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2018第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国人民解放军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新一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问题的通知》和《中共贵州省委转发〈中共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做好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的规定和要求,全省各市、自治州、中国人民解放军驻黔部队等13个选举单位共选举产生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596名。4名代表因调离贵州省和工作岗位变动,不再作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贵州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根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提出的审查报告,审议确认592名代表的代表资格有效。
现将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单予以公布。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