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财政经济委员会审议的第3号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2005年5月27日在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
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张佩良
省人大常委会:
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铜仁地区代表团麻绍敏等十三位代表提出了关于制定《贵州省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办法》的议案(以下简称第3号议案),大会主席团交由财经委办理。财经委接到该议案后,作了大量调查研究,听取了有关部门的意见,并召开财经委第33次会议进行了审议。财经委认为,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不断完善,我省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不断发展壮大,已成为我省国民经济的重要增长点,对充分调动我省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在扩大社会就业、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当前我省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状况仍不理想,主要是制约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体制性、政策性障碍依然存在;市场准入还不公平;企业融资渠道窄,贷款难;社会服务体系不健全;企业和职工的权益得不到应有保障的现象仍然存在;部分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存在着行为不规范、自身素质不高等问题。第3号议案提出,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加快我省中小企业发展,制定促进我省中小企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的建议是符合我省实际的。省人大常委会已将《贵州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列入了2005年立法调研计划。省人大财经委会同有关部门正按计划要求积极开展有关立法调研、论证工作,争取早日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张佩良
省人大常委会:
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铜仁地区代表团麻绍敏等十三位代表提出了关于制定《贵州省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办法》的议案(以下简称第3号议案),大会主席团交由财经委办理。财经委接到该议案后,作了大量调查研究,听取了有关部门的意见,并召开财经委第33次会议进行了审议。财经委认为,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不断完善,我省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不断发展壮大,已成为我省国民经济的重要增长点,对充分调动我省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在扩大社会就业、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当前我省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状况仍不理想,主要是制约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体制性、政策性障碍依然存在;市场准入还不公平;企业融资渠道窄,贷款难;社会服务体系不健全;企业和职工的权益得不到应有保障的现象仍然存在;部分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存在着行为不规范、自身素质不高等问题。第3号议案提出,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加快我省中小企业发展,制定促进我省中小企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的建议是符合我省实际的。省人大常委会已将《贵州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列入了2005年立法调研计划。省人大财经委会同有关部门正按计划要求积极开展有关立法调研、论证工作,争取早日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