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4年全省和省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05年全省和省级预算草案的报告
(2005年1月20日在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上)
贵州省财政厅厅长 李隆昌
各位代表:
我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报告2004年全省和省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05年全省和省级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一、2004年全省和省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04年,在中共贵州省委的领导下,全省各级各部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和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我省确定的各项重大决策和部署,紧紧抓住西部大开发的机遇,加快经济发展,加大改革开放力度,取得了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新成就。与此同时,全省各级财税部门坚持依法理财,努力增收节支,不断深化财政改革,加快构建公共财政体制步伐,提高财政保障能力,各项工作取得了令人鼓舞的成绩。经过全省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财政收入增长实现了新的突破,财政支出规模进一步扩大,圆满完成了省十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任务。
2004年初,经省十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全省地方财政收入预算为137亿元;财政支出预算为229亿元。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中央财政追加我省专款及补助172.65亿元(不含已列入年初支出预算中的中央相对固定补助),支出预算相应变更为401.65亿元。
据2004年底电月报统计,全省财政总收入完成296.49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13.6%,比上年增加59.85亿元,增长25.29%。其中: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49.04亿元,为年预算的108.79%,比上年增加24.49亿元,增长19.66%,超额完成了省十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预算。全省财政支出完成416.93亿元,为变更预算的103.8%,比上年增加84.58亿元,增长25.45%。
2004年全省财政收支平衡情况:全省地方财政收入149.04亿元,加上中央各项补助267.55亿元(包括税收返还基数41.8亿元,税收递增返还1.35亿元,定额补助7.42亿元,所得税返还基数8.27亿元,追加专项补助103.46亿元,中央转移支付补助及其他结算补助101.8亿元,中央企业下划和农业税减免补助4.82亿元,定额结算上划中央1.37亿元),财力总计416.59亿元;全省财政支出416.93亿元,中央财政各项扣款上解支出0.7亿元;收支相抵,全省当年支大于收1.04亿元。
2004年初,经省十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省级地方财政收入预算为30.2亿元,财政支出预算为66.24亿元。在预算执行过程中,随着中央对我省及省对地各种专项补助的下达,省级支出预算相应变更为132.24亿元。
据2004年底电月报统计,省级地方财政收入完成35.26亿元,完成预算的116.77%,比上年增加7.4亿元,增长26.55%。省级财政支出完成135.59亿元,完成变更预算的102.54%,比上年增支41.45亿元,增长44.03%。
省级财政收支平衡情况:省级地方财政收入35.26亿元,加上中央各项补助230.02亿元(包括中央税收返还基数15.67亿元,税收递增返还0.3亿元,中央定额补助5.26亿元,所得税返还基数0.08亿元,中央专项补助103.46亿元,中央转移支付补助及其他结算补助101.8亿元,中央企业下划和农业税减免补助4.82亿元,定额结算上划中央1.37亿元)和各地结算上划省收入2.59亿元,下划结算补助各地128.93亿元,省级财力总计138.94亿元;省级支出135.59亿元,中央财政各项扣款上解支出0.7亿元;收支相抵,当年收大于支2.65亿元。待财政决算编制完成后以上情况会有一些变化,届时再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省级地方财政收入主要项目完成情况:
1、工商税收17.17亿元,完成预算的113.63%,比上年实际增收3.23亿元,增长23.15%。其中:增值税增收1.83亿元,增长23.54%,营业税增收1.16亿元,增长25.55%。
2、企业收入(含企业所得税、国有资产经营收益、企业所得税退税)6.78亿元,完成预算的136.48%,比上年增收2.25亿元,增长49.79%。
3、专项收入1.43亿元,完成预算的137.11%,比上年增收3817万元,增长36.55%。主要是排污费收入、矿产资源补偿费收入增幅较高。
4、行政性收费收入6.14亿元,完成预算的108.03%,比上年增收9314万元,增长17.9%。
5、其他收入8693万元,完成预算的184.96%,比上年增收2811万元,增长47.79%。主要是国库利息收入增加较多。
省级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
1、基本建设支出32.94亿元,完成变更预算(下同)的105.91%,比上年增加6.54亿元,增长24.77%。主要是省级财政加大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
2、企业挖潜改造资金支出1.23亿元,完成100%,比上年减少6990万元,下降36.28%。主要是2004年中央国债技改资金补助大幅度减少。
3、农业支出1.44亿元,完成117.24 %,比上年增加1945万元,增长15.67%。
4、林业支出23.65亿元,完成100.58%,比上年增加23.1亿元,增长42倍。主要是中央改变了退耕还林补助资金的结算方式,2004年共拨付了当年和2003年退耕还林补助资金22.89亿元。
5、水利和气象支出5914万元,完成111.9%,比上年增加849万元,增长16.76%。
6、文教科学卫生事业费支出18亿元,完成100.86%,比上年增加4.17亿元,增长30.15%。其中:教育支出8.83亿元,完成106.2%,比上年增加2.6亿元,增长41.69%。主要是中央增加了我省贫困学生免费教科书的补助和远程教育的专款补助。
7、科技三项费用支出9411万元,完成104.22 %,比上年增加1219万元,增长14.88%。
8、工交商及其他部门事业费支出10.29亿元,完成100.93%,比上年增加11078万元,增长12.06%。
9、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费支出3451万元,完成100%,与上年持平。
10、行政管理费支出4.51亿元,完成109.86%,比上年增加1.08亿元,增长31.54%。
11、公检法司支出10.85亿元,完成105.46%,比上年增加1.29亿元,增长13.45%。
12、社会保障补助支出11.49亿元,完成103.64%,比上年增加1.91亿元,增长19.88%。主要是解决困难企业离退休干部“两费”和军转干部生活补助费用的增加。
13、政策性补贴支出2.61亿元,完成95.53%,比上年增加4694万元,增长21.93%。
14、支援不发达地区支出4347万元,完成103.65%,比上年增加1458万元,增长50.47%。主要是由于预算科目调整所致。
15、其他支出10.77亿元,完成105.18%,比上年增加1.3亿元,增长13.71%。
过去的一年,我省财政收入持续快速增长,财政支出较大幅度增加,基本保证了重点支出需要,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这是省委正确领导和省人大依法监督的结果,是全省上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狠抓发展第一要务,齐心协力发展经济的结果。各级财税部门为此也付出了艰辛的努力。
2004年我们着重抓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坚持依法治税,加强收入征管,全力组织财政收入
各级政府和财税部门从年初就狠抓组织收入工作。一是继续实行组织收入目标责任制,将收入任务层层分解落实,真正做到收入任务责任明,落实早,措施实。二是完善征收制度,强化征管责任,改进征管手段,加强协调,定期分析收入形势,采取积极措施,以旬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努力做到均衡入库。三是坚持依法治税,严肃查处违反税法行为,规范和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在保证主体税种收入稳定增长的同时,强化对零散税种的征管,做到应收尽收,确保全省财政收入持续快速增长。
(二)加大投入,促进经济发展,努力做大财政经济“蛋糕”
积极推进以交通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基础产业建设,为经济发展创造有利条件。紧紧围绕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积极向国家争取国债资金25.46亿元,用于交通、能源、水利等建设。与此同时,省财政加大了对以交通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投入,2004年在继续安排交通贴息资金24亿元的基础上,新增4000万元公路建设资金。为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和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根据省委、省政府决定,省财政新增安排2亿元的固定资产投资,其中:1.05亿元用于交通建设,1175万元用于农村公共卫生建设,7050万元用于水利建设。继续安排2500万元基本建设前期工作费,重点用于煤炭勘探等能源建设项目。
完善财政扶持政策,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坚持“抓两头,带中间”,继续推动县域经济发展。围绕省委工作的重点,省财政根据省情制定并下发了扶持第二轮经济强县建设的政策措施,加大对县级财源建设的扶持力度,在各建强县继续享受“两保一挂”等激励政策的同时,省财政将每年对建强县财源建设贴息资金由3000万元增加到4000万元。此外,省财政与绥阳等4个县签订了新一轮县级财政收入上台阶协议。对2003年到期的3个县和协议期内的9个县进行考核,按照规定兑现了奖惩。据2004年底电月报反映,20个建强县2004年财政总收入比上年增长27.92%,地方财政收入比上年增长21.86%,协议期内的13个上台阶县财政总收入比上年增长33.42%,地方财政收入比上年增长24.66%。均高于全省平均增幅两个百分点以上。
支持企业改革与发展,夯实财源基础。2004年省财政安排企业挖潜改造资金2.1亿元;继续安排2000万元乡镇企业发展资金;一次性安排外贸发展资金3000万元;安排用于企业改革与脱困的资金达4700万元。省财政安排的这些资金,有力地促进了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技术改造,支持了企业发展和扭亏脱困,加快了国有企业改组、改制的步伐,扶持了外贸企业发展,增强了非公有制经济的活力。
开辟新兴财源,大力发展特色经济。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大力培植新兴财源。2004年省财政继续安排1200万元旅游业发展资金,新增安排服务业引导资金400万元。各地也以市场为导向,积极招商引资,也安排一定的财政贴息资金,以自身的条件和优势为依托,加快矿产、能源、旅游、生物资源的开发利用,拉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形成特色经济,变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县域经济得到较快发展。
(三)高度重视“三农”问题,确保支农投入稳步增长
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一是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在取消除烟叶以外的农业特产税的同时,农业税税率降低一个百分点。这项政策的实施,为农民减少负担2.27亿元,总体负担比上年减轻26.24%。二是实行对种粮农户直接补贴政策。省财政一方面安排6144万元资金用于对种粮农户实行直接补贴;另一方面安排良种补贴资金2500万元,对32个县种植杂交水稻的农户给予补贴。此外,部分地、县又安排903万元资金对种植杂交水稻及玉米的农户进行了补助。
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和省两个“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大对农业的投入。农业支出在年初预算较上年增加2820万元、增长11.49%的基础上,又新增安排5000多万元,除用于良种补贴外,重点用于农业科研、农业技术推广、种畜补贴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等。同时安排扶贫资金7600万元,主要用于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冬修水利工程建设及贫困地区干部和农民技术培训等。财政对农业投入的不断加大,进一步巩固了农业基础,促进了全省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
加强退耕还林、荒山造林和封山育林为重点的生态建设。在中央将退耕还林补助由粮补改为钱补的情况下,省财政根据市场粮价新增安排5422万元粮食调运费用补助各地,保证我省退耕还林工作“退得下、还得上、稳得住、不反弹”,维护了退耕农户的切身利益。
(四)坚持以人为本,加大对财政困难县和薄弱环节的保障和支持力度
认真落实省对下的转移支付政策,切实帮助财政特困县解决面临的困难。2004年省财政继续与财政特困县签订“以奖代补”协议,省财政共安排补助资金13.53亿元,用于这些困难县基本工资的及时足额发放。同时,为适当提高干部职工的收入水平,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定,安排资金10.2亿元帮助财政困难县解决了多年来想解决但一直未能解决的“三费”及“菜篮子”补贴发放问题。加大对民族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进一步完善民族地区转移支付补助办法,2004年共拨付补助资金6.7亿元,有力地促进了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继续做好“两个确保”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2004年省财政拨付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补助、小额担保贷款补助、社会保险补贴等资金4.26亿元,确保了5.59万名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按时足额发放和再就业工作的开展。同时,省财政还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搞好养老金征缴工作并及时拨付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10.92亿元,确保了49.69万名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按时发放。继续安排和拨付低保资金3.37亿元,保证了47.25万名城市低保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需要,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
逐步推进农村特困群众救助工作。在巩固2003年全省100个一类重点乡镇13.13万人定期救助的基础上,2004年安排1000万元资金将50个扶贫开发重点县二类乡镇因病、因残丧失主要劳动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28万人纳入了定期救助范围。目前,全省三分之二的县(市、区)初步建立了农村特困群众救助制度。
不断加强农村卫生事业和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按照国家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我省选定了息烽、赤水等8个县(市)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省财政积极筹措专项资金重点帮助解决试点县农民就医难问题。目前8个试点县(市)实际参加合作医疗人数为113.9万人,参合率达49.01%。同时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安排1105万元支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加大对全省食品、药品市场的监管力度,为解决人民群众的食品和用药安全作出了积极的努力。
(五)保证重点支出需要,促进社会事业和谐发展
积极支持科教兴黔战略,打好我省“两基”攻坚战。2004年省财政安排“普九”专项资金1.74亿元。新增安排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和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资金2200万元。继续安排高校建设贷款贴息资金4000万元。新增安排省级职业教育专款650万元。为帮助省属高校部分特别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2004年省财政安排51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高校特困生生活补助。同时为做好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在年初预算的基础上,新增安排国家助学贷款贴息资金200万元。2004年省财政安排科技三项费5100万元,另外,又安排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发展资金和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基金各1000万元。继续安排高新技术发展资金和省长优秀人才科技项目资金各1000万元。新增安排省科技馆展教设施专项经费2000万元。一次性安排专项经费1020万元用于困难科研机构改善科研基础条件。这些资金的投入有力地推动了我省科教兴黔战略的实施。
加大对计划生育工作和文化事业的投入。在年初安排6666万元、比上年增长16%的基础上,省财政新增1200万元计划生育专项经费,用于支持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出生缺陷干预和人口计生信息化建设等工作。新增安排省图书馆设备购置专项经费650万元,确保省图书馆在2004年内开馆向社会提供服务;继续安排县级图书馆、文化馆建设专项资金349万元,并安排专项资金支持优秀剧目创作以及全省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
积极主动做好重大疫病的防治工作。为遏制艾滋病在我省的传播,中央和省共计安排1344万元专项资金,用于艾滋病的防治工作。同时,针对2004年初我国部分地区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的严峻形势,省财政一方面提前预拨275万元资金,用于防治工作;另一方面,积极向国家有关部门反映和申请禽流感疫苗补助经费,配合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国家对家禽业减免部分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的优惠政策,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家禽养殖、加工企业和养殖农户部分政府性基金与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减免政策。
(六)积极稳妥推进财政改革,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进一步深化预算改革。重点是规范预算编制的方法和程序,提高部门支出的透明度,合理核定支出标准,严格控制人员及公用经费支出,规范经费预算下达,加强专项经费的审核,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努力推进县乡财政管理方式改革,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探索解决县乡财政困难的新路子,推动“乡财县管乡用”的试点。
深化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在2003年启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我省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配套措施,推动了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开展。全省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改革的预算单位达1200多个,集中支付资金90多亿元,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逐步规范和推进政府采购工作。努力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2004年全省共组织政府采购活动3171次,采购预算20.63亿元,比上年增加5.67亿元,增长37.9%;采购金额18.32亿元,节约采购资金2.3亿元,资金节约率为11.17%。
(七)加强财政监管,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性收费的审批和管理,加大了“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力度,有效遏制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坐收坐支、截留挪用等行为。以诚信教育为重点,认真做好财政部制定的新会计制度、会计准则的贯彻实施工作。加强彩票市场的监管,规范彩票市场秩序,降低彩票发行成本,提高彩票公益金使用效率。
加强专项治理,促进廉政建设。一是加强扶贫资金的专项检查。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省直有关部门组织了五个检查组对开阳、务川等13个县的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这项工作的开展对加强扶贫资金的管理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二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整顿统一着装的通知》精神,开展了整顿统一着装工作。全省清理出未经国务院批准的着装部门25个,应脱装人数6.4万人,收回制式标志6.2万件。三是全面开展清理干部拖欠公款工作,历时4个月如期完成了自查、核查、检查总结三个阶段的工作任务。全省共收回资金2216万元,行政处分4人,追究刑事责任14人。整顿统一着装和清理干部拖欠公款工作的开展,对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树立人民公仆和行政执法部门良好形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四是安排专项经费300万元,用于省政府工作部门软件正版化工作。
在充分肯定财政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我省财政工作还存在着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财政收入总量较小,加强财源建设,努力做大财政经济“蛋糕”的任务仍然很重。二是财政收支矛盾比较突出,特别是县级财政困难更大,经费保障水平不高。三是政府偿债压力大,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的任务重。四是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加强财政资金绩效考核的任务艰巨。对此我们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并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2005年全省和省级预算草案
各位代表,2005年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巩固宏观调控成果、促进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地发展的关键一年,是全面实现“十五”计划目标、衔接“十一五”发展的重要一年,也是我省实施西部大开发“五年打好基础,十年重点突破”的重要一年。根据中央和省经济工作会议,以及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省实际,2005年全省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实行稳健的财政政策;继续支持经济发展,努力做大财政经济“蛋糕”;大力组织财政收入,深化财政改革;着力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加大“三农”支持力度、确保重点支出需要;加强财政监管,严肃财经纪律,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并着重考虑到全面免除农业税对财政减收的影响和财政支出确保重点的要求,2005年全省地方财政收入按照10.04%的增幅进行安排,预算为164亿元;全省地方财政支出安排318亿元(含中央转移支付相对固定部分),比上年年初预算增加89亿元,增长38.86%,主要是中央相对固定转移支付补助增加。
2005年省级地方财政收入预算安排为38.12亿元,增长10.02%。省级财政支出预算安排为80.29亿元(含补助各地专款),比上年年初预算安排数增加14.05亿元,增长21.22%。
省级地方财政收入主要项目安排情况是:
1、工商税收19.35亿元,比上年电月报数(下同)增加2.18亿元,增长12.7%。
2、企业收入(含企业所得税、国有资产经营收益、国有企业所得税退税)7.1亿元,比上年增加3208万元,增长4.73%。
3、专项收入1.51亿元,比上年增加861万元,增长6.04%。
4、行政性收费收入6.75亿元,比上年增加6110万元,增长9.96%。
5、其他收入2860万元,剔除不可比因素比上年增加282万元,增长10.94%。
省级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情况是(含补助各地专项支出):
1、基本建设支出3.16亿元,与上年年初预算数(下同)持平。
2、企业挖潜改造资金支出2.05亿元,比上年增加1000万元,增长5.13%。
3、农业支出3.43亿元,比上年增加6980万元,增长25.51%。主要是用于对农民的生产补助。
4、林业支出8240万元,比上年增加480万元,增长6.19%。
5、水利和气象支出1.34亿元,比上年增加1410万元,增长11.81%。
6、文教科学卫生事业费支出15.61亿元,比上年增加2.91亿元,增长22.89%。其中:教育事业费支出6.53亿元,比上年增加1.36亿元,增长26.22%。
7、科技三项费用支出5700万元,比上年增加600万元,增长11.76%。
8、工交商及其他部门事业费支出13.53亿元,比上年增加1.83亿元,增长15.65%。
9、抚恤和社会救济费支出9320万元,比上年增加2230万元,增长31.45%。主要是增加农村特困群众救助经费1500万元。
10、行政管理费支出4.69亿元,比上年增加1.06亿元,增长29.22%。
11、公检法司支出10.87亿元,比上年增加1.87亿元,增长20.77%。
12、社会保障补助支出1亿元,与上年持平。
13、政策性补贴支出1.35亿元,与上年持平。
14、支援不发达地区支出1.28亿元,比上年增加2000万元,增长18.52%。
15、其他支出13.4亿元,比上年增加4.26亿元,增长46.57%。主要是新增基础设施等支出3亿元。
16、总预备费1亿元,与上年持平。
2005年省级地方财政收入预算安排为38.12亿元,增长10.02%,加上中央税收返还收入和其他专项返还收入,当年可供安排财力共计为112.57亿元。当年支出预算安排为80.29亿元,对下转移支付补助34.42亿元。收支相抵,当年支大于收2.14亿元,动用上年结余和努力增收节支来平衡。
三、贯彻落实稳健的财政政策,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确保圆满完成全年预算任务
(一)大力组织财政收入,继续支持县域经济发展
一是严格依法征税,强化税收征管措施,加大稽查力度,坚决制止擅自减税、免税、缓税等做法,依法打击偷税、骗税、逃税行为,努力做到应收尽收。二是加强财、税、库的协调和配合,强化征管责任,严格征收制度,改进征管手段,努力实现财政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同步和均衡入库。三是进一步完善收入增长激励机制,在确保财政收入质量的基础上,实现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四是继续支持县域经济的发展,鼓励经济发展条件较好的强县加快发展步伐,鼓励财源结构单一的县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加快后续财源的培育步伐。
(二)更加注重解决“三农”问题,从资金上、政策上加大支持力度
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切实解决好“三农”问题,是关系国民经济全局的重大任务,2005年要在保持“三农”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继续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巩固改革成果。按照中央深化农村税费改革的总体要求和省委、省政府的决定,从2005年起全部免除农业税。这将使全省3000多万农民减少负担6.39亿元,对于县级财政因免征农业税导致的财力缺口,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通过转移支付予以解决。同时要加快配套改革的步伐,健全农民负担监管机制,继续清理涉农收费,巩固改革成果。
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确保支农重点需要。继续实行良种补贴和对种粮农户直接补贴,在2004年预算的基础上,新增4250万元主要用于对农民的生产补助,进一步调动农民种粮的积极性,稳定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省级财政新增安排3亿元资金主要用于乡村公路、农村小型微型水利设施、农村沼气、农村公共卫生等方面的建设,不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围绕农业结构调整,稳步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支持各地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和农产品精深加工;支持畜产品基地建设,加快推进生态畜牧大省建设步伐;立足于提高农业生产的科技含量,积极支持农技推广、农业科研及农业信息化建设;增加农业科技培训和就业技能培训的投入,促进农民就业和创业。
进一步加大新阶段扶贫开发力度。一方面增加扶贫资金,2005年省财政直接安排用于扶贫开发的资金将从2004年的3000万元增加到5000万元,增长66.7%;另一方面扩大扶贫救助面,2005年省财政用于扶贫救助的资金将从2004年的1000万元增加到1500万元,在2004年对全省100个扶贫开发重点乡镇和50个扶贫开发重点县的二类乡镇实行定期救助的基础上,将50个扶贫开发重点县的三类乡镇纳入救助范围,全省将有65.6万农村特困群众得到救助。
(三)支持企业改革创新,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一是支持和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做好国有企业改组、改制和政策性关闭破产工作,2005年省财政进一步增加企业挖潜改造资金,同时企业改革与脱困资金将在上年4700万元的基础上,增加安排5000万元。二是继续安排400万元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同时将旅游发展资金从1200万元增加到2000万元,大力支持以旅游业为重点的第三产业的发展壮大,促进我省服务业市场化、社会化、产业化。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促进企业技术进步的财税政策,鼓励企业加大技术创新和科技投入。四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的要求,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中小企业的投入,不断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缓解民营企业贷款难的问题,促进中小企业加快发展。
(四)按照有保有控,有促有压的要求,努力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一要进一步完善“以奖代补”等政策措施,加大扶持力度。2005年安排“以奖代补”补助资金15.57亿元,比上年增加2.04亿元。此外,加大对财政困难县“三费”、“菜篮子”补助的转移支付力度,在上年10.2亿元的基础上,新增1.18亿元资金。二要继续做好社会保障和就业再就业工作,保持社会稳定。继续安排好“两个确保”、城市低保和再就业等各项社会保障资金,确保企业离退休养老金、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按时足额发放,保证重点优抚对象的抚恤金、补助金及时兑现,切实安排好优抚对象的生活;大力促进下岗再就业工作,认真落实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的财税优惠政策;认真做好救灾救济工作,切实关心困难群众生活。三要进一步加大对卫生事业和药品、食品安全的投入。继续安排好重点疾病防治、监测等各项卫生事业经费,重点遏制艾滋病、结核病等疾病的蔓延。不断推进农村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整合城乡卫生资源,促进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同时增加对药品、食品安全的投入,加大对药品、食品市场的监督力度,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用药和食品安全。四要加大教育事业的投入,2005年省财政将再新增1500万元“普九”资金,省级“普九”资金达1.89亿元。五要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支持开展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和地质灾害防治等工作,促进我省生态环境建设。六要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不断规范财政资金的供给范围,坚持“两个务必”,制止奢侈浪费,切实加强对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和会议的审批管理,进一步压缩会议费、出国考察和各种无多少实际效果的研讨会、论坛,勤俭办一切事业。
(五)深化财政改革,创新财政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扩大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和提高部门预算编制质量,编制部门预算既要考虑财力可能,又要尽可能地满足工作需要。二是加快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工作步伐。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加快国库集中支付网络化建设,为实施国库集中支付提供技术保障,逐步扩大直接支付范围和增加经费直接支付比重。三是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制度的改革和发展。落实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政府采购运行模式,逐步实现监督管理职能和组织实施职能的分离,从制度上、机制上、运行模式上防止暗箱操作,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腐败。四是在2004年调研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和创新县对乡的财政管理方式,积极稳妥地推进“乡财县管乡用”的财政管理改革试点工作,强化县乡财政管理。
(六)坚持依法理财,加强财政监管,努力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维护预算的严肃性,进一步加强财政监督和管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贵州省省级财政预算监督管理条例》赋予财政部门的重要任务。一要建立和完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相结合,涵盖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的财政监督体系,规范财政监督程序。加强财政内部监督,健全和完善财政资金审批、拨付等内部监督制度,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二要认真开展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通过加强支出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三要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督促项目的申报和审批,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同时对土地、矿产、林地、水资源等出让收入以及各种专项资金、基金进行清理,完善管理和使用办法,统筹规划,提高使用效益和增强政府投资调控能力。四要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的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好《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按照非税收入“所有权属国家、使用权归政府、管理权在财政”的原则,统一实行“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以票控费”管理新模式,启动我省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五要进一步完善政府债务管理制度,落实偿债责任,强化政府债务的管理和监控,完善偿债机制,防范财政风险。六要加强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质量监管,严肃查处违规行为,积极开展财会诚信体系建设,大力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严厉惩治弄虚作假行为,进一步规范财经秩序,为我省的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各位代表,2005年的财政工作十分繁重。我们要在中共贵州省委的领导下,在省人大、省政协的监督、支持和帮助下,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用科学发展观统领财政经济工作的全局,坚定信心,振奋精神,团结奋斗,扎实工作,不断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努力完成全年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为促进我省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做出贡献。
贵州省财政厅厅长 李隆昌
各位代表:
我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报告2004年全省和省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05年全省和省级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一、2004年全省和省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04年,在中共贵州省委的领导下,全省各级各部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和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我省确定的各项重大决策和部署,紧紧抓住西部大开发的机遇,加快经济发展,加大改革开放力度,取得了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新成就。与此同时,全省各级财税部门坚持依法理财,努力增收节支,不断深化财政改革,加快构建公共财政体制步伐,提高财政保障能力,各项工作取得了令人鼓舞的成绩。经过全省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财政收入增长实现了新的突破,财政支出规模进一步扩大,圆满完成了省十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任务。
2004年初,经省十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全省地方财政收入预算为137亿元;财政支出预算为229亿元。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中央财政追加我省专款及补助172.65亿元(不含已列入年初支出预算中的中央相对固定补助),支出预算相应变更为401.65亿元。
据2004年底电月报统计,全省财政总收入完成296.49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13.6%,比上年增加59.85亿元,增长25.29%。其中: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49.04亿元,为年预算的108.79%,比上年增加24.49亿元,增长19.66%,超额完成了省十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预算。全省财政支出完成416.93亿元,为变更预算的103.8%,比上年增加84.58亿元,增长25.45%。
2004年全省财政收支平衡情况:全省地方财政收入149.04亿元,加上中央各项补助267.55亿元(包括税收返还基数41.8亿元,税收递增返还1.35亿元,定额补助7.42亿元,所得税返还基数8.27亿元,追加专项补助103.46亿元,中央转移支付补助及其他结算补助101.8亿元,中央企业下划和农业税减免补助4.82亿元,定额结算上划中央1.37亿元),财力总计416.59亿元;全省财政支出416.93亿元,中央财政各项扣款上解支出0.7亿元;收支相抵,全省当年支大于收1.04亿元。
2004年初,经省十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省级地方财政收入预算为30.2亿元,财政支出预算为66.24亿元。在预算执行过程中,随着中央对我省及省对地各种专项补助的下达,省级支出预算相应变更为132.24亿元。
据2004年底电月报统计,省级地方财政收入完成35.26亿元,完成预算的116.77%,比上年增加7.4亿元,增长26.55%。省级财政支出完成135.59亿元,完成变更预算的102.54%,比上年增支41.45亿元,增长44.03%。
省级财政收支平衡情况:省级地方财政收入35.26亿元,加上中央各项补助230.02亿元(包括中央税收返还基数15.67亿元,税收递增返还0.3亿元,中央定额补助5.26亿元,所得税返还基数0.08亿元,中央专项补助103.46亿元,中央转移支付补助及其他结算补助101.8亿元,中央企业下划和农业税减免补助4.82亿元,定额结算上划中央1.37亿元)和各地结算上划省收入2.59亿元,下划结算补助各地128.93亿元,省级财力总计138.94亿元;省级支出135.59亿元,中央财政各项扣款上解支出0.7亿元;收支相抵,当年收大于支2.65亿元。待财政决算编制完成后以上情况会有一些变化,届时再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省级地方财政收入主要项目完成情况:
1、工商税收17.17亿元,完成预算的113.63%,比上年实际增收3.23亿元,增长23.15%。其中:增值税增收1.83亿元,增长23.54%,营业税增收1.16亿元,增长25.55%。
2、企业收入(含企业所得税、国有资产经营收益、企业所得税退税)6.78亿元,完成预算的136.48%,比上年增收2.25亿元,增长49.79%。
3、专项收入1.43亿元,完成预算的137.11%,比上年增收3817万元,增长36.55%。主要是排污费收入、矿产资源补偿费收入增幅较高。
4、行政性收费收入6.14亿元,完成预算的108.03%,比上年增收9314万元,增长17.9%。
5、其他收入8693万元,完成预算的184.96%,比上年增收2811万元,增长47.79%。主要是国库利息收入增加较多。
省级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
1、基本建设支出32.94亿元,完成变更预算(下同)的105.91%,比上年增加6.54亿元,增长24.77%。主要是省级财政加大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
2、企业挖潜改造资金支出1.23亿元,完成100%,比上年减少6990万元,下降36.28%。主要是2004年中央国债技改资金补助大幅度减少。
3、农业支出1.44亿元,完成117.24 %,比上年增加1945万元,增长15.67%。
4、林业支出23.65亿元,完成100.58%,比上年增加23.1亿元,增长42倍。主要是中央改变了退耕还林补助资金的结算方式,2004年共拨付了当年和2003年退耕还林补助资金22.89亿元。
5、水利和气象支出5914万元,完成111.9%,比上年增加849万元,增长16.76%。
6、文教科学卫生事业费支出18亿元,完成100.86%,比上年增加4.17亿元,增长30.15%。其中:教育支出8.83亿元,完成106.2%,比上年增加2.6亿元,增长41.69%。主要是中央增加了我省贫困学生免费教科书的补助和远程教育的专款补助。
7、科技三项费用支出9411万元,完成104.22 %,比上年增加1219万元,增长14.88%。
8、工交商及其他部门事业费支出10.29亿元,完成100.93%,比上年增加11078万元,增长12.06%。
9、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费支出3451万元,完成100%,与上年持平。
10、行政管理费支出4.51亿元,完成109.86%,比上年增加1.08亿元,增长31.54%。
11、公检法司支出10.85亿元,完成105.46%,比上年增加1.29亿元,增长13.45%。
12、社会保障补助支出11.49亿元,完成103.64%,比上年增加1.91亿元,增长19.88%。主要是解决困难企业离退休干部“两费”和军转干部生活补助费用的增加。
13、政策性补贴支出2.61亿元,完成95.53%,比上年增加4694万元,增长21.93%。
14、支援不发达地区支出4347万元,完成103.65%,比上年增加1458万元,增长50.47%。主要是由于预算科目调整所致。
15、其他支出10.77亿元,完成105.18%,比上年增加1.3亿元,增长13.71%。
过去的一年,我省财政收入持续快速增长,财政支出较大幅度增加,基本保证了重点支出需要,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这是省委正确领导和省人大依法监督的结果,是全省上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狠抓发展第一要务,齐心协力发展经济的结果。各级财税部门为此也付出了艰辛的努力。
2004年我们着重抓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坚持依法治税,加强收入征管,全力组织财政收入
各级政府和财税部门从年初就狠抓组织收入工作。一是继续实行组织收入目标责任制,将收入任务层层分解落实,真正做到收入任务责任明,落实早,措施实。二是完善征收制度,强化征管责任,改进征管手段,加强协调,定期分析收入形势,采取积极措施,以旬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努力做到均衡入库。三是坚持依法治税,严肃查处违反税法行为,规范和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在保证主体税种收入稳定增长的同时,强化对零散税种的征管,做到应收尽收,确保全省财政收入持续快速增长。
(二)加大投入,促进经济发展,努力做大财政经济“蛋糕”
积极推进以交通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基础产业建设,为经济发展创造有利条件。紧紧围绕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积极向国家争取国债资金25.46亿元,用于交通、能源、水利等建设。与此同时,省财政加大了对以交通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投入,2004年在继续安排交通贴息资金24亿元的基础上,新增4000万元公路建设资金。为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和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根据省委、省政府决定,省财政新增安排2亿元的固定资产投资,其中:1.05亿元用于交通建设,1175万元用于农村公共卫生建设,7050万元用于水利建设。继续安排2500万元基本建设前期工作费,重点用于煤炭勘探等能源建设项目。
完善财政扶持政策,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坚持“抓两头,带中间”,继续推动县域经济发展。围绕省委工作的重点,省财政根据省情制定并下发了扶持第二轮经济强县建设的政策措施,加大对县级财源建设的扶持力度,在各建强县继续享受“两保一挂”等激励政策的同时,省财政将每年对建强县财源建设贴息资金由3000万元增加到4000万元。此外,省财政与绥阳等4个县签订了新一轮县级财政收入上台阶协议。对2003年到期的3个县和协议期内的9个县进行考核,按照规定兑现了奖惩。据2004年底电月报反映,20个建强县2004年财政总收入比上年增长27.92%,地方财政收入比上年增长21.86%,协议期内的13个上台阶县财政总收入比上年增长33.42%,地方财政收入比上年增长24.66%。均高于全省平均增幅两个百分点以上。
支持企业改革与发展,夯实财源基础。2004年省财政安排企业挖潜改造资金2.1亿元;继续安排2000万元乡镇企业发展资金;一次性安排外贸发展资金3000万元;安排用于企业改革与脱困的资金达4700万元。省财政安排的这些资金,有力地促进了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技术改造,支持了企业发展和扭亏脱困,加快了国有企业改组、改制的步伐,扶持了外贸企业发展,增强了非公有制经济的活力。
开辟新兴财源,大力发展特色经济。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大力培植新兴财源。2004年省财政继续安排1200万元旅游业发展资金,新增安排服务业引导资金400万元。各地也以市场为导向,积极招商引资,也安排一定的财政贴息资金,以自身的条件和优势为依托,加快矿产、能源、旅游、生物资源的开发利用,拉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形成特色经济,变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县域经济得到较快发展。
(三)高度重视“三农”问题,确保支农投入稳步增长
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一是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在取消除烟叶以外的农业特产税的同时,农业税税率降低一个百分点。这项政策的实施,为农民减少负担2.27亿元,总体负担比上年减轻26.24%。二是实行对种粮农户直接补贴政策。省财政一方面安排6144万元资金用于对种粮农户实行直接补贴;另一方面安排良种补贴资金2500万元,对32个县种植杂交水稻的农户给予补贴。此外,部分地、县又安排903万元资金对种植杂交水稻及玉米的农户进行了补助。
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和省两个“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大对农业的投入。农业支出在年初预算较上年增加2820万元、增长11.49%的基础上,又新增安排5000多万元,除用于良种补贴外,重点用于农业科研、农业技术推广、种畜补贴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等。同时安排扶贫资金7600万元,主要用于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冬修水利工程建设及贫困地区干部和农民技术培训等。财政对农业投入的不断加大,进一步巩固了农业基础,促进了全省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
加强退耕还林、荒山造林和封山育林为重点的生态建设。在中央将退耕还林补助由粮补改为钱补的情况下,省财政根据市场粮价新增安排5422万元粮食调运费用补助各地,保证我省退耕还林工作“退得下、还得上、稳得住、不反弹”,维护了退耕农户的切身利益。
(四)坚持以人为本,加大对财政困难县和薄弱环节的保障和支持力度
认真落实省对下的转移支付政策,切实帮助财政特困县解决面临的困难。2004年省财政继续与财政特困县签订“以奖代补”协议,省财政共安排补助资金13.53亿元,用于这些困难县基本工资的及时足额发放。同时,为适当提高干部职工的收入水平,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定,安排资金10.2亿元帮助财政困难县解决了多年来想解决但一直未能解决的“三费”及“菜篮子”补贴发放问题。加大对民族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进一步完善民族地区转移支付补助办法,2004年共拨付补助资金6.7亿元,有力地促进了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继续做好“两个确保”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2004年省财政拨付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补助、小额担保贷款补助、社会保险补贴等资金4.26亿元,确保了5.59万名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按时足额发放和再就业工作的开展。同时,省财政还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搞好养老金征缴工作并及时拨付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10.92亿元,确保了49.69万名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按时发放。继续安排和拨付低保资金3.37亿元,保证了47.25万名城市低保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需要,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
逐步推进农村特困群众救助工作。在巩固2003年全省100个一类重点乡镇13.13万人定期救助的基础上,2004年安排1000万元资金将50个扶贫开发重点县二类乡镇因病、因残丧失主要劳动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28万人纳入了定期救助范围。目前,全省三分之二的县(市、区)初步建立了农村特困群众救助制度。
不断加强农村卫生事业和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按照国家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我省选定了息烽、赤水等8个县(市)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省财政积极筹措专项资金重点帮助解决试点县农民就医难问题。目前8个试点县(市)实际参加合作医疗人数为113.9万人,参合率达49.01%。同时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安排1105万元支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加大对全省食品、药品市场的监管力度,为解决人民群众的食品和用药安全作出了积极的努力。
(五)保证重点支出需要,促进社会事业和谐发展
积极支持科教兴黔战略,打好我省“两基”攻坚战。2004年省财政安排“普九”专项资金1.74亿元。新增安排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和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资金2200万元。继续安排高校建设贷款贴息资金4000万元。新增安排省级职业教育专款650万元。为帮助省属高校部分特别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2004年省财政安排51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高校特困生生活补助。同时为做好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在年初预算的基础上,新增安排国家助学贷款贴息资金200万元。2004年省财政安排科技三项费5100万元,另外,又安排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发展资金和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基金各1000万元。继续安排高新技术发展资金和省长优秀人才科技项目资金各1000万元。新增安排省科技馆展教设施专项经费2000万元。一次性安排专项经费1020万元用于困难科研机构改善科研基础条件。这些资金的投入有力地推动了我省科教兴黔战略的实施。
加大对计划生育工作和文化事业的投入。在年初安排6666万元、比上年增长16%的基础上,省财政新增1200万元计划生育专项经费,用于支持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出生缺陷干预和人口计生信息化建设等工作。新增安排省图书馆设备购置专项经费650万元,确保省图书馆在2004年内开馆向社会提供服务;继续安排县级图书馆、文化馆建设专项资金349万元,并安排专项资金支持优秀剧目创作以及全省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
积极主动做好重大疫病的防治工作。为遏制艾滋病在我省的传播,中央和省共计安排1344万元专项资金,用于艾滋病的防治工作。同时,针对2004年初我国部分地区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的严峻形势,省财政一方面提前预拨275万元资金,用于防治工作;另一方面,积极向国家有关部门反映和申请禽流感疫苗补助经费,配合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国家对家禽业减免部分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的优惠政策,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家禽养殖、加工企业和养殖农户部分政府性基金与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减免政策。
(六)积极稳妥推进财政改革,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进一步深化预算改革。重点是规范预算编制的方法和程序,提高部门支出的透明度,合理核定支出标准,严格控制人员及公用经费支出,规范经费预算下达,加强专项经费的审核,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努力推进县乡财政管理方式改革,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探索解决县乡财政困难的新路子,推动“乡财县管乡用”的试点。
深化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在2003年启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我省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配套措施,推动了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开展。全省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改革的预算单位达1200多个,集中支付资金90多亿元,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逐步规范和推进政府采购工作。努力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2004年全省共组织政府采购活动3171次,采购预算20.63亿元,比上年增加5.67亿元,增长37.9%;采购金额18.32亿元,节约采购资金2.3亿元,资金节约率为11.17%。
(七)加强财政监管,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性收费的审批和管理,加大了“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力度,有效遏制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坐收坐支、截留挪用等行为。以诚信教育为重点,认真做好财政部制定的新会计制度、会计准则的贯彻实施工作。加强彩票市场的监管,规范彩票市场秩序,降低彩票发行成本,提高彩票公益金使用效率。
加强专项治理,促进廉政建设。一是加强扶贫资金的专项检查。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省直有关部门组织了五个检查组对开阳、务川等13个县的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这项工作的开展对加强扶贫资金的管理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二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整顿统一着装的通知》精神,开展了整顿统一着装工作。全省清理出未经国务院批准的着装部门25个,应脱装人数6.4万人,收回制式标志6.2万件。三是全面开展清理干部拖欠公款工作,历时4个月如期完成了自查、核查、检查总结三个阶段的工作任务。全省共收回资金2216万元,行政处分4人,追究刑事责任14人。整顿统一着装和清理干部拖欠公款工作的开展,对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树立人民公仆和行政执法部门良好形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四是安排专项经费300万元,用于省政府工作部门软件正版化工作。
在充分肯定财政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我省财政工作还存在着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财政收入总量较小,加强财源建设,努力做大财政经济“蛋糕”的任务仍然很重。二是财政收支矛盾比较突出,特别是县级财政困难更大,经费保障水平不高。三是政府偿债压力大,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的任务重。四是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加强财政资金绩效考核的任务艰巨。对此我们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并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2005年全省和省级预算草案
各位代表,2005年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巩固宏观调控成果、促进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地发展的关键一年,是全面实现“十五”计划目标、衔接“十一五”发展的重要一年,也是我省实施西部大开发“五年打好基础,十年重点突破”的重要一年。根据中央和省经济工作会议,以及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省实际,2005年全省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实行稳健的财政政策;继续支持经济发展,努力做大财政经济“蛋糕”;大力组织财政收入,深化财政改革;着力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加大“三农”支持力度、确保重点支出需要;加强财政监管,严肃财经纪律,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并着重考虑到全面免除农业税对财政减收的影响和财政支出确保重点的要求,2005年全省地方财政收入按照10.04%的增幅进行安排,预算为164亿元;全省地方财政支出安排318亿元(含中央转移支付相对固定部分),比上年年初预算增加89亿元,增长38.86%,主要是中央相对固定转移支付补助增加。
2005年省级地方财政收入预算安排为38.12亿元,增长10.02%。省级财政支出预算安排为80.29亿元(含补助各地专款),比上年年初预算安排数增加14.05亿元,增长21.22%。
省级地方财政收入主要项目安排情况是:
1、工商税收19.35亿元,比上年电月报数(下同)增加2.18亿元,增长12.7%。
2、企业收入(含企业所得税、国有资产经营收益、国有企业所得税退税)7.1亿元,比上年增加3208万元,增长4.73%。
3、专项收入1.51亿元,比上年增加861万元,增长6.04%。
4、行政性收费收入6.75亿元,比上年增加6110万元,增长9.96%。
5、其他收入2860万元,剔除不可比因素比上年增加282万元,增长10.94%。
省级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情况是(含补助各地专项支出):
1、基本建设支出3.16亿元,与上年年初预算数(下同)持平。
2、企业挖潜改造资金支出2.05亿元,比上年增加1000万元,增长5.13%。
3、农业支出3.43亿元,比上年增加6980万元,增长25.51%。主要是用于对农民的生产补助。
4、林业支出8240万元,比上年增加480万元,增长6.19%。
5、水利和气象支出1.34亿元,比上年增加1410万元,增长11.81%。
6、文教科学卫生事业费支出15.61亿元,比上年增加2.91亿元,增长22.89%。其中:教育事业费支出6.53亿元,比上年增加1.36亿元,增长26.22%。
7、科技三项费用支出5700万元,比上年增加600万元,增长11.76%。
8、工交商及其他部门事业费支出13.53亿元,比上年增加1.83亿元,增长15.65%。
9、抚恤和社会救济费支出9320万元,比上年增加2230万元,增长31.45%。主要是增加农村特困群众救助经费1500万元。
10、行政管理费支出4.69亿元,比上年增加1.06亿元,增长29.22%。
11、公检法司支出10.87亿元,比上年增加1.87亿元,增长20.77%。
12、社会保障补助支出1亿元,与上年持平。
13、政策性补贴支出1.35亿元,与上年持平。
14、支援不发达地区支出1.28亿元,比上年增加2000万元,增长18.52%。
15、其他支出13.4亿元,比上年增加4.26亿元,增长46.57%。主要是新增基础设施等支出3亿元。
16、总预备费1亿元,与上年持平。
2005年省级地方财政收入预算安排为38.12亿元,增长10.02%,加上中央税收返还收入和其他专项返还收入,当年可供安排财力共计为112.57亿元。当年支出预算安排为80.29亿元,对下转移支付补助34.42亿元。收支相抵,当年支大于收2.14亿元,动用上年结余和努力增收节支来平衡。
三、贯彻落实稳健的财政政策,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确保圆满完成全年预算任务
(一)大力组织财政收入,继续支持县域经济发展
一是严格依法征税,强化税收征管措施,加大稽查力度,坚决制止擅自减税、免税、缓税等做法,依法打击偷税、骗税、逃税行为,努力做到应收尽收。二是加强财、税、库的协调和配合,强化征管责任,严格征收制度,改进征管手段,努力实现财政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同步和均衡入库。三是进一步完善收入增长激励机制,在确保财政收入质量的基础上,实现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四是继续支持县域经济的发展,鼓励经济发展条件较好的强县加快发展步伐,鼓励财源结构单一的县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加快后续财源的培育步伐。
(二)更加注重解决“三农”问题,从资金上、政策上加大支持力度
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切实解决好“三农”问题,是关系国民经济全局的重大任务,2005年要在保持“三农”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继续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巩固改革成果。按照中央深化农村税费改革的总体要求和省委、省政府的决定,从2005年起全部免除农业税。这将使全省3000多万农民减少负担6.39亿元,对于县级财政因免征农业税导致的财力缺口,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通过转移支付予以解决。同时要加快配套改革的步伐,健全农民负担监管机制,继续清理涉农收费,巩固改革成果。
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确保支农重点需要。继续实行良种补贴和对种粮农户直接补贴,在2004年预算的基础上,新增4250万元主要用于对农民的生产补助,进一步调动农民种粮的积极性,稳定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省级财政新增安排3亿元资金主要用于乡村公路、农村小型微型水利设施、农村沼气、农村公共卫生等方面的建设,不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围绕农业结构调整,稳步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支持各地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和农产品精深加工;支持畜产品基地建设,加快推进生态畜牧大省建设步伐;立足于提高农业生产的科技含量,积极支持农技推广、农业科研及农业信息化建设;增加农业科技培训和就业技能培训的投入,促进农民就业和创业。
进一步加大新阶段扶贫开发力度。一方面增加扶贫资金,2005年省财政直接安排用于扶贫开发的资金将从2004年的3000万元增加到5000万元,增长66.7%;另一方面扩大扶贫救助面,2005年省财政用于扶贫救助的资金将从2004年的1000万元增加到1500万元,在2004年对全省100个扶贫开发重点乡镇和50个扶贫开发重点县的二类乡镇实行定期救助的基础上,将50个扶贫开发重点县的三类乡镇纳入救助范围,全省将有65.6万农村特困群众得到救助。
(三)支持企业改革创新,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一是支持和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做好国有企业改组、改制和政策性关闭破产工作,2005年省财政进一步增加企业挖潜改造资金,同时企业改革与脱困资金将在上年4700万元的基础上,增加安排5000万元。二是继续安排400万元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同时将旅游发展资金从1200万元增加到2000万元,大力支持以旅游业为重点的第三产业的发展壮大,促进我省服务业市场化、社会化、产业化。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促进企业技术进步的财税政策,鼓励企业加大技术创新和科技投入。四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的要求,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中小企业的投入,不断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缓解民营企业贷款难的问题,促进中小企业加快发展。
(四)按照有保有控,有促有压的要求,努力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一要进一步完善“以奖代补”等政策措施,加大扶持力度。2005年安排“以奖代补”补助资金15.57亿元,比上年增加2.04亿元。此外,加大对财政困难县“三费”、“菜篮子”补助的转移支付力度,在上年10.2亿元的基础上,新增1.18亿元资金。二要继续做好社会保障和就业再就业工作,保持社会稳定。继续安排好“两个确保”、城市低保和再就业等各项社会保障资金,确保企业离退休养老金、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按时足额发放,保证重点优抚对象的抚恤金、补助金及时兑现,切实安排好优抚对象的生活;大力促进下岗再就业工作,认真落实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的财税优惠政策;认真做好救灾救济工作,切实关心困难群众生活。三要进一步加大对卫生事业和药品、食品安全的投入。继续安排好重点疾病防治、监测等各项卫生事业经费,重点遏制艾滋病、结核病等疾病的蔓延。不断推进农村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整合城乡卫生资源,促进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同时增加对药品、食品安全的投入,加大对药品、食品市场的监督力度,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用药和食品安全。四要加大教育事业的投入,2005年省财政将再新增1500万元“普九”资金,省级“普九”资金达1.89亿元。五要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支持开展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和地质灾害防治等工作,促进我省生态环境建设。六要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不断规范财政资金的供给范围,坚持“两个务必”,制止奢侈浪费,切实加强对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和会议的审批管理,进一步压缩会议费、出国考察和各种无多少实际效果的研讨会、论坛,勤俭办一切事业。
(五)深化财政改革,创新财政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扩大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和提高部门预算编制质量,编制部门预算既要考虑财力可能,又要尽可能地满足工作需要。二是加快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工作步伐。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加快国库集中支付网络化建设,为实施国库集中支付提供技术保障,逐步扩大直接支付范围和增加经费直接支付比重。三是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制度的改革和发展。落实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政府采购运行模式,逐步实现监督管理职能和组织实施职能的分离,从制度上、机制上、运行模式上防止暗箱操作,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腐败。四是在2004年调研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和创新县对乡的财政管理方式,积极稳妥地推进“乡财县管乡用”的财政管理改革试点工作,强化县乡财政管理。
(六)坚持依法理财,加强财政监管,努力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维护预算的严肃性,进一步加强财政监督和管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贵州省省级财政预算监督管理条例》赋予财政部门的重要任务。一要建立和完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相结合,涵盖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的财政监督体系,规范财政监督程序。加强财政内部监督,健全和完善财政资金审批、拨付等内部监督制度,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二要认真开展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通过加强支出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三要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督促项目的申报和审批,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同时对土地、矿产、林地、水资源等出让收入以及各种专项资金、基金进行清理,完善管理和使用办法,统筹规划,提高使用效益和增强政府投资调控能力。四要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的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好《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按照非税收入“所有权属国家、使用权归政府、管理权在财政”的原则,统一实行“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以票控费”管理新模式,启动我省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五要进一步完善政府债务管理制度,落实偿债责任,强化政府债务的管理和监控,完善偿债机制,防范财政风险。六要加强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质量监管,严肃查处违规行为,积极开展财会诚信体系建设,大力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严厉惩治弄虚作假行为,进一步规范财经秩序,为我省的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各位代表,2005年的财政工作十分繁重。我们要在中共贵州省委的领导下,在省人大、省政协的监督、支持和帮助下,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用科学发展观统领财政经济工作的全局,坚定信心,振奋精神,团结奋斗,扎实工作,不断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努力完成全年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为促进我省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