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的讲话
(2021年7月29日)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慕德贵
各位委员、同志们:
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谌贻琴书记、主任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并讲话。会议传达学习了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精神,传达学习了栗战书委员长在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开幕式的主旨演讲和在贵州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审议了6件法规草案,通过了其中2件;审议批准了市(州)2件法规;作出了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听取审议了4个工作报告,审议了1个报告、1个议案,批准了2020年省本级财政决算和2021年省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表决通过了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报告和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听取审议了省政府关于上半年经济工作情况和下半年经济工作安排的报告。受李炳军省长委托,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李再勇代表省政府到会作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报告客观全面、实事求是,工作思路清晰、措施有力,上半年经济发展取得的成绩难能可贵、殊为不易,围绕全省半年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提出了全力推进“八个奋力攻坚”和六项重点工作任务。今年以来,全省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一二三四”总体思路,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围绕“四新”主攻“四化”,全省经济呈现稳中有进、稳中提质、稳中向好的态势,高质量发展取得良好开局,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21%,经济增速在全国排位比一季度提升1位,两年平均增长67%,位居全国第5位。常委会组成人员围绕做好下半年经济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希望省政府坚持高质量发展主题,坚定做好经济工作信心决心;强化目标导向,在确保质量和效益的前提下加快发展;着力扩大有效投资,扎实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坚持市场导向,加快推进产业集群发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服务企业水平;统筹发展和安全,切实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隐患;持续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为经济发展做好保障。会后,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办公厅要认真梳理、及时反馈常委会审议意见,有力推进全省高质量发展。
会议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及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2021年省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会议认为,预算调整方案符合预算法律法规规定,切合我省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需要,作出适当调整是必要和及时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提出要持续完善政府债务管理,做实做细项目储备,积极开展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审计、绩效评价,改进完善预算调整方案的编报和细化报告等意见建议。省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调整方案,依法依规理财,确保财政资金规范有效使用。
会议听取审议了省监委关于加强监察工作制度建设情况的报告。这是党中央作出地方监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的决策部署以来,省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省监委专项工作报告。省监委高度重视,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夏红民到会作报告,省监委班子成员和各市州监委负责同志到各小组听取审议意见。常委会组成人员一致认为,2018年省监委成立以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不断加强制度建设,逐步形成了以监督执法工作规范为主、其他配套制度为辅的“1+N”制度体系,有效提升了全省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在审议过程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了一些意见建议,请省监委研究办理,进一步加强监察工作制度建设,为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保证。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在全省“七五”普法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八五”普法工作,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高质量普法服务我省“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深化推进法治贵州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全省各级国家机关要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省普法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进一步强化普法责任人职责,明确普法内容重点,突出重点对象普法,加强普法监督检查,确保“八五”普法取得实效。尤其要加强民法典的普法工作,推动民法典在贵州的宣传贯彻走在全国前列。
会议审议通过的养老服务条例,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养老服务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紧密结合我省实际,吸纳省内外成功经验,在明确政府社会家庭三方责任、奠定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基础、加强扶持保障和监管、充分发挥社会力量作用、加强农村养老服务等作出规范,尤其是以专章形式对基本养老服务予以规定,这在全国属首家。在去年底召开的全国第二十六次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上,我省的养老服务立法得到栗战书委员长肯定。条例颁布实施对于完善我省养老服务体系,规范养老服务行为,培育壮大养老服务产业,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具有重要意义。省人大常委会、省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加大法规的宣传力度,加强对法规实施的监督,为推动我省养老服务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
会议审议通过的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在全国省级层面率先对地方配套法规进行修订,增加了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和特殊保护,形成包括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和特殊保护在内的七大保护体系,进一步织密未成年人保护法网。尤其是增设具有我省特色的“特殊保护”专章,强化对留守和困境儿童的特殊保护,通过法治力量维护呵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省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条例相关规定,推动未成年人保护法在我省的全面实施,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构筑坚固的安全防线。
本次会议初次审议了3件法规草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草案,从今年立法计划的调研项目调整为初审项目,对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推动平安贵州建设十分必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对于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打造贵州特色营商环境“贵人服务”品牌具有重要意义。华侨权益保护条例草案,对于依法维护海外侨胞合法权益,更好凝聚侨心、汇聚侨智、发挥侨力、维护侨益,助力贵州高水平对外开放具有积极作用。继续审议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草案,对于有效防治林业有害生物,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具有重要作用。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要会同省人民政府相关部门,积极对应国家上位法,加强调查研究,认真吸纳委员们的审议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法规草案,确保法规质量。
各位委员、同志们:
今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做好今年的工作,具有十分特殊的重大意义。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在省委坚强领导下,紧扣省委“十四五”发展“一二三四”总体思路,创新做好立法、监督、代表等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全力服务全省高质量发展,在开局之年开新局、出新绩。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凝聚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强大力量。7月1日上午,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在北京天安门广场隆重举行,各界代表7万余人以盛大仪式欢庆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重要讲话。7月2日,贵州省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在遵义隆重举行。贻琴书记、主任在大会上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大力弘扬遵义会议精神,大力弘扬新时代贵州精神,牢记初心使命,赓续红色血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新的征程上开创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贵州新未来。中办印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的通知》,对学习贯彻的总体要求、重点内容、主要工作和组织实施等提出明确要求。省委召开常委会会议、举办理论学习中心组读书班暨专题党课,持续推动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在贵州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继续深化强化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及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深刻领会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提高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进一步确保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得到全面落实。要把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与党史学习教育紧密融合,总结好“牢记殷切嘱托、忠诚干净担当、喜迎建党百年”专题教育成效,开展互学互鉴,增强党史学习教育实效,为做好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注入新的动力。
二、认真学习贯彻栗战书委员长在贵州调研时的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做好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7月11日至1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同志出席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并发表主旨演讲,召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大工作座谈会,深入基层调研人大工作,走访人大代表,看望人大干部,特别对贯彻实施乡村振兴促进法、乡镇人大建设、代表联络站建设、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等工作进行指导,带来了党中央和全国人大的亲切关怀,全省上下受到巨大鼓舞、巨大鞭策、巨大激励。委员长在贵州调研期间,对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贵州工作重要讲话精神进行了精准辅导,对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建设法治贵州进行了有力指导,对做好人大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对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出了生动示范,饱含对贵州干部群众的深厚感情,饱含对贵州未来发展的关心牵挂,饱含对贵州做好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的殷切期望,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思想性和指导性,为贵州做好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注入了强大动力、提供了重要遵循。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多角度、多层次、全方位推动学习贯彻委员长重要讲话精神。7月20日、22日,先后召开常委会主任会议、党组会议,传达学习委员长重要讲话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制定贯彻落实工作方案。将学习贯彻委员长重要讲话精神列入本次常委会议题,贻琴书记、主任对贯彻落实讲话精神提出明确要求。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把学习贯彻栗战书委员长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紧扣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开展立法,紧扣贯彻实施中央决策部署和法律法规加强监督,紧扣全省工作大局依法行使决定权、任免权,紧扣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发挥代表作用,聚焦“四新”“四化”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为开创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贵州新未来作出人大新贡献。
三、紧紧围绕省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的决策部署,在服务全省高质量发展中展现人大担当、作出人大贡献。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栗战书委员长关于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要求,围绕“四新”主攻“四化”,以“四个更加”为总目标,以“四个围绕”为总要求,以“一点十面”为总抓手,高质量完成今年各项工作任务。一是抓实“一点十面”工作。“一点”是聚焦推动高质量发展这个着力点,“十面”是省人大10个专门委员会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齐发力,分别开展一项主题活动,创建工作品牌,每年开展一项专题调研,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上半年先后召开了动员大会、督导推进会,各专门委员会都确定了活动主题和重点调研课题,目前正有序推进并取得阶段性成效。下一步,要在聚焦主题、提质增效、创新机制、担当作为上持续深化。年底召开总结大会,总结做法经验、提炼工作亮点、营造比拼氛围,凝聚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二是加强重点领域立法。牢牢把握“适当加快”原则,加快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加强“小快灵”“小切口”立法,积极探索建立立法“工具箱”,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和前瞻性,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第81次主任会议通过的贯彻实施乡村振兴促进法立法工作计划,完善乡村振兴配套法规,加快构建我省乡村振兴法规体系。积极开展贵州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立法调研,加快推进立法进程。对照常委会今年立法计划,制定铁路安全条例、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自然灾害防治条例,修改动物防疫条例等。三是不断增强监督实效。聚焦党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紧盯全省改革发展稳定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创新监督方式,加大监督力度,推动法律法规有效贯彻实施。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今年视察贵州关于贯彻实施民法典重要指示精神,分别由各专班牵头、常委会副主任负责,开展贯彻实施民法典执法检查,全力推进民法典宣传贯彻实施。加强与云南、四川协调联动,共同推动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决定”实施。接续开展民族区域自治“一法两规定”执法检查,促进民族团结繁荣进步。紧盯乌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开展“贵州环保行”活动和“保护母亲河”调研,坚持用法治的力量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做好听取全省乡村振兴工作情况报告的各项工作,全面有效实施乡村振兴促进法,推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切实履行职责,强化全过程审查监督,依法做好政府债务审查监督工作。推进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充分发挥系统功能,不断提升政府债务监督实效。四是更加注重发挥代表作用。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把联系人大代表、发挥代表作用等工作做得更好,把人大工作的根深深扎在人民群众之中。开展“乡村振兴,代表在行动”主题活动,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支持、监督、带头作用,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进一步完善代表网上联络站建设,开通视频连线功能,把代表联络站真正建设成为代表之家、群众之家。加强对全省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风清气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