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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检查《贵州省大扶贫条例》实施情况发现有关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08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2018年3月29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

  省人民政府

省人大常委会: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贵州省大扶贫条例〉实施情况检查报告的综合意见》的情况报告,要求省人民政府研究提出处理情况,现报告如下:

  一、2017年我省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我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动员各方力量、汇聚各种资源、落实各项责任,扎扎实实推进扶贫开发,脱贫成效明显。全年累计减少农村贫困人口120万人,比计划数超出20万人,90个贫困乡镇“减贫摘帽”、2300个贫困村退出。贫困发生率下降至7.75%。

  (一)顶层设计不断完善。省委、省政府先后出台了《2017年脱贫攻坚春季攻势行动令》《2017年脱贫攻坚秋季攻势行动令》《贵州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行动方案》等政策文件。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贵州省发展蔬菜产业助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17-2019年)》等13个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内容涉及“四场硬仗”等重点工作,进一步完善了我省脱贫攻坚“四梁八柱”顶层设计。

  (二)四场硬仗扎实推进。一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硬仗。2017年我省在西部率先实现100%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100%建制村通客运班车的基础上,全面启动农村“组组通”公路三年大决战,按照30户以上自然村寨“搬不了的就通”的原则,以省级统筹、分级承贷、分年筹集、统筹还款的方式,筹集资金388亿元实施9.7公里通组公路建设,其中2017年投入100亿元、建成2.5万公里通组公路,实现12276个30户以上自然村寨通硬化公路,余下7.2万公里通组公路将在2019年前全部建成,实现30户以上自然村寨100%通硬化公路。投入300亿元继续实施“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六项行动计划,有力地改善了农村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汪洋副总理充分肯定“贵州走出了一条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与脱贫攻坚、发展特色产业、完善乡村治理统筹推进的路子”。二是易地扶贫搬迁硬仗。2017年实施易地扶贫搬迁76.3万人,就业培训15万人次,落实就业17.52万人,户均实现就业1.7人。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务院扶贫办组织的易地扶贫搬迁考核中,我省位居前列。三是产业精准扶贫硬仗。坚持扶产业就是扶根本和“强龙头、创品牌、带农户”的产业扶贫思路,着力打好产业精准扶贫硬仗。选准绿色重点优势产业。大力推进产业扶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结构调整步伐,全省重点发展具有相对比较优势的蔬菜、茶叶、生态家禽、食用菌、中药材五大产业,同时积极发展“一县一业”特色优势产业。突出抓好农产品产销衔接。积极推广农校、农单、农超等“菜单式”产销衔接,在贫困县建设农产品集配中心,2017年达成各类订单9548份,金额152.84亿元,带动贫困人口31.13万人。积极开拓7个对口帮扶城市市场,完成销售17.87亿元,带动贫困人口3.68万人。电商扶贫取得新突破。48个县纳入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成县级运营服务中心60余个,村级电商服务站点10220个,大力推动“黔货出山”。9月15日至16日,汪洋副总理出席在贵阳召开的全国农村电子商务精准扶贫经验交流会,肯定电商扶贫是精准扶贫的有效抓手和利用新技术新模式助推脱贫攻坚的创新举措。健全利益联结机制。明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60%用于产业扶贫,到县扶贫资金入股或资产收益扶贫项目贫困户分红比例必须高于70%。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贫困农户”模式,推广“塘约经验”,逐渐实行“村社合一”,引导所有贫困户加入合作社。四是教育医疗住房“三保障”硬仗。教育保障方面。继续压缩6%的行政经费用于教育扶贫。率先在全国实现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两个“全覆盖”。安排3.93亿元在66个贫困县实现农村学前教育儿童营养改善计划全覆盖,惠及75.53万人;安排28.81亿元在87个县1.22万所农村中小学实现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计划全覆盖,惠及384万名农村中小学生。刘延东副总理充分肯定我省营养改善计划提质升级并向学前阶段延伸的作法。教育精准扶贫资助实现从学前教育到研究生阶段全覆盖。2017年全省累计资助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83.25万人次、资助资金16.94亿元。全省启动脱盲再教育,完成培训2.36万人(其中深度贫困地区1.58万人)。基本医疗保障方面。全面推开“四重医疗保障”制度,实现全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覆盖。创新实施慢性病救助兜底保障机制,将36种疾病纳入农村贫困人口医疗救助范围,明确对慢性病治疗医药费用进行专项医疗救助,确保贫困群众年度自付费用在县级以下(含县级)公立医疗机构不超过1000元,市级公立医院不超过3000元,省级公立医院不超过5000元。汪洋副总理批示肯定“剑河县的探索很有意义,怎样推动全国有效解决因病返贫、致贫问题,请永富、培安同志借鉴”。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面参合,2017年我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参加新农合,人均筹资570元(其中个人缴费120元),民政部门对贫困人口个人缴费给予全额或部分资助,卫计部门对计生“两户”个人缴费给予全额资助。住房安全保障方面。全面推进农村危房改造,优先改造建档立卡贫困户和低保户危房,配套改厨、改厕、改圈“三改”。2017年全省20万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全面完成,竣工率100%,受益人口52.3万人。

  (三)社会帮扶工作深入推进。一是大力提升东西部扶贫协作水平。制定出台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帮扶贵州工作的实施意见,形成“1+5”对口帮扶系列文件。召开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帮扶贵州工作高层联席会议,签署“十三五”对口帮扶合作框架协议,实现7个帮扶城市53个县(区)结对帮扶我省66个贫困县(区)全覆盖,在人才交流、资金使用、产业合作、劳务协作等领域开展合作与帮扶。二是大力推进定点扶贫和行业扶贫。建立与中央国家机关和央企定点帮扶沟通协调机制,积极配合中组部等39家中央单位做好定点帮扶我省50个重点县工作,2017年39个中央单位直接投入帮扶资金3000万元,引进各类资金30.2亿元,实施帮扶项目63个。协调动员统一战线投入441.4亿元参与脱贫攻坚。落实全省各级有关部门的脱贫攻坚责任,充分发挥行业扶贫的作用,整合资源力量投入脱贫攻坚。三是大力引导社会力量扶贫。积极支持配合恒大集团投入110亿元结对帮扶大方县和毕节市、万达集团帮扶丹寨县,深入推进省内18户大型国有企业结对帮扶18个重点贫困县,积极引导其他大中型企业帮扶贫困县、小型企业帮扶贫困村,推进国企“百企帮百村”、民企“千企帮千村”。全省共有2438家民营企业结对帮扶2769个贫困村,实施帮扶项目4376个,投入资金177.9亿元,直接帮扶贫困人口58.3万人。

  (四)监督执纪问责不断强化。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和抓好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任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我省认真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和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做到“真查真纠、真问真处、真整真改”,研究实施专项整治方案。截至2017年底,省委、省政府“扶贫专线”累计接听6000多个电话,回访群众满意度达94%。接到国务院扶贫办12317监督举报电话举报、诉求、咨询电话113个、邮件36份,办结率100%。全省纪检监察部门开展“护民生、促脱贫”监督执纪问责专项行动,全省1458个民生监督组发现问题34348个,立案12189个,党政纪处分11014人,涉案金额5.8亿元,移送司法机关177人。对民生领域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1704名领导问责。强化行业部门监督管理,鼓励支持“第三方”机构监督,形成预防和惩治“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监督体系。

  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产业发展带动贫困户增收的途径和方式还需研究”问题。整改情况:一是由省扶贫办牵头,会同省有关部门和单位组成三个调研组,赴9个市州就“五个一批”政策落实工作情况、产业精准扶贫工作推进情况等开展调研,在调研基础上,以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了《关于建立健全产业精准扶贫机制的意见》(黔委厅字〔2017〕83号),为后续工作开展提供制度支撑。二是坚持把产业扶贫作为脱贫攻坚的“第一硬仗”,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积极培育引进产业扶贫龙头企业,重点推进蔬菜、茶叶、生态家禽、食用菌、中药材等短平快优势产业发展。力争到2019年,重点扶贫产业产值达到2500亿元以上,覆盖66个贫困县和其他县的贫困人口。三是强化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采取“企业+合作社+农户”“企业+农户”“合和社+农户”等发展模式,尽快实现全省尚未脱贫的116万贫困户以各种方式全部参加合作社,让产业真正惠及农户尤其是贫困农户。积极改革创新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机制,实行“三权分置”,量化到村到户,所有权归村集体,使用权归经营主体,收益权归农户,盈利分配给贫困户的比例占70%以上。四是突出产销对接。各地积极组织大型超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学校等消费群体相对集中的单位,与本地蔬菜专业合作社、生鲜农产品生产合作社做好产销对接,保持长期供销合作关系。各市州积极与对口帮扶城市对接,生鲜农产品直接进入对口帮扶城市消费市场。

  (二)关于“区域发展和精准扶贫关系把握还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按照“区域发展带动扶贫开发,扶贫开发促进区域发展”基本思路,继续做好我省武陵山、乌蒙山、滇桂黔石漠化三个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十三五”实施规划》。计划在武陵山片区、乌蒙山片区、滇桂黔石漠化片区投入18,663.4亿元(其中武陵山片区投入4109.3亿元,乌蒙山片区投入4036.2亿元,滇桂黔石漠化片区投入10517.9亿元),进一步完善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夯实区域发展条件,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村生活生产水平,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增脱贫攻坚资金主要用于深度贫困地区,新增脱贫攻坚项目主要布局于深度贫困地区,新增脱贫攻坚举措主要集中于深度贫困地区”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大各行业各相关部门对我省深度贫困地区的投入支持力度。

  (三)关于“扶贫工作精准度还不够”问题。整改情况:一是依托大数据,省扶贫办、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积极推动政务信息“聚通用”工程,先后实现公安、工商、民政等12家部门政务信息的共享,省大数据局开发了精准扶贫手机终端系统,在黔西南州和黔东南州黎平县开展试点,通过部门数据比对,促进扶贫对象建档立卡精准识别,及时了解行业部门特惠政策对贫困户的覆盖情况。二是按照国务院扶贫办的统一部署,开展了扶贫开发建档立卡查漏补缺工作,对漏评贫困户、识别不准等问题,要求各地开展了整改,在识别上增加“一比对”程序,通过加强部门信息交换,杜绝识别前“有商品房、有小轿车、行政企事业职工、工商登记企业主”的农户进入识别程序进一步提高识别精度。2017年我省组织省市县乡村五级干部认真开展“回头看”,先后三次进行大规模排查,及时纠正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中的偏差,全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新增60.1万人,清退37.5万人,净增22.6万人。

  (四)关于“法规及政策宣传落实尚有差距”问题。整改情况:根据《贵州省大扶贫条例》“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扶贫政策、法律法规的宣讲和解读,宣传报道先进典型,营造全社会关注扶贫、支持扶贫、参与扶贫的良好氛围。”和“新闻媒体应当开设专栏,宣传报道扶贫开发活动,刊播具有公益性、帮扶性的扶贫广告”的要求,我们着力抓好法规及政策宣传的整改落实,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一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动员。新华社、中央电视台、农民日报、中国日报等中央级媒体刊发贵州脱贫攻坚报道971篇以上。我省报送的相关信息被国务院扶贫办《扶贫信息》刊物采用13篇,占国家总期数153期的8%。全省各级各类媒体积极参与脱贫攻坚宣传,《贵州日报》、《当代贵州》等省内主要党媒开设脱贫攻坚专栏,“多彩贵州网”等互联网媒体开设脱贫攻坚频道,省扶贫办创办“脱贫攻坚手机报”做面上宣传发动,其他各类媒体在重要会议、重大主题、先进典型的正面宣传上统一发声,形成了强大的聚合效应。二是推选脱贫攻坚典型。黄大发、左文学分别获得全国脱贫攻坚奉献奖和创新奖。举办“脱贫攻坚·党员先锋”先进事迹巡回报告会,大力宣讲宣传姜仕坤、邓迎香、张有光、黄大发、“塘约经验”等贵州脱贫攻坚先进典型事迹。三是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开设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手机报等,形成了强大的聚合效应;以“贵州省扶贫开发信息网”为主体,坚持为网民提供办事咨询、举报投诉、建言献策、信息资讯等服务。多次召开扶贫系统主任办公会议,以会代训,针对疑难政策问题,形成政策汇编,帮助基层解答疑难问题;通过政务新媒体建设,及时回应了脱贫攻坚的热点关切。四是推进政务新媒体的社会化运作。充分利用微扶贫、手机报、政务微博,重点向群众传播党和政府声音、开展政策解读、回应公众关切、相关惠民政策、法律法规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确保实现全省9个市州88个县(市、区)特别是14个深度贫困县20个极贫乡镇2760个深度贫困村所有农户惠民政策宣传全覆盖。印制贵州省脱贫攻坚驻村工作队手册、贵州省脱贫攻坚村支两委工作手册和贵州省脱贫攻坚农户应知应会手册;印发扶贫云、“1+10”、“1+4”、《大扶贫条例》等政策法规读本,直接发放到村组。2016年10月1日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大扶贫条例》后,省扶贫办印发10万册发放,以会代训的形式宣讲,配合省人大开展执法检查,并在全省法制工作会培训会上进行宣讲。

  (五)关于“部分群众内生动力还不足”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全面开展贫困劳动力全员培训促进就业脱贫。对有劳动能力未就业贫困对象开展全员培训,突出就业技能、实用技术人才、民族特色手工艺、技能教育长期培训等重点,使他们掌握一技之长,促进实现转移就业和就地就近就业,确保每一个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至少有一人以上实现就业创业。二是推广“塘约经验”“十户一体”等典型经验,正面引导激发贫困群众勤劳脱贫致富动力。三是坚持下派干部驻村帮扶,发挥农村干部、党员“双带”作用,培育带动主体,培养乡土人才和脱贫致富带头人,打造一支“永不走”的脱贫攻坚帮扶队伍。

  (六)关于“扶贫项目资金监管和整合力度还不够”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脱贫攻坚项目库和公告公示制度建设。2017年10月13至14日国务院扶贫办在我省召开全国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和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专题研讨会,并形成《关于加快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和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11月27日,省扶贫办将讨论后的修改建议上报国务院扶贫办,确保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要不断完善,项目立项科学性要进一步提高,避免“没钱吵要钱,钱来了用不出”现象。二是规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继续加大对县级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业务的指导,帮助指导县级完善资金分配、使用、审批、监管等环节工作。会同省财政厅等相关部门出台了《贵州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黔财农〔2017〕220号),坚持资金使用精准,在精准识别贫困人口的基础上,把资金使用与建档立卡结果相衔接,与脱贫成效相挂钩,切实使资金惠及贫困人口。明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报账按照项目实施单位级次和项目所在地分别由县级财政部门或乡镇财政机构负责报账,县级财政部门会同主管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报账实施细则。各地围绕培育和壮大贫困地区特色优势产业、改善小型公益性生产生活设施条件、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等方面,因地制宜确定扶贫资金使用范围,省不再规定具体的资金投向比例。三是加大扶贫资金监管力度。督促各地将到位扶贫资金的项目信息及时录入系统,实行季度资金使用情况调度和通报制度,将通报情况作为省对市县党委和政府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的重要依据,视情况进行实地抽查。加大对扶贫资金“趴窝”现象的清查力度,对使用扶贫资金搞“形象工程”、“垒大户”的,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中挤占挪用、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的,群众反映问题强烈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省级老领导带队赴9个市州开展扶贫督导,将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纳入了督导内容;充分发挥“贵州扶贫云”监管作用,对扶贫资金项目“拨付率”、“到账时间”、“报账率”、“竣工率”、“项目资金覆盖贫困户率”等指标适时监控。

  (七)关于“脱贫攻坚基金产业子基金落地速度较慢”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统筹指导。省基金办将进一步加强与省蔬菜种植、家禽养殖、农产品促销、校农结合等专班的对接,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好基金项目生产和销售环节,促进基金投资加快落地。二是完善管理制度。省基金办将出台《贵州脱贫攻坚投资基金扶贫产业子基金财政出资管理办法》等相关管理办法,实行台账式管理,明确专人负责财政出资、会计核算等工作,确保出资规范运行、安全使用。三是狠抓投后监管。督促贵鑫瑞和公司以及市县受托企业建立投资项目台账,强化跟踪管理。同时强化各级扶贫主管部门对与建档立卡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的监督职责,确保投资项目对贫困户的利益落到实处。四是压实基金责任。压实各级党政扶贫主体责任,严防各级基金办单干。并在项目基地、厂区、车间张贴二维码,与建档立卡利益连接方式、带动人数等内容充实进去,形成有效监督。

  (八)关于“一般贫困户、低保户交叉共管部分的识别管理在‘两项制度’有效衔接上有差距”问题。整改情况:一是促进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根据《贵州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在政策、对象、标准、管理等方面的有效衔接,充分发挥农村低保制度在脱贫攻坚中兜底功能作用,同时省民政厅、省扶贫办还督促指导各地切实加强衔接,共同开展入户核查、共同开展民主评议和张榜公示、共同开展乡镇审核的“三共同”衔接机制,确保准确认定农村低保对象和贫困人口。二是开展扶贫建档立卡系统与低保信息系统数据比对,经比对,各级民政部门提供给扶贫部门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家庭180.9万人,对象重合率达63%。三是围绕漏评贫困户开展建档立卡查漏补缺,省扶贫办会同省民政厅,按照扶贫标准,依程序新识别低保贫困户2.11万户6.8万人,进一步提高了民政、扶贫对象精准度。

  (九)关于“‘三变’改革措施尚不配套,对农民权益保障研究还不够”问题。整改情况:一是改革扶贫资金分配制度,注入资金活力。除国家戴帽、省级专项和预留资金外,省扶贫办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全部按因素法分配到县,实行扶贫目标、任务、资金、权责“四到县”制度,扶贫项目由县扶贫办自主安排。分配到县的财政扶贫资金,30%用于扶贫产业,其中30%以上用于探索资源变股权、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的“三变”改革,70%采取县级竞争入围方式分配到乡(镇)、村,与其他资金融合使用,发展地方特色优势产业。财政扶贫资金分配制度的彻底改革,充分尊重基层扶贫实施主体权利,明确界定用于“三变”改革的资金比例,为各地灵活使用扶贫资金推进“三变”改革提供了坚实的资金保障。二是创新金融扶贫实施模式,激发政策动力。省扶贫办按照精准扶贫、金融扶贫、产业扶贫“三扶融合”的总体思路,实施精准扶贫特惠贷。为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5万元以下、3年期以内、免担保免抵押、基准利率放贷、扶贫贴息支持、县级风险补偿”低成本资金,允许贫困户按照“量化到户、股份合作、保本分红、滚动发展”的模式,与扶贫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利益联结,将获得的小额信贷资金参与扶贫特色优势产业建设,集中使用。省扶贫办运用财政扶贫贷款贴息资金,“粘合”金融资金和贫困地区扶贫产业发展需求,“引动”贫困群众自觉参与扶贫产业项目实施,缓解财政扶贫资金有限投入与“三变”改革产业融资巨大需求之间的突出矛盾。三是培育贫困地区经营主体,提升带动能力。每年坚持认定命名一批省级扶贫龙头企业,对深度贫困地区给予指标倾斜,降低认定门槛。实施扶贫龙头企业财政扶贫资金项目贷款贴息,支持扶贫龙头企业建设扶贫产业基地、改进生产技术、购买新型机械设备。推动贫困村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指导建档立卡贫困户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形成“利益共同体”。四是强化脱贫攻坚综合指导,凝聚改革合力。要求保底分红方式贫困户年分红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入股扶贫资金的5%并逐年递增;股份分红方式贫困户享受分红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量化入股扶贫资金收益的60%。努力创造贫困户参与社会分工体系的商业环境、社会环境、政策环境,让贫困户直接成为农业产业链、供应链、资金链、价值链的投资者和受益人。

  (十)关于“扶贫云未能实现聚通用功能”问题。整改情况:一是省大数据管理局会同省扶贫办、省公安厅等部门积极对接联系,采用线下拷贝数据并导回的方式获取数据。二是组织开展“精准扶贫大数据支撑平台”的建设。省大数据局按照责任分工,认真组织技术团队进行平台系统研发、设备运行维护等,省扶贫办将会同省大数据管理局做好平台日常使用、数据管理、功能调整等方面工作。下一步,将责成省有关部门进一步丰富和完善扶贫云业务数据库,为推进全省大扶贫战略提供有力支撑。

  (十一)关于“形式主义和急功近利问题不同程度存在”问题。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扶贫领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国开发〔2017〕10号)文件要求,针对形式主义和急功近利问题,省扶贫办将不定期进行督查抽查,一经发现,即督促整改,情节严重的,予以曝光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二是开展督导。2017年9月27日汪洋副总理在《遵义今日重要信息》“赤水市‘九不’增‘九感’率先打赢脱贫攻坚仗”一文上作出重要批示:“像赤水这样工作做得实,群众对形式主义的反映少,可注意总结,推动解决扶贫中形式主义的问题”。为认真落实汪洋副总理的重要批示,按照志刚书记关于“要认真贯彻汪洋副总理的重要批示精神,推动解决扶贫中的形式主义问题,把各项工作做得更加扎实、更有成效”和贻琴代省长有关“扶贫工作要注意防止形式主义,要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回报汪洋副总理的鼓励和鞭策”的指示精神,10月17至20日,省扶贫办组织调研组赴赤水市开展反对形式主义的专题调研。三是以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名义印发《关于学习推广赤水市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力戒形式主义的经验做法的通知》(黔扶领办通〔2017〕17号),要求市(州)、县(市、区)及全省扶贫系统认真组织学习并抓好贯彻执行,切实防止形式主义。四是制定我省贫困县退出标准化体系。结合各地反映的在脱贫攻坚考核中没有较为全面系统详实的参照或执行标准问题,省扶贫办正会同住建、教育、医疗、统计等省直相关部门,研究制定我省贫困县退出标准化体系,进一步引导推动各地脱贫攻坚工作有标可依、有标可为、有标可查、有标可评、有标可退。

  (十二)关于“农民群众因学致贫、因灾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仍然存在”问题。整改情况:关于因学致贫问题。一是继续实施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政策。对就读高中至本科阶段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实行“两助一免(补)”学生资助政策,确保应助尽助。二是全面实施农村学前教育儿童营养改善计划。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现以县为单位全覆盖的基础上,在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整体推进实施农村学前教育儿童营养改善计划,实现全省66个贫困县全覆盖。三是贯彻落实国家助学贷款及国家助学金政策。进一步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电子合同试点,切实减轻贫困家庭支出费用。凡是在省内普通高校就读的我省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应享受国家助学金。四是实施免费中职教育。对就读省内中等职业学校的农村贫困学生,实施免学费教育,并享受教育精准扶贫教科书费、住宿费补助和国家助学金政策。五是进一步加大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加大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力度,强化宣传责任,组织乡镇干部、驻村干部、帮扶责任人和村支两委工作人员进村入户广泛开展宣传,确保宣传工作到村、到户、到人,不留死角。同时,通过招生手册、招生指南等重要媒介向学生宣传各项资助政策,确保所有农村贫困学生在准备升入下一学段学习时,提前知晓和了解教育扶贫资助政策和申报程序,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关于因灾致贫问题。一是将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政策、对象、标准、管理”四个衔接,将181万农村低保对象纳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系统范围,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应扶尽扶。推进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按时兑现特困供养金。二是全面拓展救助范围,对所有遭遇突发性、临时性、紧迫性的困难群众及时实施临时救助,有效保障临时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关于因病返贫问题。为有效遏制和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通过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医疗扶助“四重医疗保障”,推进我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同时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积极调动广大基层医务人员参与,充分发挥村级专生专干的作用,积极动员组织乡镇、村两委、驻村班服工作队等基层工作力量,把健康扶贫政策宣传到村、到户、到人,确保农村贫困人口政策的有效及时利用。

  三、2018年我省脱贫攻坚工作打算

  2018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省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进大扶贫战略行动,计划减少农村贫困人口120万人以上,实现16个贫困县摘帽、2500个贫困村退出,确保脱贫攻坚连战连捷。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精心谋划好组织好“春风行动”。2月14日,省委、省政府向全省发出脱贫攻坚“春风行动”动员令,吹响了以“四场硬仗”为主攻任务的脱贫攻坚冲锋号,特别是聚焦产业扶贫,掀起了一场振兴农村经济的深刻的产业革命。一是全面推行“五个到村到户到人”,全力推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取得革命性突破。坚持强龙头、创品牌、带农户的思路,全面推广“公司+合作社+农户”模式,健全以利益联结机制为核心的产业精准扶贫机制。以“产业规划项目、春耕物资准备、利益联结机制、产销衔接机制、专家技术服务”五个到村到户到人为抓手,上半年完成玉米调减500万亩,蔬菜种植1400万亩(次),投产茶园560万亩,食用菌种植12万亩(亿棒),中药材种植345万亩,生态家禽出栏8000万羽、禽蛋7.5万吨;100%的贫困村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100%的贫困人口参加农民专业合作社,100%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实现技术团队覆盖。截至目前,全省已种植替代作物面积525.39万亩、占今年调减玉米种植面积任务500万亩的105.08%,全省共建立5.94万家专业合作社,覆盖贫困人口156.52万人。

  二是高质量打好以农村公路“组组通”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硬仗,进一步夯实贫困地区脱贫基础。上半年实现2018年度“组组通”公路全部开工,全年完成投资200亿元,实施通组公路硬化5万公里,年底实现92%以上的30户以上自然村组和所有深度贫困地区组组通硬化路。深入实施“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小康行动计划升级版,持续加大水利、电力、通讯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三是高质量打好易地扶贫搬迁硬仗,确保“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区困难群众迁居发展致富。坚持以产定搬、以岗定搬,坚持城镇化集中安置,全年计划搬迁66万人。3月底前,2018年度搬迁项目全部开工建设,6月底前完成2017年度76万人搬迁入住,其中贫困人口68万人。四是高质量打好教育医疗住房“三保障”硬仗,兜实兜牢脱贫攻坚网底。继续压缩6%的行政经费用于教育精准扶贫,落实好农村贫困家庭学生教育精准扶贫免补政策和农村贫困人口“四重医疗保障”政策。全年完成20.64万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同步实施“三改”,不断改善贫困群众居住环境。

  二、精准发力突破重点难点。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和特定困难群体,集中资金、集中资源、集中精力实施攻坚。引导各类资源向14个深度贫困县、20个极贫乡镇、2760个深度贫困村发力。聚焦贫困老年人、残疾人、重病患者等特定困难群体,统筹相关部门政策资源,采取有针对性的长期专项扶助措施,有序有效解决特定贫困群众兜底脱贫“三保障”问题。

  三、凝心聚力决战脱贫攻坚。加强与7个对口帮扶城市帮扶协作和中直单位定点帮扶的衔接配合,加强省直单位定点帮扶管理,项目化推进帮扶工作。深入开展扶志扶智“双扶”活动,全面推广“新时代农民讲习所”,依法建立健全“村规民约”,广泛宣传脱贫攻坚先进典型,开展反面典型警示教育,进一步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引导贫困群众依靠自身脱贫致富。

  四、狠抓扶贫领域作风治理。以“作风建设年”为契机,紧盯脱贫攻坚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着力解决脱贫攻坚不落实、不到位、不精准等问题,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制止数字脱贫虚假脱贫和急躁症拖延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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