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贵阳市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审议意见的报告
省人大常委会:
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对《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贵阳市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和省人大法制委员会的审议结果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委员们同意省人大法制委员会的审议结果报告,并认为《贵阳市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的内容已不适应当前文物保护工作的需要,为了维护法制的统一,废止该条例是必要的,同意本次会议予以批准。
省人大法制委员会
2005年5月25日
省人大常委会:
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对《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贵阳市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和省人大法制委员会的审议结果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委员们同意省人大法制委员会的审议结果报告,并认为《贵阳市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的内容已不适应当前文物保护工作的需要,为了维护法制的统一,废止该条例是必要的,同意本次会议予以批准。
省人大法制委员会
2005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