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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05年05月08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2005年1月22日在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上)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张林春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代表提出意见。
  2004年,按照省十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全省法院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依靠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落实司法为民要求,突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司法保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三个重点,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发展。
  一、全面加强审判工作,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全省法院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注重所办案件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全年受理各类案件172884件,审结各类一审案件108088件,二审案件11345件,审判监督案件764件,申诉、申请再审案件4118件,结案诉讼标的总金额125.63亿余元,办理减刑、假释案件14664件,国家赔偿案件74件,执行各类案件27800件,共计166853件。其中,省法院审结、执行各类案件2383件。
  (一)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各级法院始终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坚定不移地贯彻严打方针,严惩各类严重刑事犯罪,积极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审理了六盘水市以赵青龙为首涉案63人的“青龙帮”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修文县“7•4”聚众冲击国家机关、非法拘禁案,白云区赵湘阳杀害“全国模范法官”蒋庆案,安龙县王武云杀害公安“二级英模”王登进案等一批重特大案件,赵湘阳等一批犯罪分子被依法执行死刑。省法院集中解决超期羁押问题,制定《重大刑事案件审限内审理工作责任制度》,已清理完旧存和新增超期羁押案件3件3人,有效解决了超期羁押问题;针对审理毒品案件存在的问题,制定了对毒品案件认证、定罪和量刑的统一规范。共受理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一审案件14544件,审结14349件,同比分别下降11.32%和11.19%。判处罪犯22218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的5782人,占26.02%。
  (二)依法惩处职务犯罪,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针对经济犯罪大案要案多、窝案串案多的实际,省法院统一协调,加强指导,确保了案件质量和效率。原副省长刘长贵犯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0万元;省检察院反贪局原局长刘国庆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万元;贵州日报原社长、总编辑高宗文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4万元;中国农业银行贵州省分行原行长、党委书记高继文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万元;省交通厅原厅长卢万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偷越国(边)境案,已进入二审程序。共受理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刑事一审案件855件,审结830件,同比分别上升26.48%和26.14%,判处罪犯637人,其中,省级干部1人,厅级干部7人,处级干部27人。
  (三)依法打击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促进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结合我省实际,开展了打击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打击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和反假货币等专项斗争。省法院制定《关于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具体数额、数量标准的规定》,指导了对这类案件的及时审理。依法审理了遵义市鑫财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原经理罗应财等30人虚开、出售、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广东湛江覃宇重大走私普通货物、物品案,六盘水兴荷铅锌厂厂长李大忠虚开增值税发票案等一批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案件。共受理各类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一审案件198件,审结193件,判处罪犯247人,同比分别下降13.16%、12.27%和上升9.29%。
  (四)切实加强民事审判工作,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针对经济社会变革期、社会矛盾多发期、利益格局调整期的新变化,牢固树立为第一要务服务的意识,平等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护合法竞争,推动诚信建设,保障对外开放。省法院召开第二届民事审判研讨会,就民事审判中新、疑、难案件的审理提出了规范性意见。依法保障金融债权,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依法审理买卖合同、房地产开发经营、借款合同、建筑工程合同、拆迁安置等案件,保护经济关系正常流转;依法保护知识产权权益,促进科技进步;妥善审理农村土地流转、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涉农案件,促进和保障中央农村经济工作政策的落实;积极稳妥审理婚姻家庭、损害赔偿、劳动争议等案件,注重保护妇女、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军人和军属的合法权益。共受理各类民事一审案件89514件,审结87225件,案件涉诉标的金额90.09亿元,同比分别下降9.11%、9.25%和上升84.5%。
  (五)支持依法行政,切实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去年4月,省法院召开纪念行政诉讼法颁布十五周年座谈会,总结15年来我省法院的行政审判工作,提出了加强行政审判工作的措施。各级法院在依法审理行政案件的同时,结合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实施,适时开展了专项活动。通过开展对四年来行政案件质量和效率专项检查活动,促进了行政审判工作水平和质量效率的提高。共受理行政一审案件1723件,审结1687件,同比分别下降1.66%和上升2.77%。受理国家赔偿案件84件,审结74件,决定赔偿19件,赔偿金额43.6万元。
  (六)强化立案信访和审判监督,维护司法公正。省法院制定《办理信访案件流程管理规定》、《防止涉法闹访维护信访工作秩序规定》和《处置突发上访事件应急预案》等,规范了立案信访和涉法上访工作。各级法院从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严格信访工作责任制,对重点上访案件,实行领导督办。严格再审启动程序,审结再审案件764件,改判327件,其中审结检察机关抗诉案件106件,改判27件,改判率为25.47%;为严格、规范减刑、假释工作,省法院下发《关于开展减刑、假释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对近六年办理的55144件减刑、假释案件进行了检查,纠正了个别裁定不当的案件。共处理来信来访95917件(人)次;办理减刑、假释案件14664件;实施司法救助案件4849件,减免缓交诉讼费779.8万元。
  (七)进一步规范执行工作,切实解决“执行难”。全省法院积极探索执行工作新思路,努力解决执行难,集中开展了对去年6月底以前的未结执行案件、执行款物及执行案卷全面清理活动。同时,整顿规范执行工作秩序、提高执行工作透明度,强化流程管理;从严整顿执行队伍,着力提高执行队伍素质。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30746件,已执行27800件,执结标的金额27.76亿元,同比分别下降15%、14.57%和上升16.74%。
  二、坚持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继续推进人民法院改革
  按照十六大提出的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要求,各级法院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的原则,在总结、巩固第一个《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围绕理顺法院内部管理体制、有效监督司法活动、切实解决执行难、规范法官职业行为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进一步完善了案件审判流程管理制度和公开审判制度;建立了防止案件超审限和超期羁押机制;继续推广适用刑事案件普通程序简化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强化合议庭审判职责;深化再审立案、复查听证制度;不断总结配备法官助理改革试点工作经验,遵义市红花岗区法院被最高法院确定为全国法院配备法官助理试点单位;为确保今年5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顺利实施,省法院正在抓紧落实实施前的准备工作。
三、继续推进法官职业化,努力加强法院队伍建设
  按照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队伍”的目标,各级法院以法官职业化为主线,进一步加强法院队伍建设。
  (一)坚持把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作为抓队伍建设的根本。广大法官坚持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深化认识“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这一根本问题,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针对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各级法院坚持以人为本,积极创造条件,不断创新从严治警、从优待警的举措。积极创建学习型法院,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促进人员素质的提高。去年5月12日,贵阳市白云区法院法官蒋庆因公正司法牺牲后,中央政法委、最高法院、省委发出了向蒋庆同志学习的通知。在最高法院、省委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下,省法院迅速组织“全国模范法官”蒋庆同志先进事迹报告团赴北京,10月28日,中央宣传部、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全国妇联和贵州省委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了“全国模范法官”蒋庆同志先进事迹报告,在全国引起了强烈反响。全省法院以学习蒋庆同志先进事迹为契机,掀起了一个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热潮,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22个集体和62名个人受到省级表彰,石阡县法院法官杨琼还被评为第七届“贵州十大杰出青年”。
  (二)坚持把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作为抓队伍建设的关键。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进一步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法水平;上级法院按照法官法的要求积极协助地方党委选配好下级法院的领导班子;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一大批优秀中青年干部陆续走上领导岗位;建立和完善了法院人才库,加强了后备干部工作;把确保“案件不出问题、队伍不出问题、领导干部自己不出问题”作为对各级法院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在制度上狠抓落实。
  (三)坚持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作为抓队伍建设的保障。着力将教育、制度、监督贯穿于法院党风廉政建设的全过程,通过严格执行“两个条例”、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并纳入目标管理,试行廉政责任保证金制度,严格执行谈话诫勉制度,回避制度,违法审判、执行追究制度和《法院工作人员六条禁止规定》,禁止法官私下会见律师及当事人,建立起法官和律师及当事人之间的隔离带;继续加强“收支两条线”管理和工程建设公开招投标工作;在建立“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不敢为”的惩戒机制、“不能为”的防范机制和“不必为”的激励机制上狠下功夫,充分发挥综合治理、惩防结合的整体效能。加大对违法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坚决清除害群之马,纯洁法官队伍。有52人因违法违纪受到查处,其中9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坚持把加强人才培养,作为抓队伍建设的基础。把人才工作的重点放在培养人才、吸引人才和用好现有人才上,通过引入竞争激励机制、法官逐级遴选、干部交流等制度,努力创造条件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坚持开展以法官任职、晋级和续职资格培训为主体内容的各类教育培训,省法院举办了13期2149人(次)参加的业务培训,选送918人(次)到国家法官学院和国外学习,邀请最高法院法官到我省举办专题讲座;继续合作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和法律本科学历教育班。截止去年底,全省法院法官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占法官总数的42.05%,其中,硕士研究生和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的31人。
  (五)坚持把开展“司法公正树形象”活动,作为抓队伍建设的载体。为进一步解决少数案件裁判不公、少数法官形象不佳的问题,开展了“司法公正树形象”教育活动。省法院制定纪律作风督查实施办法,聘任8名督查员,深入各地明察暗访。省法官协会和女法官协会还向全省法官发出了“建立良性规范的法官和律师关系维护司法公正”倡议书。各级法院坚持查摆问题和制定整改措施并重的原则,“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努力做到在执法观念上体现司法亲民,在工作措施上体现司法便民,在实际效果上体现司法利民,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逐步得到缓解。
  四、突出重点抓基层,确保法院工作全面协调发展
  省法院坚持向基层倾斜,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和具体问题,加强对基层建设的监督和指导。基层法院发挥贴近群众的优势,结合实际设立巡回法庭,就地立案、就地开庭,及时解决民事纠纷;加强诉讼调解,加强对人民调解组织的指导和对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加大对“两庭”建设和办公经费、物质装备建设的投入。截止去年底,全省共新建和扩建人民法庭72个,18个法院建成计算机局域网,84个法院国债项目获得总投资2.77亿元。全国法院加强基层建设工作会议召开后,省法院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把基层建设中亟需解决的问题向省委作了请示,得到了省委的批准,使长期困扰基层法院的诸如法官业外活动负担、人民法庭机构规格、法院干部职级比例、法官业务骨干未达到退休年龄之前提前离岗或免去其法律职务等问题得到了解决。去年9月召开全省法院加强基层建设工作会议后,各级法院切实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作为加强基层建设工作的行动指南,把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加强基层建设工作的根本目的,把提高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作为加强基层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把重实干、求实效作为加强基层建设工作的重要途径,把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作为检验加强基层建设工作的重要标准。各级法院注重总结推广基层的典型经验和作法,许多优秀调研成果转化成为推动全省法院工作发展的司法决策,基层建设工作不断发展。
  五、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自觉主动接受人大监督
  全省法院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系,不断增强接受监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省法院向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全省法院清理超期羁押和2003年以来民事审判工作情况,向在黔全国人大代表报告了2004年1至10月工作。邀请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检查、视察法院工作749次,旁听案件庭审361次。通过每季度报送《法院要情》以及赠阅《人民法院报》和《贵州审判》,积极为代表依法监督人民法院工作创造条件。认真办理各级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598件,转办案件68件,其中,省法院办理全国人大、省人大和最高法院联络工作办公室转办案件33件,已办结24件,有9件在限期内正在办理。对省十届人大二次会议上代表提出的39条意见、建议和10件具体案件,省法院均按时向省人大报送了办理情况和结果。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审判任务繁重与审判力量不足、审判水平不适应的矛盾日益突出;法官流失、“青黄不接”和人才断层现象严重;部分案件审判质量不高,一些案件裁判不公,个别法官甚至贪污受贿、徇私枉法,损害了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形象;人民群众对立案、申诉和申请再审等工作还有不少意见,涉诉上访居高不下还没有根本解决;执法保障机制不健全,物质装备建设任务繁重;在一些地方执法环境、执法条件有待进一步改善,“执行难”的问题仍未很好解决。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高度重视这些问题,不断采取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今年,全省法院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深入贯彻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为重点做好审判工作。要继续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推动全省法院的司法能力建设。要在打击刑事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严惩职务犯罪和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保障国家经济安全;依法调节经济社会关系,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依法调处矛盾纠纷和调节利益冲突,保障构建和谐社会;加强行政审判,推进依法治国以及正确适用法律,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与正义等六个方面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
  (二)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努力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和贪污贿赂犯罪;积极参与防控体系建设,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审理民事、行政案件,保障经济结构的调整,保障市场经济秩序的规范,保障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保障对外开放,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三)以司法体制改革为契机,深入推进人民法院改革。要坚持党的领导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动摇,统筹兼顾、积极稳妥、依法推进法院改革。继续沿着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指明的法院改革方向,从国情、省情和当地实际出发,通过进一步完善审判管理工作机制,规范司法管理;通过进一步完善执行工作机制,努力解决“执行难”;通过进一步完善司法政务机制,确保工作高效运转。今年将着重抓好配备法官助理试点、书记员单独职务序列管理和人民陪审员制度的落实。
  (四)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载体,大力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在“司法公正树形象”教育活动取得成果的基础上,要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蒋庆是全国政法战线上继谭彦、任长霞之后涌现出来的又一位杰出代表,要把开展向“公正司法、高效司法、文明司法、廉洁司法”的法官蒋庆同志学习和向“辨析法理,胜败皆服”的法官宋鱼水同志学习的活动结合起来,促进“保先”活动的深入开展。要努力抓好领导班子建设,积极稳妥地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提高法官队伍素质。
  (五)继续大力加强法院基层建设,夯实法院基层基础。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法院加强基层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着力解决基层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坚持“以两庭建设为基础,以网络建设为重点”的工作思路,力争在三年内,对全省基层法院上报的239个人民法庭进行新建或改扩建,建设一批设置规模化、建设标准化、审判规范化、管理制度化、装备现代化的“五化”人民法庭;力争在三年内,全省法院实现计算机普及,基本建成计算机局域网,中级以上法院实现计算机联网;力争在五年内,基本实现中级以上法院之间数据交换、专线电话和视频传输“三网合一”,基本实现基层法院计算机联网。
  各位代表,增强司法能力建设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在司法领域中的重要体现,是人民法院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肩负的重要任务。全省法院和广大法官一定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省委九届六次全会、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决定、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和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的要求,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以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为重点,以司法为民为基点,以法院改革为动力,以基层建设为基础,以建设高素质法官队伍为保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努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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