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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请任免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的审议报告

发布时间:2005年08月09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               (2005年5月27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
                     贵州省人大选举任免联络委员会


贵州省人大常委会:
  根据《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改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部分工作人员任免办法的决定》,省人大选举任免联络委员会于2005年5月9日召开会议,对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林春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免职的省高级人民法院1名审判员和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俊平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任命的11名省人民检察院毕节分院检察员进行了审议。
  拟同意张林春院长提请:
  免去马珂(女)的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拟同意陈俊平检察长提请:
  任命赵贵荣、谢向祥(白族)、王燕(女)、廖显东、韩湘、金海雁(女)、吴开艳(女)、江耀波(女,回族)、桂芳(女,壮族)、陈恩志、刘栋为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毕节分院检察员。
  请审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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