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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职报告

发布时间:2004年12月24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 (2004年11月25日在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省林业厅厅长  张锦林


省人大常委会:
  2003年4月1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任命我为省林业厅厅长。在省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在省人大、省政协的监督下,本人努力学习,积极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组织领导全省林业工作,与全省林业系统干部职工一道奋力拼博,开拓进取,取得了一定成绩,得到了省政府及国家有关部门的肯定。2003年度省林业厅在省直机关目标考核中荣获一等奖。经国家林业局核查,我省2003年造林实绩综合核查多项指标名列全国第三。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的安排,现将本人2000年7月任省林业厅厅长以来履行职责和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予评议。
  一、主要工作及履行职责情况
  省林业厅厅长的主要职责是在省委和省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及林业法律、法规,编制林业发展战略规划、计划,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工作和林业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组织指导全省森林资源调查、管理、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拟定全省林业科技发展规划,组织重大林业科研、技术攻关和科研成果的鉴定、推广。指导林业外事、外经工作,组织实施林业教育、人才培训和林业队伍的建设工作,承办省人民政府、国家林业局、省人大、省政协交办的其他事项。我任省林业厅厅长以来,团结和带领省林业厅全体干部职工,恪尽职守,积极进取,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始终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努力推动林业工作迈上新台阶。林业是一项重要的公益事业和基础产业,承担着生态建设和林产品供给的重要任务。发展林业是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必由之路。因此,我在工作中始终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坚持发展不动摇,努力推动林业工作迈上新台阶。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林业的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一是把学习法律法规贯穿于林业建设、发展的始终。林业要快速健康发展,必须坚持“一手抓建设,一手抓法制”必须认真学习法律、宣传法律、执行法律。本人挤出时间认真学习了《宪法》、《森林法》、《种子法》、《野生动物保护法》、《行政许可法》和《森林法实施条例》、《贵州森林条例》、《退耕还林条例》、《自然保护区条例》、《贵州省林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通过学习和实践,不断增强法律意识,丰富法律知识和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同时我也十分重视对全省林业系统干部职工法律素质的培养,结合“四五”普法,省林业厅通过举办各种类型的培训班,使800多名基层林业干部增长了法律知识、提高了执法水平。2004年,组织全厅职工参加《行政许可法》培训讲座和全省的统一书面考试,取得了较好效果。二是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2003年以来,按照公安部、国家林业局“候鸟行动”、“绿剑行动”、“春雷行动”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快速行动,出动警力9247人次,受理各类林业刑事案件1018起,破案837起,破案率达82%,有效地震慑了犯罪,教育了群众,保护了森林资源。三是认真开展林业执法检查。2003年进行了两项重点执法检查。第一,开展林业行政执法大检查。在县自查、地州市检查、林业厅抽查的基础上,针对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执法工作。第二,开展征占用林地清理整顿大检查,规范林地管理秩序。今年上半年清理整顿期间,全省共查出违法使用林地行政案件1800多起,已依法处理1300余起,其余的完善了有关手续。通过清理整顿,进一步规范了征占用林地秩序,宣传了林地管理的法律法规,提高了全社会依法保护和使用林地资源的意识。四是积极开展立法调研。2003年,省人大将《贵州省林地管理条例》纳入立法计划,我厅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法制办,经多方调研、多次协调,该《条例》于2003年9月28日经第十届省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为我省强化林地管理提供了符合实际、操作性强的法规依据。同时,配合省政府法制办制定《贵州省林木种苗管理条例》和修订《贵州省征占用林地补偿费用管理办法》、《贵州省木材流通管理办法》,其中《贵州省征占用林地补偿费用管理办法》已于今年6月30日经省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通过,自8月1日起施行,《贵州省林木种苗管理条例》经第十届省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将于2005年1月1日起施行。在行政许可事项清理工作中,我厅共清理出31项行政许可事项,其中废止8项,提出废止政府规章3个。五是在雷山县开展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针对林业多头执法的弊端,按照“两个相对分开,权责一致”和精简、统一、效能等原则,组建了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探索建立高效、规范、廉洁的林业执法体制、机制,为全省林业综合执法积累经验,探索路子。六是积极推行政务公开。按照公正执法、依法行政、公道办事、民主监督、方便基层、密切干群关系的要求,以电子触摸屏为载体,公开部门工作职责与职能、审批事项、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期限、监督办法和办事结果等,重点是人事任免、人员招考、重大资金使用,办理采伐证、运输证、执法证、大宗物资采购。同时制订和完善相应的工作和服务规范,并将重要的规章制度汇编成册,予以公布,严格执行。推行政务公开,增加了林业行政工作的透明度,改进了机关工作方式和工作作风,促进机关工作向更加规范、廉政、高效方向迈进。
  2、发展与保护并重,扎实推进林业各项工作。实施西部大开发以来,省政府高度重视林业生态建设,提出了构筑“两江’’生态屏障,再造贵州秀美山川的宏伟目标。全省广大林业干部职工在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快林业发展为主题,以实施林业生态工程为重点,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和《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意见》精神,抢抓机遇,扎实工作,林业建设进入了一个全面加快发展的新阶段。
  (1)认真实施以退耕还林为重点的林业建设工程。在国家有关部门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下,我省相继启动实施了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珠江防护林体系建设(含石漠化治理)、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建设等林业重点工程。2000年—2003年,国家累计下达我省营造林任务2788万亩(重点工程建设任务1585万亩),其中造林1868万亩、封山育林920万亩,下达建设资金38.7亿元。4年来,全省累计完成营造林面积3025万亩(重点工程完成1595万亩),其中造林1930万亩、封山育林1095万亩,平均每年以营造林700多万亩的速度向前推进。目前全省森林面积已从1998年的8143万亩增加到9200多万亩,森林覆盖率从30.83%增加到34.9%。2004年已完成营造林任务412万亩,占全年计划任务的95%,其中人工造林完成328万亩(退耕地造林50万亩),封山育林84万亩,预计全省林业总投资可达18.2亿元。
  (2)认真落实目标责任,切实管护好森林资源。一是切实加强天然林资源保护。全省天保工程区落实森林管护人员2.7万人,工程区各县、乡、村都签订了森林资源管护责任状,层层分解管护目标、任务和责任,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并纳入地方行政领导目标考核内容,同步进行考核。县、乡(镇或林场)与村、护林员层层签订森林管护合同,明确责任、范围、奖惩等,同时建立和完善村规民约,使7800多万亩森林得到了有效保护。二是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防止和减少森林火灾。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为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精力,森林防火工作在异常严峻的形势下仍然取得了较好成绩。2003年和2004年,全省分别发生森林火情1566次(森林火警1005次、一般森林火灾561次)、1207次(森林火警807次、一般森林火灾400次),森林火灾受害率分别为0.5‰、0.34‰,低于国家1‰和省0.7‰的控制指标。三是千方百计防治森林病虫害。2003年和2004年全省森林病虫害发生面积332万亩、405万亩,其中危害程度中度以上的面积88万亩、109万亩,在防治面积大、经费紧张、药剂短缺等困难情况下,完成防治面积263万亩、319万亩,防治率达到79%、78.9%,高于国家73%、74%的年度管理目标。特别是在遵义县鸭溪、贵阳小河发现松材线虫病疫情后,及时采取了紧急措施开展扑救,防止了松材线虫病的蔓延。
  3、城乡绿化一体化协调发展。为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突出生态建设、生态安全、生态文明理念,各地坚持科学规划、政府实施、全民参与,在城镇广泛开展绿化、美化、生态化的城市林业建设,在江河两岸、公路、铁路沿线大规模营建护岸、护路林带。随着林业生态工程的全面实施,全民义务植树运动深入开展,全社会办林业、全民搞绿化的格局已逐步形成,全省每年有530多万适龄公民参加义务植树,每年义务植树2500多万株,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68%。
  在城市绿化方面,全力打造贵阳市“森林之城”,在已建成第一环城林带的基础上,2001年启动了长304公里、总面积130多万亩的第二环城林带建设。把建设遵义市山水园林城市和城乡绿化一体化列入议事日程,开展大规模、全方位的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构建多类型、多层次、多功能复合结构的生态园林体系;全面统筹余庆县城乡绿化,省道、县道以及各乡镇至村道路已全部绿化,县内主要河流两岸、库塘周围、县城及各乡镇所在地集镇基本绿化。2003年,在首次“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县”评选表彰活动中,贵阳市、遵义市、余庆县分别荣获“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全国共9个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县”荣誉称号。
  (二)结合林业重点工程建设,抓好林业产业结构调整。各地紧紧围绕“两江”生态屏障建设,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木竹浆纸为龙头,以人造板、木竹精深加工为带动,努力建设五大基地,积极推进林业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一是赤水20万吨竹浆造纸项目已开工建设,黔东60万吨木浆造纸项目通过了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评估,已上国家发改委立项。2000年以来,全省新建人造板企业8个,年生产能力27万立方米,其中在建项目3个,年产11万立方米。全省现有人造板企业13个,年总产量可达47万立方米。围绕工业原料林建设,规划实施竹林、纸浆林、坑木林基地750万亩,目前已完成303万亩。二是结合实施六大工程,加快特色经济林建设步伐,增加农民收入,现已改造、新建基地面积100多万亩。三是在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当中,大力推广林药结合,建设木本中药材基地,规范化生产与示范面积已达28万多亩。四是推进苗木花卉向规模化、专业化、基地化方向发展,已建苗木基地104个,年均生产苗木达10亿多株,花卉苗木种植面积已达8.6万亩。五是结合我省森林旅游资源丰富,喀斯特森林景观秀丽的优势,积极发展森林生态旅游基地。2000年以来全省新批建自然保护区43个,自然保护区总数已达93个,保护区总面积占国土面积的比例从2%提高到4.9%;新建森林公园38处,全省森林公园总数已达45处,总面积250多万亩,年平均森林旅游人数达165万人次。
  (三)加大改革力度,探索新阶段林业发展有效途径。近年来,着重从林业建设发展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经营模式、操作方法等方面积极探路子。一是推进国有森工企业体制改革。利用天保工程下岗职工一次性安置的优惠政策,加快国有森工企业的改革、改制步伐。省木业总公司进行全员一次性安置,改组成股份制企业。全省3998名职工改变身份,减轻了企业负担。二是加快国有林场脱困步伐。2003年在全省87个国有林场中选择10个特困林场作为改革试点,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积极发展种养业和第三产业,稳妥分流安置富余人员,减负增效,10个国有林场职工从原来的1164人减少到现在的607人,压缩了48%。今年又新启动了10个国营林场改革试点工作。三是进行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创造林业建设、经营、管理的宽松环境,推进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积极培育活立木市场,促进非公有林业的快速发展。四是深化人工商品林采伐管理制度改革。2003年经国家林业局批准,在黎平、锦屏、榕江和龙里林场开展天保工程区人工商品林采伐试点,探索新形势下森林资源管理体系、法规体系、监控体系建设的新途径,取得明显成效。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今年的试点范围已经扩大到22个县和单位。
  (四)努力争取外国政府援助项目,加大对外开放力度。按照省政府开放带动战略,近年来我省林业加大了引进国外资金和技术的力度,不断扩大引进国外资金的渠道和领域,对全省林业发展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一是中韩西部造林项目(贵州省修文县喀斯特山地造林示范项目)。项目由韩国政府无偿投入100万美元,我省配套投入830万元,于2003年—2005年在修文县的4个乡(镇)造林1.95万亩,培训林业人员1万人次。目前已完成人工造林1.25万亩,人员培训5000多人次。二是小渊基金项目(中日合作贵阳花溪生态林项目)。该项目在中国绿化基金会和日本奥伊斯嘉国际组织的帮助下,获得了中日绿化交流基金141万元人民币的资助,计划于2002年至2005年在花溪水库沿岸营造水源涵养生态林1500亩。经过2年的实施,项目的森林景观已具雏形,显现了一定的生态效益和象征中日友谊的社会效益。三是贵州省全球环境基金赠款自然保护地区管理项目。该项目利用全球环境基金113.4万美元的赠款,于2002年至2008年在我省以梵净山自然保护区为主体开展参与性自然保护区规划和管理,以社区为基础的自然保护、培训与机构能力建设和项目管理与监测等活动。四是中美合作森林健康经营示范项目麻江县示范区建设。该项目计划于2002年至2006年在我省麻江县建设3.7万亩森林健康经营示范区,总投入485万元,目前项目进展顺利。
  (五)加大科技支撑力度,提高重点工程科技含量。在退耕还林等重点工程建设中,通过对现有科技成果的筛选、组装、配套和实用技术的培训,使退耕还林乔灌草配套技术、困难造林地段抗旱节水技术、特色经济林引种栽培和管理技术、营养袋育苗造林技术、退耕还林模式效益监测与评价技术、3S技术等一大批先进适用科技成果在生产中得到应用,不断提高了营造林质量和成效。2003年以来,林业科技投资达1220万元,其中科技支撑与推广投入1000万元,实施项目25个,推广技术39项;林业科学研究投入220万元,完成科研项目36个。特别是针对我省个别地方发生松材线虫病疫情的实际,全面进行疫情普查,强化监测和生物防治,定期组织科技人员攻关,控制了疫情扩散。
  (六)加强教育培训,不断提高林业队伍素质。为适应我省林业建设的需要,根据国家林业局《全国林业行业教育培训工作“十五”规划》,制定了《2003——2005年贵州省林业行业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并按照《规划》的总体工作安排,积极组织举办各类培训学习班。目前已培训全省林业系统公务员1900多人,培训林业工程管理人员、技术人员1416人,退耕还林工程区林农适用技术培训23.8万人次。
  (七)认真做好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等有关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是政府机关接受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渠道,本人始终以此严格要求,并付诸行动。对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每年厅办公室都专门下发通知,就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并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纳入厅目标管理进行考核。在专门召开的建议提案交办会议上,明确要求各承办处室要增强责任感,虚心、诚恳地接受代表和委员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及时改进,通过建议提案的办理推动林业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建议提案的办理,一是坚持做好交办,做到件件落实,明确专人负责,确保按时完成。二是认真做好承办。针对建议提案的内容和要求,及时组织人员下基层调查研究,按照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结合林业工作实际进行研究答复。凡是应该解决又有条件解决的,列入工作计划,集中力量尽快解决;暂时难以解决的,积极创造条件,争取早日解决;确实解决不了的,或超出我厅职权范围的,实事求是地向代表、委员解释清楚。三是切实加强催办,保证在规定期限内高质量地完成建议提案的承办任务。四是层层把关,确保质量。凡涉及全局性重大问题的答复,本人亲自审核答复意见。五是抓好落实。如戴振华等人大代表在“通过种草养畜加快石漠化治理的议案”中提出结合退耕还林,扩大种草养畜,解决退耕农户长远生计问题的建议,省林业厅在实际工作中积极采纳,大力提倡。到2003年底,全省共实施林草结合74.8万亩,实施林竹、林茶、林药、林果结合等多种生态经济治理模式361万亩,为退耕还林后续产业发展增强了后劲。六是对反映全局性、普遍性问题的建议提案,认真加强调研,全面摸清情况,研究解决办法和措施,并积极向国家有关部委汇报反映,争取中央支持,促成问题尽快解决。
  2000年以来,省林业厅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04件,其中提出的问题已经得到解决或基本解决和已在工作中采纳的建议有49件,占交办总数的47.1%;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有34件,占交办总数32.7%。因受目前客观条件所限,暂时不能解决或权限不在厅里,需作解释说明的有21件,占交办总数的20.2%。共办理政协提案87件,已基本解决或采纳的有29件,占总数的33.3%;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有42件,占48.3%;暂时不能解决的有16件,占18.4%。
  2003年1月至2004年6月,共完成省委、省政府督办事项160件,其中完成省委“加大新阶段扶贫工作力度的决定”、省政府“政府工作报告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等重大督办事项10件,完成省领导批示督办事项150件。对省委、省政府的督办事项,按照督办内容,认真研究,明确牵头责任人、承办处室和承办具体要求,按时向省委、省政府报送承办结果。遇到重大督办事项,由厅领导牵头组成调查组,进行专题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2003年度我厅被评为全省政府系统督促检查工作先进单位。
  (八)努力抓好省级林业联系点工作。2001年,贵州被国家林业局定为省级林业工作联系点。按照联系点工作目标和任务,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举全局之力认真组织实施林业六大工程,切实推进林业的“五大转变”,实现了森林覆盖率年均增长一个百分点的目标,2003年森林覆盖率有望增长1.9个百分点。同时,联系点工作紧密结合贵州省情、林情,从林业建设体制、机制、模式、制度等方面积极探索,创造了经验,做出了示范,得到国家林业局的充分肯定。一是大力推广容器育苗,容器苗的比例从8%提高到40%左右,变过去只能在冬春造林为全年造林、适时造林。二是总结推广关岭县的规模化、集团化、专业化形式组织民兵预备役专业队造林做法,目前全省已有6个地州市成立了民兵预备役造林师,70个县成立了民兵预备役造林团,2003年承担退耕还林任务130多万亩。三是试行生态工程监理,从设计、苗木、整地、栽植、验收、政策兑现等方面进行全方位把关。四是加强基层林业站建设,按照2003年3月26日省长办公会精神,理顺了全省乡镇林业工作站管理体制,同时多渠道筹集资金3000多万元,新建乡镇林业站站房21.7个,改善了基层的工作条件。
  二、思想作风表现
  (一)加强学习,努力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增强法制观念,规范自己的行为。坚持党组中心学习组学习制度,把学习邓小平理论、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和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提高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思想政治理论水平和科学决策水平的一项重要任务,认真组织,深入学习,深刻体会,努力做到:学理论,增加新思维;学思想,增加新观念;学观点,解决新问题;学知识,增添新本领;学作风,树立新形象。通过认真研读十六大报告、新党章、江泽民同志《论三个代表》、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本)等重要著作和文章,使自己更加坚定了共产主义信念。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努力改造主观世界,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能用理论有效地指导实践,不断提高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增强政治敏锐性、鉴别力,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治林的水平。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省人大及常委会的决议、决定。本人无违法违规行为,省林业厅目前未发现有违法违规办事的现象。
  (二)加强党性修养,勤政廉政,构筑牢固的思想道德防线。
  1、向郑培民同志学习,为民着想,勤奋工作,经常加班加点,始终按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廉洁自律,自觉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基本规定,对廉政勤政教育逢会必讲,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处级以上干部述职述廉制度。不收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格遵守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的有关规定。不该享受的待遇不要,从不参加任何带旅游性的培训、参观、考察活动。
  2、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作为厅党组和行政的主要负责人,能在决策上拿主意,敢于决断、敢于拍板、敢于负责。充分发扬民主,重大问题通过党组会议或厅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平时跟班子的各位成员多通气多商量,每年中期和年末两次向全体职工和离休老同志、副厅级以上退休同志报告林业厅的工作情况,认真听取各方意见。林业厅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团结向上,民主空气浓厚。
  3、认真开好每次民主生活会,开展谈心活动,广泛听取意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共同提高,增进团结。
  4、认真执行林业厅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在搞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参加支部和厅机关各项活动。
  (三)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1、在退耕还林工程任务最繁重的2002——2003年,为了使农民在工程建设中得到实惠,增加收入,抽调机关所有干部和直属单位部分技术人员共152人(处级以上干部39人),到30个林业工程建设重点县进行为期60天的退耕还林政策宣传、工程组织、技术指导、质量监督,每天爬山涉水,同基层群众同吃、同住、同造林,以为民、务实的实际行动,得到群众的好评,调动了群众退耕还林积极性,确保了工程建设的成效。
  2、热情接待来访的干部群众,特别是来自基层的同志,无论大小事,有问必答,能解决的及时解决,暂时不能解决的予以耐心说明或帮助出主意想办法。
  3、经常深入处室与同志们交换意见、谈心,每年有三个月以上的时间下基层、林区、林场、企业开展调研和指导工作;在重大问题决策前注意广泛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4、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心干部的培养和成长,公平、公正、客观地对待每位同志。
  5、积极创造条件,不断改善厅机关的办公条件,关心职工的工作和生活。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任林业厅厅长以来,本人在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一靠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二靠省人大、省政协的监督和帮助;三靠各有关部门和同志们的密切配合支持;四靠本系统干部职工的支持和勤奋工作,以及班子团结合作、离退休老同志的关心爱护,我本人只是尽到了一个厅长应尽的责任。但由于自己的能力和水平有限,在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天保工程的实施,新阶段林业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面对这些情况和问题,调查研究不够,主观努力不够,解决问题与实际要求还存在差距。二是按照林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林业产业化的任务还很艰巨。国有森工企业、国有场圃改革改制工作领导力度有待加强。三是面对繁重的林业建设任务,管理工作跟不上发展的要求,力度不够,督查不够,在“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
  以上述职报告,难免有遗漏和不足,请领导和同志批评、指正和帮助,并对本人在思想上、政治上、工作上、作风上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提出宝贵意见,我一定认真总结经验,诚恳接受省人大常委会及各位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本人有决心、有信心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在省人大、省政协的监督下,针对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拟定整改方案,不断改进工作,努力提高领导素质,更好地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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