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名单
(2003年7月26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李豫贵为贵州省铜仁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免去其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决定任命李豫贵为贵州省铜仁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免去其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