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教科文卫委员会审议的第1号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2005年5月27日在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
贵州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 李正辉
省人大常委会:
在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遵义代表团赵汝荣等11名代表提出“关于加强贵州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立法”的第1号议案,大会主席团决定交由教科文卫委员会研究办理。3月28日,教科文卫委员会召开会议征求了省政府法制办、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对议案办理的意见;4月5日赴遵义市对议案作了进一步调研,召开座谈会听取了部分提议案代表、遵义市人大、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红花岗区人大、区政府、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部门负责人关于议案的意见和建议。4月25 日委员会召开会议,对该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现将审议结果报告如下:
委员会认为,人口流动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据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统计,全省流出人口为358.6万人,74.7%流向省外,21.7%在省内流动。流入人口102.9万人,其中外省流入24.48万人。在流出人口中,已婚育龄妇女为947964人。流出无避孕措施已婚育龄妇女有212769人。在流入人口中,已婚育龄妇女为285136人,流入无避孕措施已婚育龄妇女有55288人。流出人口中已婚育龄妇女的妇检率仅为54.57%。流动人口的“流动”特性,给人口计生工作带来了诸多管理和服务的难度。省人大代表提出制定一部符合我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实际的地方性法规的议案十分必要,体现了人大代表对有效保障流动人口的生殖健康权利和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的高度关心。省人大常委会历来非常重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问题,在1996年制定的《贵州省流动人口管理条例》中就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做出过原则性的规定。十届人大常委会又将制定“贵州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条例”列入了立法规划。1998年国务院出台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也制定了相应的配套文件。据悉国务院近期将对《管理办法》进行修改。鉴于此,我委将和省政府法制办、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一起,结合我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的实际,先行开展立法调研,待条件成熟时制定《贵州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条例》。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贵州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 李正辉
省人大常委会:
在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遵义代表团赵汝荣等11名代表提出“关于加强贵州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立法”的第1号议案,大会主席团决定交由教科文卫委员会研究办理。3月28日,教科文卫委员会召开会议征求了省政府法制办、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对议案办理的意见;4月5日赴遵义市对议案作了进一步调研,召开座谈会听取了部分提议案代表、遵义市人大、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红花岗区人大、区政府、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部门负责人关于议案的意见和建议。4月25 日委员会召开会议,对该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现将审议结果报告如下:
委员会认为,人口流动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据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统计,全省流出人口为358.6万人,74.7%流向省外,21.7%在省内流动。流入人口102.9万人,其中外省流入24.48万人。在流出人口中,已婚育龄妇女为947964人。流出无避孕措施已婚育龄妇女有212769人。在流入人口中,已婚育龄妇女为285136人,流入无避孕措施已婚育龄妇女有55288人。流出人口中已婚育龄妇女的妇检率仅为54.57%。流动人口的“流动”特性,给人口计生工作带来了诸多管理和服务的难度。省人大代表提出制定一部符合我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实际的地方性法规的议案十分必要,体现了人大代表对有效保障流动人口的生殖健康权利和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的高度关心。省人大常委会历来非常重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问题,在1996年制定的《贵州省流动人口管理条例》中就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做出过原则性的规定。十届人大常委会又将制定“贵州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条例”列入了立法规划。1998年国务院出台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也制定了相应的配套文件。据悉国务院近期将对《管理办法》进行修改。鉴于此,我委将和省政府法制办、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一起,结合我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的实际,先行开展立法调研,待条件成熟时制定《贵州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条例》。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