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贵州省2004年省级及全省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2005年7月27日在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
省财政厅厅长 李隆昌
省人大常委会:
我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报告贵州省2004年省级及全省财政决算(草案),请予审议。
一、2004年省级及全省财政决算情况
2004年省级及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已于今年元月根据电月报数向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作了报告。此后,我们在各级各部门密切配合下,经过全面核实各项收支,汇编了2004年全省财政总决算(草案)。决算结果与年初向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报告数相比,收支均略有变化。2004年全省财政总收入完成296.48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13.6%,比上年增加59.84亿元,增长25.29%。其中: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49.29亿元,为年预算的108.97%,比上年增加24.73亿元,增长19.85%。全省财政支出完成418.42亿元,为变更预算的101.18%,比上年增加86.06亿元,增长25.9%。
省级财政决算结果是:省级地方财政收入完成35.50亿元,为预算的117.58%,比上年增加7.64亿元,增长27.43%。省级财政支出完成135.72亿元,为变更预算的102.27%,比上年增加41.58亿元,增长44.17%。
省级地方财政收入主要项目完成情况:
1.工商税收17.13亿元,完成预算的113.39%,比上年实际增收3.19亿元,增长22.89%。其中:增值税增收1.79亿元,增长23.06%;营业税增收1.16亿元,增长25.55%。
2.企业收入(含企业所得税、国有资产经营收益、企业所得税退税)6.96亿元,完成预算的140.16%,比上年增收2.44亿元,增长53.83%。主要是企业效益提高带来的税收增加。
3.专项收入1.43亿元,完成预算的137.64%,比上年增收3873万元,增长37.09%。主要是排污费收入、矿产资源补偿费收入增幅较高。
4.行政性收费收入6.23亿元,完成预算的109.63%,比上年增收1.02亿元,增长19.64%。
5.其他收入8692万元,完成预算的184.94%,比上年增收2810万元,增长47.77%。主要是国库利息收入增加较多。
省级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
1.基本建设支出32.94亿元,完成变更预算(下同)的104.56%,比上年增加6.54亿元,增长24.76%。主要是加大了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
2.企业挖潜改造资金支出1.23亿元,完成100%,比上年减少6990万元,下降36.28%。主要是2004年中央国债技改资金补助大幅度减少。
3.农业支出1.44亿元,完成117.63%,比上年增加1992万元,增长16.05%。
4.林业支出23.65亿元,完成100.58%,比上年增加23.1亿元,增长42倍。主要是中央改变退耕还林补助资金的结算方式,共拨付当年和2003年退耕还林补助资金22.89亿元。
5.水利和气象支出5914万元,完成111.90%,比上年增加849万元,增长16.76%。
6.文教科学卫生事业费支出18.14亿元,完成101.62%,比上年增加4.31亿元,增长31.17%。其中:教育支出8.84亿元,完成105.94%,比上年增加2.60亿元,增长41.78%。主要是中央增加了我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免费教科书的补助和远程教育的专款补助。
7.科技三项费用支出9411万元,完成104.44%,比上年增加1219万元,增长14.88%。
8.工交商及其他部门事业费支出10.28亿元,完成100.84%,比上年增加l.10亿元,增长11.96%。
9.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费支出3503万元,完成101.51%,与上年基本持平。
10.行政管理费支出4.50亿元,完成109.32%,比上年增加1.06亿元,增长30.93%。
11.公检法司支出10.97亿元,完成104.81%,比上年增加1.28亿元,增长13.25%。
12.社会保障补助支出11.49亿元,完成103.64%,比上年增加1.91亿元,增长19.88%。主要是解决困难企业离退休干部“两费”和军转干部生活补助费用增加。
13.政策性补贴支出26l亿元,完成95.53%,比上年增加4694万元,增长21.93%。未完成预算任务的主要原因是对磷酸二铵的专项补贴需在第四季度结束后才能拨付。
14.支援不发达地区支出4347万元,完成103.65%,比上年增加1458万元,增长50.47%。
15.其他支出10.77亿元,完成105.18%,比上年增加1.3亿元,增长13.71%。
2004年全省财政收支平衡情况:全省地方财政收入149.29亿元,加上中央出口退税免抵未调库归还收入1.26亿元,中央各项补助279.41亿元(包括税收返还基数41.8亿元,税收递增返还3.46亿元,定额补助7.42亿元,所得税返还基数8.31亿元,追加专项补助103.95亿元,中央转移支付补助及其他结算补助111.03亿元,中央企业下划和农业税减免补助4.81亿元,定额结算上划中央1.37亿元),调入资金0.48亿元,财力总计430.44亿元;全省财政支出418.42亿元,中央财政各项扣款上解支出1.06亿元,调出资金0.11亿元;收支相抵,全省当年收大于支10.85亿元。年终滚存结余41.33亿元,其中结转下年10.56亿元,净结余30.77亿元。
省级财政收支平衡情况:省级地方财政收入35.50亿元,加上中央出口退税免抵未调库归还收入0.49亿元,中央各项补助240.62亿元(包括中央税收返还基数15.67亿元,税收递增返还0.88亿元,中央定额补助5.26亿元,所得税返还基数0.12亿元,中央专项补助103.95亿元,中央转移支付补助及其他结算补助111.30亿元,中央企业下划补助等4.81亿元,定额结算上划中央1.37亿元)和各地结算上划省收入2.84亿元,下划结算补助各地137.8l亿元,省级财力总计141.64亿元;省级支出135.72亿元,中央财政各项扣款上解支出0.91亿元;收支相抵,当年收大于支5.01亿元。年终滚存结余20.22亿元,其中结转下年6.20亿元,净结余14.02亿元。
2004年财政收支预算完成较好,做到了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结余较高的主要原因是中央今年年初拨付上年应拨付的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以及调整期收入的增加。从2004年财政决算情况看,全省和省级财政均超额完成了全年预算任务,这一成绩的取得,是全省上下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的方针政策,加快经济发展,依法组织收入,科学安排支出的结果,是中央加大对贵州支持力度的结果。2004年全省财政运行主要有以下两方面的特点:
财政收入增长呈现出“三个拉动”。一是与经济发展关联度较高的主体税种增长的拉动。2004年全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流转税和所得税等主体税种的较快增长成为拉动财政收入增长的重要因素。全年共完成“增、消两税”136.99亿元,同比增长26.78%,增幅与财政总收入相比高出1.49个百分点,“增、消两税”共实现增收28.94亿元,占财政总收入增收额的48.36%。二是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税收拉动。2004年全省规模以上非公有制工业增加值完成126.98亿元,占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28.96%,股份制企业、私营企业上缴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达20.1亿元,增长32%,非公有制经济已成为我省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三是经济强县实现税收的拉动。2004年20个建强县财政总收入92.84亿元,地方财政收入44.33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7.57%和21.53%;协议期内的13个上台阶县财政总收入16.14亿元,地方财政收入9.27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32.61%和23.83%,均高于全省县级财政平均增幅。
财政支出和改革体现了“三个落实”。一是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两个1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大对农业的投入。全省各级财政在预算资金安排上,重点加大了对农业、交通、水利的资金投入,实施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和良种补贴,切实增加了农民收入。二是较好地落实了对重点工作的财力保障。各级财政坚持把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放在突出位置,不断加大对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等社会各项事业的支持力度。2004年,全省安排社会保障和抚恤救济支出33.65亿元,教育支出73.77亿元,医疗卫生支出19.55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7.64%、22.69%、12.99%。三是较好地落实了深化改革的各项措施。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进一步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在取消除烟叶以外的农业特产税的同时,农业税税率降低一个百分点。这项政策的实施,减少农民负担2.27亿元,农民总体负担比上年减轻26.24%。部门预算改革继续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购规模进一步扩大,“收支两条线”管理不断加强,对财政收支、财务会计信息、中介机构执业质量等方面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规范了财经秩序,提高了依法理财水平。
在充分肯定2004年财政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省财政工作还存在着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财政收入总量较小,加强财源建设,努力做大财政经济“蛋糕”的任务仍然很重。二是地、县之间发展不平衡,部分地、县新的经济增长点还未形成,财政收入增长缓慢。三是政府偿债压力大,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的任务重。四是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这些问题,我们将通过加快经济发展,深化财政改革,规范财政管理,厉行增收节支等措施逐步加以解决。同时,对审计部门提出的有关问题,省财政一定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积极整改,以进一步改进和规范我省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
二、2005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全省财政部门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和贯彻胡锦涛同志今年春节在贵州考察期间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抓住西部大开发的有利机遇,坚持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业务工作“两不误、两促进”,围绕年度财政工作任务,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收入征管,努力实现依法行政和依法理财,切实提高财政保障能力,财政改革稳步推进,财政收支持续快速增长,全省财政经济呈现良好发展势头。
1—6月,全省财政总收入累计完成177.76亿元,为年度预算的54.19%,比上年同期增收38.66亿元,增长27.79%。其中:地方财政收入累计完成86.26亿元,为年度预算的52.60%,比上年同期增收18.13亿元,增长26.61%。全省财政支出累计完成170.4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8.15亿元,增长28.83%。全省财政总收入和地方财政收入均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目标。
上半年我们着重抓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坚持依法治税,加强收入征管,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
一是继续实行组织收入目标责任制,年初就将收入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做到目标早明确,任务早下达,工作早部署,措施早落实。二是各级财税部门坚持按照依法征税,应收尽收的原则,积极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完善征管体制,加强对税基的控管,特别是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品目的监控、预测和分析,提高重点行业对经济和财政收入的贡献率。三是继续加强非税收入管理,拓宽增收渠道;推进“收支两条线”改革,逐步扩大预算外资金纳入预算管理的范围。
(二)坚持以发展为第一要务,大力培植财源,不断做大财政经济“蛋糕”。
1.发展壮大工业主体财源。积极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加快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步伐。截至2005年6月底,省财政已及时拨付企业挖潜改造资金1.32亿元,其中,煤矿企业安全技改资金1164万元,专项用于煤矿企业安全技改项目。国有企业改革与脱困资金在上年4700万元的基础上,增加安排5000万元,专项用于国有企业的改组、改制和政策性关闭破产。积极利用外资促进我省高科技产业发展,我省上报的“微硬盘产业化项目”获得110亿日元外国政府贷款回收资金的再贷款,有利于促进我省高科技企业的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充分发挥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作用,1—6月,已拨付中小企业贷款担保资金1000万元,现众维中小企业担保公司资本金已达1.2亿元,已累计担保贷款10.4亿元,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中小企业筹资难、贷款难问题。
2.巩固发展农业基础财源。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和资金的导向作用,继续支持农业产业化和农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和畜牧业。今年省财政继续安排1200万元、新增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用于农业产业化基地建设、科研开发补助和技术服务,促进龙头企业发展壮大。继续安排畜牧业发展资金2800万元、畜种补贴850万元,新增安排畜牧业发展专项资金160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45个优质畜产品基地建设、品种改良及动物防疫体系建设。
3.加快发展非国有经济和第三产业等新兴财源。通过安排专项资金、运用财政贴息政策,积极支持新兴财源建设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有关规定,省财政继续安排2000万元中小企业发展资金,支持促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技术创新等。继续安排400万元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同时将旅游发展资金从1200万元增加到2000万元,又新增安排红色旅游景区基础设施配套资金1000万元,并以开展红色旅游为契机,大力支持以旅游业为重点的第三产业的发展壮大。
4.继续做好财源建设工作,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继续按照“分类指导、各有侧重”的原则,认真抓好建设经济强县和上台阶县的财源建设工作。确定了小河区等5个2005年新一轮扶持县级财政收入上台阶县;对2004年协议期内的13个县逐一进行考核,并按照规定兑现了奖惩。同时,逐步完善对财源建设上台阶县和经济强县的考核办法,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有力地推动了县级财源建设发展步伐。
(三)更加关注“三农”问题,将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
1.进一步加大投入,促进农业、农村经济稳步增长。今年上半年,省财政进一步加大了对农业、农村的投入,在年初支农支出预算比上年增加6980万元,增长25.51%的基础上,又新增安排支农专项资金2.58亿元,是近年来省级支农专项资金增幅最大的一年。新增专项资金基本用于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其中:1亿元用于确保完成省委、省政府确定的20万口沼气池建设任务;7800万元主要用于以“三小”为重点的农村公益性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2.继续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一是落实我省全面免除农业税的政策,免税总额达到6.39亿元,农民人均负担在2004年基础上再减19.31元。二是省财政继续安排6144万元粮食直补资金和2500万元良种补贴资金,两项补贴资金已及时发放到农民手中。
3.继续加大扶贫开发投入。今年新增安排省级扶贫配套资金2000万元,增幅达66.70%,主要用于配合国家确定的整村推进、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和产业扶贫三项重点工作。
(四)不断提高财政保障能力,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1.着力缓解县乡财政困难,加大省对下转移支付力度。为进一步体现收入分配政策对维护社会稳定、顺利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促进作用,省委、省政府决定加大省对下转移支付力度,花大力气缓解县乡财政困难。一是认真落实中央“三奖一补”政策,在2005年中央下达我省“三奖一补”补助资金5.1亿元的基础上,省财政再安排3.7亿元,共计8.8亿元对下实施转移支付,专项用于缓解县乡财政困难,解决长期以来我省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性收入低的问题。二是进一步加大对财政困难县发放“三费、菜篮子”及困难补助的转移支付力度,在上年补助10.16亿元的基础上,新增1.19亿元资金,共计11.35亿元对下实施补助,人均补助标准从上年82元/月提高到100元/月。
2.着力保障民生支出,解决群众生产生活困难。一是安排落实“两个确保”资金4.1亿元,保障了全省50.35万名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4.34万名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按时发放。二是深入做好城市低保工作。上半年已拨付低保资金1.71亿元,保证了48万多名低保对象的生活,实现应保尽保。三是努力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加大再就业资金的投入,积极推动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向失业保险制度并轨。四是建立全省农村因病、因残丧失主要劳动力特困群众救助制度。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省财政筹措1.89亿元资金,将全省94.5万农村因病、因残丧失主要劳动力的特困群众纳入救助范围。目前,省财政已会同省民政部门将上半年所需资金9451万元下拨各地。
3.落实科教兴黔战略,不断加大财政对教育的支持力度。继续加大对我省“两基”攻坚投入,及时下达“两基”攻坚专项资金,以确保2005年全省基本实现“两基”目标。同时,为体现省委、省政府对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贫困学生的高度重视和关心,从2005年起,全面免除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186万贫困家庭学生杂费,所需资金9870万元全部由省级财政负担;省财政还新增安排2480万元,用于我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寄宿生的生活补助。
4.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提高职工收入水平。省财政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工资福利制度的改革方向,结合省级财政和省直单位的实际情况,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定,筹措资金对省直单位干部职工增加了岗位补贴。同时,提高了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住房增量补贴标准。
(五)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继续深化财政各项改革。
1.深化省级部门预算管理改革。今年省级部门预算编制单位由2004年的50个扩大到60个,在预算编制过程中,不断提高各部门支出的透明度,合理核定支出标准,严格控制人员及公用经费支出,规范经费预算下达,加强专项经费的审核,完善项目资金管理。
2.继续深化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以信息网络建设为依托,加快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将今年新增的10个省级部门预算改革单位纳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范围,并选择5家二级预算单位进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努力实现对财政资金使用全过程的动态监控。
3.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改革。以公开、透明、规范操作为重点,积极推进政府采购资金直接拨付工作,保证采购资金的安全和及时拨付。继续扩大政府采购的规模和范围,逐步把财政资金安排的部分农业项目、科教项目、工程项目等采购纳入政府采购范围。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政府采购运行模式,逐步实现监督管理职能与组织实施职能分离。目前,省级和贵阳、黔东南等8个市(州、地)已经实现了“管采分离”。
4.“乡财县管乡用”改革试点工作初见成效。为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管理,规范乡镇财政收支行为,缓解乡镇财政困难,维护农村基层政权和社会稳定,积极探索制定符合我省实际的乡镇财政管理办法,省财政从今年起在贵阳市修文县小箐、谷堡两乡进行“乡财县管乡用”改革试点。半年来,通过采取预算共编、统一开设结算账户、集中收支、采购统办、票据统管等改革措施,试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进一步规范了乡镇财务管理,提高了乡镇理财效率,确保了乡镇干部职工工资发放、机构的正常运转和专项资金的及时到位,有效避免了乡镇截留挪用专项资金和举借新债等行为,为今后更大范围推行县乡财政管理方式改革开了一个好头。
(六)强化财政管理,提高依法理财水平。
1.不断加强财政监督,严格执行《预算法》和《贵州省省级财政预算监督管理条例》,规范财政管理。及时编报省级专项经费执行情况,反映省级专项经费的执行进度,有效地督促省级部门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工作。加强会计财务监督,强化企业财务监管,规范会计中介机构的执业行为,努力提高从业人员和财会人员的社会公信力。
2.认真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管理,不断规范收费项目审批制度。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乱收费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贵州省2005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了对教育乱收费的治理。
3.完善政府债务管理制度,落实偿债责任,强化政府债务的管理和监控,积极防范财政风险。1—6月,我省通过督促项目单位主动归还,利用省级还贷准备金垫还及回收资金偿还等多种方式、多种渠道,共归还外国政府贷款1.97亿元。同时,积极向中央反映我省国外贷款债务问题,争取中央的支持和帮助,促使中央未对我省拖欠较为严重的社会发展及扶贫项目实施扣款处理,暂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我省特别是县乡财政的偿债压力。
三、努力工作,再创佳绩,确保完成全年财政预算任务
下半年,我们将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做到“六个坚持”,即坚持以发展为第一要务,努力做大财政经济“蛋糕”;坚持增收与节支并重,确保完成财政收支任务;坚持统筹兼顾,促进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坚持与时俱进,深化财政改革;坚持依法理财,规范财政管理;坚持艰苦奋斗,勤俭办一切事业。
(一)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政策,促进经济持续发展。认真贯彻落实稳健的财政政策,坚决按照中央关于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战略部署,进一步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处理好财政支持发展与自身承受能力的关系,建立财政与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机制,努力缓解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制约。继续坚持发展是富民兴黔第一要务和财政工作从源头抓起的方针不动摇,进一步完善促进县级财政收入上台阶、建设经济强县的财政政策,努力做大财政经济“蛋糕”,夯实财源基础。及时落实中央国债项目投资,确保重大在建工程项目的资金需要,搞好跟踪问效。安排好各项支出,努力提高财政保障能力和保障水平,推动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严格债务管理,督促按期归还老欠款的同时,对可能发生新欠的地区及部门上新项目要从严从紧控制,切实履行财政职能,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尤其是县乡财政风险。
(二)落实好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财政政策和资金,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进一步落实和巩固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积极探索农业财政资金整合方式,切实加强财政支农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更加关注社会弱势群体,保障“两个确保”和“低保”的资金需要。更加关心灾区群众、农村优抚救济对象、困难企业军转干部的生活,把更多的财力用于解决困难家庭就业难、住房难、就医难、上学难等方面。认真落实就业、再就业的各项财税优惠政策,努力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加大社会事业的投入力度,落实好新增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投入资金主要用于农村的政策,继续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加强各种疾病的预防控制工作,重点保障对艾滋病、结核病以及地氟病的预防工作经费。建立和完善财政应急反应机制,切实保障应急支出,努力维护社会稳定。
(三)完善财政管理,坚定不移推进财政各项改革。一是加强对非税收入的管理,启动我省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借鉴兄弟省份的经验,拟订我省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并选择部分省级单位进行试点。二是积极稳妥地推进“乡财县管乡用”的财政管理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强化对县乡的财政、财务管理,努力缓解县乡财政困难。三是继续推进部门预算、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和政府采购改革工作,切实加强和改进支出管理,进一步提高理财水平。
(四)加强财政监管,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一是进一步加强财政法制建设,依法履行监管职能,将监督管理贯穿于财政管理的各个环节,逐步建立起财政支出的事前审核、事中跟踪、事后检查评估监督新机制。二是认真开展财政资金绩效评价试点工作,研究制定财政资金安排和使用的绩效评价办法,逐步建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制度。三是继续落实“收支两条线”的规定,清理和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堵塞收入漏洞。四是加大对各项财政资金拨付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专项资金项目单位按有关资金管理办法尽快下达资金计划,加快财政专项资金拨付进度,尽快发挥财政资金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促进全省社会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各位委员,2004年的财政决算工作已经完成,2005年上半年执行财政预算也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我们一定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在中共贵州省委的领导和省人大的监督、支持下,进一步振奋精神,真抓实干,为全面完成今年财政预算任务和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省财政厅厅长 李隆昌
省人大常委会:
我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报告贵州省2004年省级及全省财政决算(草案),请予审议。
一、2004年省级及全省财政决算情况
2004年省级及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已于今年元月根据电月报数向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作了报告。此后,我们在各级各部门密切配合下,经过全面核实各项收支,汇编了2004年全省财政总决算(草案)。决算结果与年初向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报告数相比,收支均略有变化。2004年全省财政总收入完成296.48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13.6%,比上年增加59.84亿元,增长25.29%。其中: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49.29亿元,为年预算的108.97%,比上年增加24.73亿元,增长19.85%。全省财政支出完成418.42亿元,为变更预算的101.18%,比上年增加86.06亿元,增长25.9%。
省级财政决算结果是:省级地方财政收入完成35.50亿元,为预算的117.58%,比上年增加7.64亿元,增长27.43%。省级财政支出完成135.72亿元,为变更预算的102.27%,比上年增加41.58亿元,增长44.17%。
省级地方财政收入主要项目完成情况:
1.工商税收17.13亿元,完成预算的113.39%,比上年实际增收3.19亿元,增长22.89%。其中:增值税增收1.79亿元,增长23.06%;营业税增收1.16亿元,增长25.55%。
2.企业收入(含企业所得税、国有资产经营收益、企业所得税退税)6.96亿元,完成预算的140.16%,比上年增收2.44亿元,增长53.83%。主要是企业效益提高带来的税收增加。
3.专项收入1.43亿元,完成预算的137.64%,比上年增收3873万元,增长37.09%。主要是排污费收入、矿产资源补偿费收入增幅较高。
4.行政性收费收入6.23亿元,完成预算的109.63%,比上年增收1.02亿元,增长19.64%。
5.其他收入8692万元,完成预算的184.94%,比上年增收2810万元,增长47.77%。主要是国库利息收入增加较多。
省级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
1.基本建设支出32.94亿元,完成变更预算(下同)的104.56%,比上年增加6.54亿元,增长24.76%。主要是加大了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
2.企业挖潜改造资金支出1.23亿元,完成100%,比上年减少6990万元,下降36.28%。主要是2004年中央国债技改资金补助大幅度减少。
3.农业支出1.44亿元,完成117.63%,比上年增加1992万元,增长16.05%。
4.林业支出23.65亿元,完成100.58%,比上年增加23.1亿元,增长42倍。主要是中央改变退耕还林补助资金的结算方式,共拨付当年和2003年退耕还林补助资金22.89亿元。
5.水利和气象支出5914万元,完成111.90%,比上年增加849万元,增长16.76%。
6.文教科学卫生事业费支出18.14亿元,完成101.62%,比上年增加4.31亿元,增长31.17%。其中:教育支出8.84亿元,完成105.94%,比上年增加2.60亿元,增长41.78%。主要是中央增加了我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免费教科书的补助和远程教育的专款补助。
7.科技三项费用支出9411万元,完成104.44%,比上年增加1219万元,增长14.88%。
8.工交商及其他部门事业费支出10.28亿元,完成100.84%,比上年增加l.10亿元,增长11.96%。
9.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费支出3503万元,完成101.51%,与上年基本持平。
10.行政管理费支出4.50亿元,完成109.32%,比上年增加1.06亿元,增长30.93%。
11.公检法司支出10.97亿元,完成104.81%,比上年增加1.28亿元,增长13.25%。
12.社会保障补助支出11.49亿元,完成103.64%,比上年增加1.91亿元,增长19.88%。主要是解决困难企业离退休干部“两费”和军转干部生活补助费用增加。
13.政策性补贴支出26l亿元,完成95.53%,比上年增加4694万元,增长21.93%。未完成预算任务的主要原因是对磷酸二铵的专项补贴需在第四季度结束后才能拨付。
14.支援不发达地区支出4347万元,完成103.65%,比上年增加1458万元,增长50.47%。
15.其他支出10.77亿元,完成105.18%,比上年增加1.3亿元,增长13.71%。
2004年全省财政收支平衡情况:全省地方财政收入149.29亿元,加上中央出口退税免抵未调库归还收入1.26亿元,中央各项补助279.41亿元(包括税收返还基数41.8亿元,税收递增返还3.46亿元,定额补助7.42亿元,所得税返还基数8.31亿元,追加专项补助103.95亿元,中央转移支付补助及其他结算补助111.03亿元,中央企业下划和农业税减免补助4.81亿元,定额结算上划中央1.37亿元),调入资金0.48亿元,财力总计430.44亿元;全省财政支出418.42亿元,中央财政各项扣款上解支出1.06亿元,调出资金0.11亿元;收支相抵,全省当年收大于支10.85亿元。年终滚存结余41.33亿元,其中结转下年10.56亿元,净结余30.77亿元。
省级财政收支平衡情况:省级地方财政收入35.50亿元,加上中央出口退税免抵未调库归还收入0.49亿元,中央各项补助240.62亿元(包括中央税收返还基数15.67亿元,税收递增返还0.88亿元,中央定额补助5.26亿元,所得税返还基数0.12亿元,中央专项补助103.95亿元,中央转移支付补助及其他结算补助111.30亿元,中央企业下划补助等4.81亿元,定额结算上划中央1.37亿元)和各地结算上划省收入2.84亿元,下划结算补助各地137.8l亿元,省级财力总计141.64亿元;省级支出135.72亿元,中央财政各项扣款上解支出0.91亿元;收支相抵,当年收大于支5.01亿元。年终滚存结余20.22亿元,其中结转下年6.20亿元,净结余14.02亿元。
2004年财政收支预算完成较好,做到了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结余较高的主要原因是中央今年年初拨付上年应拨付的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以及调整期收入的增加。从2004年财政决算情况看,全省和省级财政均超额完成了全年预算任务,这一成绩的取得,是全省上下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的方针政策,加快经济发展,依法组织收入,科学安排支出的结果,是中央加大对贵州支持力度的结果。2004年全省财政运行主要有以下两方面的特点:
财政收入增长呈现出“三个拉动”。一是与经济发展关联度较高的主体税种增长的拉动。2004年全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流转税和所得税等主体税种的较快增长成为拉动财政收入增长的重要因素。全年共完成“增、消两税”136.99亿元,同比增长26.78%,增幅与财政总收入相比高出1.49个百分点,“增、消两税”共实现增收28.94亿元,占财政总收入增收额的48.36%。二是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税收拉动。2004年全省规模以上非公有制工业增加值完成126.98亿元,占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28.96%,股份制企业、私营企业上缴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达20.1亿元,增长32%,非公有制经济已成为我省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三是经济强县实现税收的拉动。2004年20个建强县财政总收入92.84亿元,地方财政收入44.33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7.57%和21.53%;协议期内的13个上台阶县财政总收入16.14亿元,地方财政收入9.27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32.61%和23.83%,均高于全省县级财政平均增幅。
财政支出和改革体现了“三个落实”。一是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两个1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大对农业的投入。全省各级财政在预算资金安排上,重点加大了对农业、交通、水利的资金投入,实施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和良种补贴,切实增加了农民收入。二是较好地落实了对重点工作的财力保障。各级财政坚持把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放在突出位置,不断加大对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等社会各项事业的支持力度。2004年,全省安排社会保障和抚恤救济支出33.65亿元,教育支出73.77亿元,医疗卫生支出19.55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7.64%、22.69%、12.99%。三是较好地落实了深化改革的各项措施。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进一步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在取消除烟叶以外的农业特产税的同时,农业税税率降低一个百分点。这项政策的实施,减少农民负担2.27亿元,农民总体负担比上年减轻26.24%。部门预算改革继续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购规模进一步扩大,“收支两条线”管理不断加强,对财政收支、财务会计信息、中介机构执业质量等方面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规范了财经秩序,提高了依法理财水平。
在充分肯定2004年财政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省财政工作还存在着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财政收入总量较小,加强财源建设,努力做大财政经济“蛋糕”的任务仍然很重。二是地、县之间发展不平衡,部分地、县新的经济增长点还未形成,财政收入增长缓慢。三是政府偿债压力大,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的任务重。四是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这些问题,我们将通过加快经济发展,深化财政改革,规范财政管理,厉行增收节支等措施逐步加以解决。同时,对审计部门提出的有关问题,省财政一定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积极整改,以进一步改进和规范我省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
二、2005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全省财政部门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和贯彻胡锦涛同志今年春节在贵州考察期间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抓住西部大开发的有利机遇,坚持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业务工作“两不误、两促进”,围绕年度财政工作任务,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收入征管,努力实现依法行政和依法理财,切实提高财政保障能力,财政改革稳步推进,财政收支持续快速增长,全省财政经济呈现良好发展势头。
1—6月,全省财政总收入累计完成177.76亿元,为年度预算的54.19%,比上年同期增收38.66亿元,增长27.79%。其中:地方财政收入累计完成86.26亿元,为年度预算的52.60%,比上年同期增收18.13亿元,增长26.61%。全省财政支出累计完成170.4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8.15亿元,增长28.83%。全省财政总收入和地方财政收入均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目标。
上半年我们着重抓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坚持依法治税,加强收入征管,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
一是继续实行组织收入目标责任制,年初就将收入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做到目标早明确,任务早下达,工作早部署,措施早落实。二是各级财税部门坚持按照依法征税,应收尽收的原则,积极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完善征管体制,加强对税基的控管,特别是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品目的监控、预测和分析,提高重点行业对经济和财政收入的贡献率。三是继续加强非税收入管理,拓宽增收渠道;推进“收支两条线”改革,逐步扩大预算外资金纳入预算管理的范围。
(二)坚持以发展为第一要务,大力培植财源,不断做大财政经济“蛋糕”。
1.发展壮大工业主体财源。积极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加快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步伐。截至2005年6月底,省财政已及时拨付企业挖潜改造资金1.32亿元,其中,煤矿企业安全技改资金1164万元,专项用于煤矿企业安全技改项目。国有企业改革与脱困资金在上年4700万元的基础上,增加安排5000万元,专项用于国有企业的改组、改制和政策性关闭破产。积极利用外资促进我省高科技产业发展,我省上报的“微硬盘产业化项目”获得110亿日元外国政府贷款回收资金的再贷款,有利于促进我省高科技企业的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充分发挥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作用,1—6月,已拨付中小企业贷款担保资金1000万元,现众维中小企业担保公司资本金已达1.2亿元,已累计担保贷款10.4亿元,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中小企业筹资难、贷款难问题。
2.巩固发展农业基础财源。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和资金的导向作用,继续支持农业产业化和农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和畜牧业。今年省财政继续安排1200万元、新增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用于农业产业化基地建设、科研开发补助和技术服务,促进龙头企业发展壮大。继续安排畜牧业发展资金2800万元、畜种补贴850万元,新增安排畜牧业发展专项资金160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45个优质畜产品基地建设、品种改良及动物防疫体系建设。
3.加快发展非国有经济和第三产业等新兴财源。通过安排专项资金、运用财政贴息政策,积极支持新兴财源建设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有关规定,省财政继续安排2000万元中小企业发展资金,支持促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技术创新等。继续安排400万元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同时将旅游发展资金从1200万元增加到2000万元,又新增安排红色旅游景区基础设施配套资金1000万元,并以开展红色旅游为契机,大力支持以旅游业为重点的第三产业的发展壮大。
4.继续做好财源建设工作,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继续按照“分类指导、各有侧重”的原则,认真抓好建设经济强县和上台阶县的财源建设工作。确定了小河区等5个2005年新一轮扶持县级财政收入上台阶县;对2004年协议期内的13个县逐一进行考核,并按照规定兑现了奖惩。同时,逐步完善对财源建设上台阶县和经济强县的考核办法,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有力地推动了县级财源建设发展步伐。
(三)更加关注“三农”问题,将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
1.进一步加大投入,促进农业、农村经济稳步增长。今年上半年,省财政进一步加大了对农业、农村的投入,在年初支农支出预算比上年增加6980万元,增长25.51%的基础上,又新增安排支农专项资金2.58亿元,是近年来省级支农专项资金增幅最大的一年。新增专项资金基本用于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其中:1亿元用于确保完成省委、省政府确定的20万口沼气池建设任务;7800万元主要用于以“三小”为重点的农村公益性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2.继续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一是落实我省全面免除农业税的政策,免税总额达到6.39亿元,农民人均负担在2004年基础上再减19.31元。二是省财政继续安排6144万元粮食直补资金和2500万元良种补贴资金,两项补贴资金已及时发放到农民手中。
3.继续加大扶贫开发投入。今年新增安排省级扶贫配套资金2000万元,增幅达66.70%,主要用于配合国家确定的整村推进、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和产业扶贫三项重点工作。
(四)不断提高财政保障能力,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1.着力缓解县乡财政困难,加大省对下转移支付力度。为进一步体现收入分配政策对维护社会稳定、顺利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促进作用,省委、省政府决定加大省对下转移支付力度,花大力气缓解县乡财政困难。一是认真落实中央“三奖一补”政策,在2005年中央下达我省“三奖一补”补助资金5.1亿元的基础上,省财政再安排3.7亿元,共计8.8亿元对下实施转移支付,专项用于缓解县乡财政困难,解决长期以来我省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性收入低的问题。二是进一步加大对财政困难县发放“三费、菜篮子”及困难补助的转移支付力度,在上年补助10.16亿元的基础上,新增1.19亿元资金,共计11.35亿元对下实施补助,人均补助标准从上年82元/月提高到100元/月。
2.着力保障民生支出,解决群众生产生活困难。一是安排落实“两个确保”资金4.1亿元,保障了全省50.35万名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4.34万名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按时发放。二是深入做好城市低保工作。上半年已拨付低保资金1.71亿元,保证了48万多名低保对象的生活,实现应保尽保。三是努力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加大再就业资金的投入,积极推动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向失业保险制度并轨。四是建立全省农村因病、因残丧失主要劳动力特困群众救助制度。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省财政筹措1.89亿元资金,将全省94.5万农村因病、因残丧失主要劳动力的特困群众纳入救助范围。目前,省财政已会同省民政部门将上半年所需资金9451万元下拨各地。
3.落实科教兴黔战略,不断加大财政对教育的支持力度。继续加大对我省“两基”攻坚投入,及时下达“两基”攻坚专项资金,以确保2005年全省基本实现“两基”目标。同时,为体现省委、省政府对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贫困学生的高度重视和关心,从2005年起,全面免除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186万贫困家庭学生杂费,所需资金9870万元全部由省级财政负担;省财政还新增安排2480万元,用于我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寄宿生的生活补助。
4.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提高职工收入水平。省财政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工资福利制度的改革方向,结合省级财政和省直单位的实际情况,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定,筹措资金对省直单位干部职工增加了岗位补贴。同时,提高了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住房增量补贴标准。
(五)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继续深化财政各项改革。
1.深化省级部门预算管理改革。今年省级部门预算编制单位由2004年的50个扩大到60个,在预算编制过程中,不断提高各部门支出的透明度,合理核定支出标准,严格控制人员及公用经费支出,规范经费预算下达,加强专项经费的审核,完善项目资金管理。
2.继续深化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以信息网络建设为依托,加快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将今年新增的10个省级部门预算改革单位纳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范围,并选择5家二级预算单位进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努力实现对财政资金使用全过程的动态监控。
3.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改革。以公开、透明、规范操作为重点,积极推进政府采购资金直接拨付工作,保证采购资金的安全和及时拨付。继续扩大政府采购的规模和范围,逐步把财政资金安排的部分农业项目、科教项目、工程项目等采购纳入政府采购范围。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政府采购运行模式,逐步实现监督管理职能与组织实施职能分离。目前,省级和贵阳、黔东南等8个市(州、地)已经实现了“管采分离”。
4.“乡财县管乡用”改革试点工作初见成效。为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管理,规范乡镇财政收支行为,缓解乡镇财政困难,维护农村基层政权和社会稳定,积极探索制定符合我省实际的乡镇财政管理办法,省财政从今年起在贵阳市修文县小箐、谷堡两乡进行“乡财县管乡用”改革试点。半年来,通过采取预算共编、统一开设结算账户、集中收支、采购统办、票据统管等改革措施,试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进一步规范了乡镇财务管理,提高了乡镇理财效率,确保了乡镇干部职工工资发放、机构的正常运转和专项资金的及时到位,有效避免了乡镇截留挪用专项资金和举借新债等行为,为今后更大范围推行县乡财政管理方式改革开了一个好头。
(六)强化财政管理,提高依法理财水平。
1.不断加强财政监督,严格执行《预算法》和《贵州省省级财政预算监督管理条例》,规范财政管理。及时编报省级专项经费执行情况,反映省级专项经费的执行进度,有效地督促省级部门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工作。加强会计财务监督,强化企业财务监管,规范会计中介机构的执业行为,努力提高从业人员和财会人员的社会公信力。
2.认真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管理,不断规范收费项目审批制度。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乱收费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贵州省2005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了对教育乱收费的治理。
3.完善政府债务管理制度,落实偿债责任,强化政府债务的管理和监控,积极防范财政风险。1—6月,我省通过督促项目单位主动归还,利用省级还贷准备金垫还及回收资金偿还等多种方式、多种渠道,共归还外国政府贷款1.97亿元。同时,积极向中央反映我省国外贷款债务问题,争取中央的支持和帮助,促使中央未对我省拖欠较为严重的社会发展及扶贫项目实施扣款处理,暂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我省特别是县乡财政的偿债压力。
三、努力工作,再创佳绩,确保完成全年财政预算任务
下半年,我们将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做到“六个坚持”,即坚持以发展为第一要务,努力做大财政经济“蛋糕”;坚持增收与节支并重,确保完成财政收支任务;坚持统筹兼顾,促进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坚持与时俱进,深化财政改革;坚持依法理财,规范财政管理;坚持艰苦奋斗,勤俭办一切事业。
(一)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政策,促进经济持续发展。认真贯彻落实稳健的财政政策,坚决按照中央关于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战略部署,进一步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处理好财政支持发展与自身承受能力的关系,建立财政与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机制,努力缓解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制约。继续坚持发展是富民兴黔第一要务和财政工作从源头抓起的方针不动摇,进一步完善促进县级财政收入上台阶、建设经济强县的财政政策,努力做大财政经济“蛋糕”,夯实财源基础。及时落实中央国债项目投资,确保重大在建工程项目的资金需要,搞好跟踪问效。安排好各项支出,努力提高财政保障能力和保障水平,推动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严格债务管理,督促按期归还老欠款的同时,对可能发生新欠的地区及部门上新项目要从严从紧控制,切实履行财政职能,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尤其是县乡财政风险。
(二)落实好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财政政策和资金,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进一步落实和巩固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积极探索农业财政资金整合方式,切实加强财政支农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更加关注社会弱势群体,保障“两个确保”和“低保”的资金需要。更加关心灾区群众、农村优抚救济对象、困难企业军转干部的生活,把更多的财力用于解决困难家庭就业难、住房难、就医难、上学难等方面。认真落实就业、再就业的各项财税优惠政策,努力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加大社会事业的投入力度,落实好新增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投入资金主要用于农村的政策,继续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加强各种疾病的预防控制工作,重点保障对艾滋病、结核病以及地氟病的预防工作经费。建立和完善财政应急反应机制,切实保障应急支出,努力维护社会稳定。
(三)完善财政管理,坚定不移推进财政各项改革。一是加强对非税收入的管理,启动我省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借鉴兄弟省份的经验,拟订我省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并选择部分省级单位进行试点。二是积极稳妥地推进“乡财县管乡用”的财政管理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强化对县乡的财政、财务管理,努力缓解县乡财政困难。三是继续推进部门预算、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和政府采购改革工作,切实加强和改进支出管理,进一步提高理财水平。
(四)加强财政监管,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一是进一步加强财政法制建设,依法履行监管职能,将监督管理贯穿于财政管理的各个环节,逐步建立起财政支出的事前审核、事中跟踪、事后检查评估监督新机制。二是认真开展财政资金绩效评价试点工作,研究制定财政资金安排和使用的绩效评价办法,逐步建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制度。三是继续落实“收支两条线”的规定,清理和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堵塞收入漏洞。四是加大对各项财政资金拨付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专项资金项目单位按有关资金管理办法尽快下达资金计划,加快财政专项资金拨付进度,尽快发挥财政资金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促进全省社会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各位委员,2004年的财政决算工作已经完成,2005年上半年执行财政预算也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我们一定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在中共贵州省委的领导和省人大的监督、支持下,进一步振奋精神,真抓实干,为全面完成今年财政预算任务和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