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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三十三次会议

发布时间:2018年02月21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18年1月22日在贵阳举行。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永春、傅传耀、袁周、李岷、王世杰,秘书长刘一民和常委会委员,共47人出席会议。

  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李邑飞到会作了省委有关人事安排说明。副省长卢雍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豫贵,省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何冀,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省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精神。

  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常委会工作报告(稿),审议提出了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议程(草案)、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人员的提名(草案);审议通过了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省各级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任免办法和进行宪法宣誓的决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省人民政府、省高院、省人民检察院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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