求助制度。对荒情调查、计划编制、资金申请、拨付和发放作了明确规定,确保救灾资金及时拨付到位。(3)建立灾民求助卡制度。对灾民生活求助,在摸底排查、登记造册、公示确定对象基础上,发给记录有灾民家庭情况、身份证号、救济标准、领取救济金情况的“灾民求助卡”,以便于规范管理和实施监督。(4)坚持和完善“保重点”原则和“四公开一监督”制度。针对多灾贫困、缺粮面大和需救济人数多的实际,重点保重灾区和极贫地区,重点保无钱无粮、无借贷能力、无自救能力的重灾民、五保户、残疾人、特困户,集中解决最困难的灾民的基本生活,防止发生非正常情况。款物发放实行政策公开、标准公开、对象公开、数量公开,评定到户、张榜公布、挂牌救济,群众监督。(5)建立灾区民房恢复重建制度。对灾民建房,实施严格的项目和资金管理,准确把握资金投向,推行示范化建设工程,提高建房质量,发挥资金使用效益。(6)健全灾情荒情信息报送制度。切实落实省地县三级报灾责任制。健全了全省救灾应急通讯网络和报灾系统,确保救灾工作相关信息上传下达的畅通,严格要求各地发生灾情后必须在规定时限内按时上报,及时了解掌握灾情荒情的第一手资料;协调各有关部门开展灾情会商,对灾情进行分析评估,对后期灾害进行预测。通过加强信息报送工作,为确保将有限的救灾资金真正用于灾民贫困户,提高救灾救济资金使用效益提供了必要保证。(7)建立健全紧急救援机制。建立抗灾救灾综合协调机制,积极发挥省救灾抗灾工作联系会议制度的作用,切实明确了相关33个成员单位的救灾职责;省地县各级都出台了救灾应急预案,科学划分灾情等级,根据不同灾情等级明确各级相应的救灾责任,对救灾资金物资的应急准备、转移安置灾民及灾后应急救助等工作进行了详细规定,为各级救灾救济款物的迅速筹集和调拨打下了良好基础;进一步规范了灾情统计报送,为救灾救济款物的合理分配和使用提供了科学依据;建立贵州省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制度,制订省民政厅应对突发性自然灾害工作规程;强化救灾物资仓储制度,确保储存救灾帐篷、衣被和药品等物资安全。通过一系列制度建设,有效地促进了我省救灾救济工作水平的提高。
  (二)不断强化救灾工作责任,积极筹措救灾救济资金
  按照“救灾工作分级负责、救灾资金分级负担”原则,切实加大资金筹集力度。一是加强与民政部汇报,积极争取民政部在分配特大自然灾害救济费时对我省给予倾斜。每年除上报灾情、报送请款报告外,还多次到部专题汇报争取支持。2003年以来,民政部下拨我省的特大自然灾害救济费逐年增加,占全省救灾救济资金总量的56.8%;去年,部里还为我省88个县市区统一配备了救灾用车,进一步改善了我省救灾装备条件,有力支持了我省救灾救济工作开展。二是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和省财政部门支持下,根据灾情适时加大省级自然灾害救济费投入。2003年,省级财政在年初预算基础上增加700万元、省长基金安排150万元自然灾害救济费。今年,根据灾情重于上年的实际,经第90次省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又适时追加800万元自然灾害救济费,用于补助各地灾民生活安排和恢复重建工作。三是加大督促力度,切实落实地县财政列支自然灾害救济费的责任。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要求,督促地县把自然灾害救济费列入当地财政预算。2003年以来,地县累计安排的自然灾害救济费,已占全省救灾救济资金总量的27.5%。四是面向社会多渠道筹集救灾救济资金。每年3月、10月在全省认真组织开展“向灾区送温暖献爱心活动”;以全省党政军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厂矿、街道和社区为依托,积极建设覆盖全省、方便群众就近捐赠的“经常性社会捐助站”,推动救灾捐赠向集中性和经常性相结合转变。加强与对口帮扶城市、境内外慈善机构联系,认真做好救灾捐赠款物接收工作。通过接收来自各方的捐赠,拓宽了资金来源渠道,缓解了政府自然灾害救济费投入压力。
  (三)切实加强对救灾救济款物管理使用的监督
  为促使各地严格按规定开支范围使用救灾救济款物,一是强化了行政手段。每年召开的综合性会议和救灾救济工作会议,下发的有关文件,都把加强救灾救济款物管理作为重点强调的内容,纳入民政工作年度目标考核管理。平时下基层,也把救灾救济款物管理使用情况作为检查的重点,与当地党政领导和民政部门交换意见,都再三强调救灾救济款物一定要专款专用、专物专用。二是加大了执法监察力度。近几年,每年都组织开展对救灾救济款物管理使用情况的执法监察。采取“普遍自查、逐级检查、重点抽查”和“听取汇报、查看账目、核对凭证、入户走访”等方式,实施重点监督。三是完善监督手段。建立了财务电子统计台帐,提高了对救灾救济款物管理使用的监控能力。积极推广了救灾信息管理系统,为实施有效的业务监督提供了更加有利条件。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有的地方还主动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查救灾救济款物使用情况。虚心接受财政和审计部门监督,有的地方还会同当地财政、审计部门联合下发文件,推进了监督管理不断深入。加强新闻监督,建立与新闻单位经常性联系,救灾救济款物分配下拨、救灾捐赠款物接收和使用情况,一般都在省内各大媒体上报道。加强基层群众监督,把救灾救济款物发放列入乡镇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内容,增强了透明度。
  二、村(居)委会换届选举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贵州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我省从1989年开始,先后进行了六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第六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从去年10月份开始,省政府于6月底召开会议进行了总结。
  本届换届选举,村委会有19626个、居委会(社区)有1494个。围绕换届选举,牢固树立“民权为重”思想,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抓住“落实民权”这条主线,突出依法、民主“两个主题”,加强指导和协调,努力推动换届选举工作依法开展、有序进行。
  (一)切实把换届选举作为城乡基层民主建设的一件大事来抓,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
  各级都成立了由党委或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民政等有关部门参加的“第六届村(居) 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层层下发文件、召开会议、制定方案,对换届选举工作作了周密细致的安排。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贵州省第六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对换届选举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时间安排、方法步骤、责任纪律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财政安排了一定的换届选举经费,全省共落实换届选举经费1800万元。其中,省财政专项安排110万元,除用于省指导小组日常工作开支外,对财政困难县适当给予了补助。认真组织抓了选举骨干培训。采取分级培训方式,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接受培训的人员累计达20余万人(次)o针对前几届换届选举的情况,统一印制了2万多份《选举工作手册》发到各村(居)委会,以便于在换届选举中学习和遵循。
  为了充分体现城乡基层民主的广泛性,充分调动群众以主人翁姿态参与到换届选举中来,集中抓了广泛深入的宣传发动。各地通过召开群众大会、新闻宣传报道、刊出宣传栏、张贴标语、印发传单、出动宣传车等多种方式,进行了广泛的宣传。通过广泛宣传发动,广大选民的民主参与意识大大增强,促进了参选率的提高。同时,也使选民群众进一步掌握了选举的条件和程序,学会如何运用法律武器来实现和维护自己的民主权益,为换届选举奠定了较好基础。
  (二)严格依法组织开展民主选举,把“落实民权”的要求贯穿于换届选举全过程
  严格按照换届选举有关法律法规,突出抓好选委会成员产生、选民登记、候选人提名推荐、竞职演说、投票选举、结果公布、检查验收“七个环节”。在换届选举过程中,要求做到选委会成员由民主选举产生。对村党支部书记担任选委会主任的,也要求按法定程序,民主选举。对本人或本人有配偶、亲属参加选举的,实行回避制度。认真细致做好选民登记工作,做到“不错登、不重登、不漏登”。对具有选举权的选民,在张榜公布、群众无异议后,都发给《选民证》。候选人提名坚持“平等、公开、公正”原则,依法由选民直接提名推荐,不搞“内定”。投票选举坚持以集中投票为主,设立“选举大会会场”。对人口较多或居住分散的村,以村民小组为单位设立“投票站”。严格规范“流动票箱”的设置,除不能前往大会会场或投票站的老、病、残人员可以采取流动票箱投票外,其余的一律不允许通过流动票箱投票。投票在同一时间内进行,选举前尽可能通知到每一位选民,动员广大选民自己投票。设立“秘密写票处”,尽可能使选民在没有任何干扰的条件下按自己的意愿填写选票。选举结果公开唱票,当众计票,当场宣票,指导小组检查验收。这些要求,在各地换届选举过程中,普遍得到了较好落实。
  针对换届选举中容易引起选民意见分歧的问题,在认真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以有关法规政策为准绳,对“不是本村村民的村党支部书记能否担任村选委会成员”、“如何认定已转为非农户口但仍居住本村的人员是否履行了村民义务、是否具有选民资格”、“违反法律法规的村民能否推选为候选人”、“治村方案演说内容及具体组织和监督”、“为他人代填选票的规范”、“贿选的认定及处理”等13个问题提出了明确具体、操作性强、切实可行的指导意见。对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一般要求采取民主方式统一意见。这一措施,有效减少了矛盾分歧,对提高选举质量、保证选举顺利进行起到了非常关键的作用。  为切实维护选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各级指导小组加强监督检查,选举骨干深入村(居)具体指导工作,积极推行了党政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分片督查、驻乡指导和挂帮制度,特别是对个别选举不成功需要重选的难点村、对选额不足需要补选的村,给予了重点指导。加强了选举信访工作,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省指导小组共收到、接待选民来信来访50件次,均责成各地进行调查处理。对局部违法的,依法纠正;对整体违法的,宣布选举无效,依法重新选举。
  第六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由于领导重视,准备充分,措施得当,加上有历届积累的经验,总体完成情况好于往届。据统计,共有19567个村、1494个居委会(社区)圆满完成了换届工作。从本次换届选举来看:一是选民参选率达到历届最高水平。全省共有2020万选民参加投票,参选率达88.2%。多数地方超过90%,最高的达到99%。二是整个选举过程法制化、民主化、规范化程度进一步提高,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一些突出的矛盾和问题得到了及时有效化解。三是在选举方式上,积极倡导“海选”,把选择权和主动权完全交给选民群众,充分发扬民主,真正还权于民。四是从选举结果看,新一届村(居)委会成员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选举产生出的93020名村(居) 委会成员中,新当选的占了大多数。成员年龄结构更趋合理,年龄在40岁以下的占37.6%;文化程度进一步提高,高中文化程度比例占16.2%,大专以上学历的比例占0.8%;党员、少数民族、妇女比例进一步增加,党员比例达到41.4%、少数民族比例达到47%、妇女比例达到13.3%。居委会成员中,妇女的比例占了60.5%。五是加大了对新一届村(居)委会成员的培训力度。各地充分利用党校、农技校、远程教育等,对他们进行了党对农村的方针政策、农业实用技术、民主自治建设等培训,使他们成为贯彻落实党在农村各项方针政策和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带头人。
  目前,换届选举后续工作已基本完成。新老班子换届移交较为顺利,换届选举遗留问题基本得到妥善解决。新上任的村委会成员由于文化程度高、年龄轻,加之不少是村里勤劳致富的能人、退伍军人、回乡知识青年、外出务工回乡有一技之长的人员,在带领农村群众脱贫致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充分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社会福利彩票收入和支出情况
  发行社会福利彩票、筹集福彩公益金,是国务院为发展社会福利公益事业而制定的一项特殊政策,对弥补政府资金投入不足、推动社会福利社会化具有重要作用。我省从1988年开始发行社会福利彩票,经过多年努力,取得了长足发展。
2003年以来的这几年,是我省社会福利彩票发行走出“低谷”、销量持续大幅增长的几年。通过积极拓展发行领域、寻求新的销售增长点,加强站点建设、加强营销宣传,挖掘市场潜力,加强质量管理、抓好安全发行等多种措施,促进了销量大幅提升,累计发行销售各类社会福利彩票69198.57万元,销量相当于过去15年销售总量的一半。共筹集福利彩票公益金24183.81万元。其中,按规定上缴中彩中心13839.71万元(今年应上交的5395.71万元未划转)、省级财政留存5674.28万元、地县财政留存4669.82万元。发行费,省本级提取9124.48万元,按比例上缴中彩中心和返还市州地1729.96万元。
  按照有关规定,社会福利彩票发行费主要用于福利彩票发行、销售业务及相关支出;公益金主要用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等社会福利和公益事业上。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支,坚持资金正确的使用方向,共支出发行费8890.21万元,其中,用于支付电脑票投注站代销费4181.47万元,用于支付发行机构设施设备购置、维修维护及运作成本费4708.74万元;在公益金使用上,坚持“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宗旨,利用争取民政部资助的公益金和省本级公益金,共资助社会福利公益项目234个,累计投入资金11504.2万元。其中,民政部资助8259.2万元,省本级投入3245万元。
  (一)积极实施社区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按照民政部统一部署,实施旨在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就近、便利的生活供养设施和活动场所的社区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这项计划从2001年下半年启动,集中实施三年。2003年继续投入资金1300万元用于实施该计划。通过实施“星光计划”,共建成“星光计划”项目394个,范围覆盖全省所有县市区,初步构建了全省社区老年福利服务网络,缓解了社区老年人福利服务设施不足的状况,为应对老龄化社会发展趋势、开创全省社会福利“为老”服务工作新局面打下了良好基础。
  (二)大力支持各地社会福利公益性设施的建设和改造。长期以来,我省城镇福利院、农村敬老院、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救助管理站等各类社会福利公益性设施建设步伐滞后,相当一部分地方没有在此方面的基础设施,现有设施也大多处于年久失修、破旧简陋的状况,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福利服务需求不相适应,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公共服务体系的要求不相适应。针对这一实际,按照“多渠道筹集资金、分级投入、捆绑使用”的思路,大力推进各地基础设施建设,争取部级并利用省级公益金对各地申报项目适当给予资助。2003年以来,共投入公益金2899万元,〖JP3〗资助各地新建和改造福利院项目96个,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维修改造项目5个,救助管理站搬迁改造和设施购置项目4个,农村敬老院建设项目31个,殡仪馆(殡仪服务站)火化机、殡仪车购置项目24个。通过公益金资助,支持了各地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了服务手段和条件。
  (三)实施福利彩票“温暖贵州”大型公益活动。从省级福彩公益金中设立100万元“特困基金”,会同新闻单位和有关部门,实施福利彩票“温暖贵州”大型公益活动,向部分无人照料的老人、行动不便的残疾人、失去双亲或被遗弃的孤儿、工作无着的失业者、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考录大学无力就读的贫困学生、无力支付医疗费用的贫病患者等提供资助,推出了“重奖寻孝星”、“爱心助学子”等配套活动。福利彩票“温暖贵州”公益活动实施以来,通过公益金资助,帮助受助困难群众解决了实际困难,进一步激发了社会关心帮助困难群体的意识。
  (四)实施社会福利机构孤残儿童手术康复“明天计划”。按照民政部部署,从2004年下半年开始,在全省启动拟用3年时间集中实施的社会福利机构孤残儿童手术康复“明天计划”。以部、省两级公益金资助为主,并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投入和社会捐赠,帮助全省福利机构和社会散居的适应手术的孤残儿童实施手术康复治疗。现已完成第一批手术共184例。通过实施手术治疗,尽最大可能帮助这些孤残儿童缓解了病残状况,恢复了一部分因病残而丧失的生理机能,为他们今后的成长和生活创造了更为有利的条件。
  (五)安排资金支持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按照国务院和民政部有关文件规定,建立实施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医疗救助资金由政府拨款、公益金投入、社会捐赠多渠道筹集。我省于去年统一部署在县市区全面启动农村医疗救助工作,今年在19个县市区启动城市医疗救助试点。部下拨资金5990万元。根据各地资金缺口较大实际,为支持城乡医疗救助工作,从省级福彩公益金中安排150万元,对各地实施农村医疗救助和开展城市医疗救助试点工作给予补助。投入资金150万元,资助了“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
  (六)着眼于提高发行机构的销售能力和管理水平,加大在设备更新、软件开发、技术改造等方面的投入。积极推行福利彩票销售系统全热线升级,实现了对全省所有电脑福利彩票销售终端实时数据存储和实时监控;开通全省电脑福利彩票邮政投注系统,拓展了电脑福利彩票的销售能力;支持站点建设,提升站点形象,采取奖励措施,调动了各地发行机构和销售站点的积极性;积极建设彩票资金银行实时缴款系统,以更加有效确保福利彩票资金安全、及时归集;积极启动了对老化设备的更新工作,努力为确保福利彩票发行可持续发展打好基础。
  在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严格执行财政部民政部联合下发的《社会福利基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下发的《彩票发行与销售机构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以及民政部下发的《关于社会福利基金筹集、管理与使用规定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规定。社会福利彩票发行费和公益金纳入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管理,执行严格的“收支两条线”制度。规范了资助项目的申报、立项和审批制度。公益金资助项目、发行费的重大开支,一律由厅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研究决定。加强质量管理,积极推行了ISO9001:2000国际标准化质量管理体系。加大执法监察力度。2003年、2004年连续两年开展了对社会福利彩票发行费和公益金管理使用的专项执法监察,为防止资金流失、确保资金安全、规范资金管理和使用起到了有力的监督和制约作用。
  四、存在的困难和不足及下步工作打算
  存在的困难和不足:一是救灾救济资金虽有较大增长,但仍存在较大缺口,相当一部分地县资金匹配不足额、到位不及时的现象仍较普遍,仍有个别县未按规定将自然灾害救济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个别地方对救灾救济款“专款专用”的认识不到位,行政事业支出挤占和超范围使用救灾救济资金的现象仍未能完全杜绝;救灾工作经费紧缺。二是在第六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中,个别地方基层领导仍然存在用行政手段去干涉民主选举的现象;个别地方群众受地方势力影响,未能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虽然选举总体进展顺利,但仍有个别地方选举难度较大,矛盾较为突出,造成群众上访。三是受经济社会发展条件制约,我省社会福利彩票发行总量还远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还不能很好适应社会福利公益事业发展的迫切要求。对这些问题,将予高度重视,加强研究,通过不懈努力,逐步加以解决。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着力从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做好工作。
  (一)积极争取加大救灾救济资金投入,健全完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资金管理体系。一是进一步完善法规制度体系。我厅已草拟上报了《贵州省救灾救济款物管理使用办法(草案)》。此稿经广泛征求意见并进行了立法调研,多次修改,已基本成熟,力争年内出台。二是切实落实救灾预案,进一步强化地县政府的责任。督促各地按规定足额匹配救济粮差价补贴款和自然灾害救济费并保证及时足额到位,防止和克服目前一些地方实际存在的“等、靠、要”思想。三是继续加强救灾储备,积极争取资金投入改善救灾装备,加强财务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培训,抓好各项基础工作,最大限度发挥资金管理使用效益。四是继续加大财务审计、执法监察工作力度,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确保各项规章制度得到切实落实、各项资金严格在规定范围内开支和使用。对违纪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五是积极健全完善救灾救济资金社会捐助网络,挖掘社会资源潜力,推动救灾救济工作社会化。
  (二)认真落实“四个民主”,依法保障城乡基层群众的民主政治权利。一是加强对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经验总结和问题研究。随着民主法制意识不断深入人心和城乡基层集体经济的迅速发展,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村(居)委会换届选举的复杂性还可能会不断加大。对此,积极作好充分的预见和超前的考虑,认真分析新时期新形势下的特点,总结历届换届选举经验,针对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加强调查研究,围绕深入贯彻落实村(居)委会组织法,不断提高指导换届选举的水平。二是把工作重心逐步转移到加强对村(居)委会民主管理的指导上来。在农村,以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发〔2004〕17号文件为重点,进一步健全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深入开展村民自治示范创建活动,提高村民自治水平。在城市,进一步健全社区组织,理顺社区关系,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克服行政化倾向,加强城市社区建设,充分发挥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协调利益、化解矛盾、排忧解难的作用。三是尽力帮助村(居)委会解决实际困难问题。目前,全省还有5118个村委会没有办公用房、1574个村委会年久失修,无房或租房办公的社区居委会有472个。今年,民政部、组织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等10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社区组织的工作用房、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以此为契机,加强汇报、协调,重点落实“把新建小区的社区组织工作用房纳入配套设施规划建设项目”等政策,力争三、五年之内,全省村(居) 委会工作用房、城市社区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取得较大进展。
  (三)按照“一手抓发行,一手抓管理”的思路,进一步做好社会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工作。一是积极拓展销售手段,充分挖掘市场潜力,加强质量管理,努力扩大社会福利彩票发行销售规模,力争销售业绩再上一个新台阶,为我省社会福利公益性事业加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资金支持。二是牢牢把握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使用方向。以城乡社会福利设施为资助重点,继续实施“明天计划”、“温暖贵州”等贴近困难群众现实需求的公益性项目。认真编制社会福利公益性事业建设规划,加强对资助项目的效益评估,坚持和完善重大项目集体审批制度,科学论证,民主决策,珍惜财力,注重实效。积极争取把包括社会福利公益性事业在内的各项民政事业纳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争取加大政府资金投入,发挥政府主导作用。三是坚持以教育为根本、制度为基础、监督为保证,进一步健全完善加强资金和项目管理的措施。加强资金归集,确保资金安全。严格执行各项规定,严管财务收支,并充分借助现代技术手段,不断提高对资金管理的监控能力。加强对资助项目的跟踪管理和后续监督,确保项目不走样、资金不它用、资产不流失。加大执法监察力度,严肃查处超范围使用社会福利彩票发行费和公益金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此次向省人大常委会述职,对工作进行了认真总结。我将以此为新的起点,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在省人大常委会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下,继续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正确政绩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围绕“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宗旨和“保障民生、维护民利、落实民权”的工作主线,与全厅领导班子成员齐心协力,团结和带领全省民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努力开创新时期民政工作的新局面,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动贵州经济社会历史性跨越作出新的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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