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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0年11月26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2010年9月15日在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主任   刘福成


省人大常委会:
  我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本次会议报告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省各级政府和农业部门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的有力监督指导和农业部等国家及省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深入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贵州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把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放心消费、提升农产品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狠抓源头,加强监管,强化执法,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有很大提升。根据2003—2009年农业部对包括贵阳市在内的全国37个重点城市蔬菜农药残留例行监测和我省开展的全省例行监测结果,我省蔬菜平均综合合格率在94%以上,比2003年提高了近30个百分点;畜产品中“瘦肉精”以及磺胺类药物等兽药残留抽检合格率总体达97%以上,居于全国前列;农业部组织对我省无公害农产品抽检合格率达100%;我省生产的奶粉、生鲜乳和鸡蛋的三聚氰胺检测合格率均为100%。无公害、绿色、有机等品牌农产品快速发展,全省已累计获无公害农产品认证945个、认定无公害农产品产地1068个;获绿色食品认证企业33家,使用绿色食品标志产品243个;30余家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60余个农产品获有机认证;近30项农产品获国家地理标志保护;4240多个农产品注册商标;400多家企事业单位的产品获省级以上各类优质、名牌农产品称号;全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检查员和绿色食品注册检查员分别发展到306人和40人,无公害农产品内检员发展到279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逐步加强,目前,经各级编制部门批准建立的省、地、县级农产品质检机构分别为2个、9个和62个,人员编制分别为41人、96人和320人。这些质检机构中,由中央和省级财政共投资2513万元初步建成农产品和畜产品2个省级质检中心;除贵阳市外的8个地(市)级农产品质检中心由省级财政每个投资80—100万元购置了一套农药残留检测设备(贵阳市全由本级财政投资建设),其中6个地级质检中心已通过计量认证并正在开展简单的农残检测工作;65个县农业部门由省级财政每个投资4—6万元购置了一台(套)农残快速检测仪器并开展农残速测工作;另外,由中央和地方按1:0.25比例投资2090万元建设了8个县级农产品质检站。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得到加强,目前,省农委新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遵义市、铜仁地区等地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新一轮机构改革后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
  二、采取的主要措施
  全省各级政府和农业部门树立全程监管的理念,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的工作思路,以蔬菜中高毒农药残留和畜产品中“瘦肉精”污染为重点,着力解决人民最为关心的高毒农药、兽药违规使用和残留超标问题;以农业投入品、农产品生产、市场准入三个环节管理为关键点,推动从农田到市场的全程监管;以开展例行监测和重点抽检为抓手,增强质量安全意识,落实管理责任;以推进农业标准化和农产品认证为载体,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和管理水平。紧紧围绕建立健全监管制度和长效机制,着力抓了以下工作。
  (一)认真宣传贯彻“两法一条例”,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监管。各级农业部门认真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和《贵州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五五”普法、科技下乡、放心农资下乡等活动,利用电视、报刊、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全方位、多层次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活动。原省农业厅先后组织全省开展了两次《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周活动和6次大型宣传活动,印发《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贵州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无公害农产品管理与技术》、《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问答》、《农业投入品安全知识问答》等1万多册、编制印发《茶叶安全生产知识挂图》和《蔬菜安全生产知识挂图》20万幅,发放宣传资料16万余份,悬挂宣传标语4000余幅,咨询人数近4万余人次,通过《贵州日报》多次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情况进行了专版或专题跟踪报道。各地还举办各种形式的专题培训班,学习、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知识。
  (二)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各项监管责任制。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先后下发了《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新阶段“菜篮子”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业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全面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实施意见》等文件;先后召开了全省农业标准化生产现场会和全省农业标准化工作会议,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省政府对省农委的考核目标,省级财政每年安排500万元专项经费。省农委成立了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省各市(州、地)、县(市、区)也相应建立了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食品安全监管协调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要求,落实了法律规定的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负总责的责任机制,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和农业部门目标考核内容,将产地环境管理、农业投入品管理、农产品生产过程管理、标识认证管理、市场准入管理和监督抽查等措施有机结合起来,层层签订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各级农业、工商、质监等部门密切配合,深入开展农资打假、“红盾富农”、“清源行动”、“农(畜)药市场监管年”和“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等活动,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化肥、渔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行为,全面查缴甲胺磷等5种禁用高毒农药。2006年以来,全省农业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35.3万人次,立案查处假劣农资案件5506件,没收销毁违禁农(兽)药40吨。
  (三)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活动,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根据国务院和农业部关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执法年活动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各级农业部门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紧紧围绕蔬菜、茶叶和生态畜牧业等优势产业,突出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区域、重点时段,明确目标任务,加强检查和监督抽检,着力解决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生猪“瘦肉精”、生鲜乳和饲料非法添加、水产品孔雀石绿和硝基呋喃、食用菌增白剂等突出问题,会同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对农(兽)药、饲料市场、禁限用农(兽)药、农产品违规生产行为、质量安全问题突出地区,开展拉网式检查、联合监督检查和重点监督抽查。专项整治期间,全省各级农业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6.1万人次,检查农资、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点)4.8万家次,抽检农产品2.3万个,发放宣传资料110万份,责令整改871起,立案查处案件362件。
  (四)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从生产源头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围绕我省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按照农业标准化要求,各地采取“公司+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等多种形式,推广实施蔬菜、茶叶、水果、马铃薯及粮油作物等主要优势产业无公害生产技术规程,涌现了许多“农超对接”、“厂场挂钩”等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先进经营管理模式,凤冈县围绕创建全国生态农业示范县目标,采取农药经营人员挂牌上岗和农药经营连锁加盟等措施,不断提高茶叶质量安全水平,做大做强茶产业。全省相继建设了金沙油菜、石阡茶叶、独山蕃茄、大方皱椒、三都蔬菜和湄潭茶叶等22个国家和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区)、20个无规定疫病区和1281个标准化畜禽养殖小区。同时,全省已建设沼气池178万口(户),建成沼气生态农业示范点600多个;实施测土配方施肥2100多万亩;实施“万家灯火绿色灭虫示范工程”项目,示范推广频振式杀虫灯1万余盏(含太阳能杀虫灯),示范控害面积60万亩,平均减少施药次数2次,平均减少农药使用量46.5%;组织开展全省300万亩新建茶园土壤质量普查,以“加强茶园生态多样性,实现林中有茶、茶中有林”为指导,确保了新建茶园产地环境和产品质量安全;组织开展全省农业污染源普查和农产品产地安全普查,掌握全省主要污染物的数量及分布,为系统分析污染物流失量,开展区域特征分析和重点流域影响提供了基础;累计投入资金5120万元,建成农村清洁示范工程98个,生活污水、生活垃圾、人畜粪便、农作物秸秆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率达95%,化肥、农药施用量减少10~20%,农业投入品废弃物回收率达80%以上,惠及7840户农户;实施畜禽粪污能源利用工程,推广雨污分流、干湿分离和设施化处理技术,积极推行“猪-沼-粮-菜(果)”的循环模式,减少了化学农药使用量,改善了农产品产地环境,促进了乡村休闲观光农业和旅游业的发展,促进了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
  (五)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着力提升监测预警能力。以扎实开展例行监测、专项监测和监督抽查工作为抓手,全面实施“农药残留监控”、“兽药残留监控”和“饲料质量安全监控”等监测监控计划,组织省、地、县三级监测网络对重点农药生产经销企业,蔬菜、水果、茶叶重点生产基地、生产企业,重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重点批发市场,各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等进行重点监测和监督抽查。“十一五”以来,全省共检测样品30万余个,省农委对监测结果及时通报,对于不合格产品和企业,限期整改,并列为下一步重点监管和监测对象;对于连续两次检出不合格的无公害农产品产地和产品,及时撤销其认证资格等处罚。全省重点通报了黔南蔬菜超标问题,黔南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召开全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现场会进行集中专项整治;重点通报了雷山县脚尧秀文茶叶厂茶叶乐果超标、都匀市贵州都云毛尖茶叶有限公司乙酰甲胺磷超标情况,雷山县、都匀市政府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实地整改;对于兴义两江绿色食品公司生产基地中检出蔬菜禁限用农药氧乐果超标情况,组织调查整改同时及时上报农业部取消其无公害农产品资格。
  (六)着力推进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2008年在贵阳市、遵义市和毕节地区所在地重点批发市场、超市和农贸市场实施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公示制度和市场准入试点基础上,2009年在全省所有市(州、地)中心城市、重点县的种养基地和农产品重点市场开展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检。对农产品龙头企业、所有茶青、蔬菜、水果等重点生产基地、重点批发交易市场,进行定期不定期抽检并公示抽检结果。贵阳市已在9家重点市场建起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室,在蔬菜基地建立了204个蔬菜农残速测点,180个专职检测员,年检测基地蔬菜样品达3万多个。罗甸县建立蔬菜质量安全检测点33个(县蔬菜质量安全检测中心1个,乡镇检测点21个,村检测点11个),覆盖全县23个主要蔬菜生产乡镇,年检测量达1万个样以上,定期在县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显著位置公示检测结果,加大对产品上市前的检测,合格的产品出具证明准予上市流通出售,不合格产品,及时销毁禁止进入市场流通,已禁止流通和销毁了不合格产品6吨。通过开展市场准入检测和结果公示、执法处罚等手段,形成倒逼机制,检(检测)法(执法)结合、检打联动、追根溯源,有针对性进行监管和指导,规范了生产经营行为。
  (七)完善预警机制,强化应急处置能力。省农委成立了贵州省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印发了《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农业部门操作手册》,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举报投诉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公布了举报投诉电话,规范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和信息发布制度,提高了应急能力。针对三聚氰胺事件,全面开展兽药、饲料整治和奶站清理整顿工作,全省 22个具有资质的生鲜乳收购奶站100%纳入监管范围,生鲜乳抽检合格率保持在100%;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由“十一五”初的82%提高到97.5 %。针对海南豇豆在贵州检出超标、《贵州商报》报道“海南‘毒猪’被挡在屠宰场前”的情况,迅速组织开展排查、核查工作,控制事态发展。
  三、存在的问题
  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离党中央、国务院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目前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一些地方和政府部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够、重视不够,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和《贵州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不够深入,监管手段和措施不够有力,广大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是农产品质量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由于农产品不可控性风险隐患和危害因子多,生产经营分散,组织化、标准化程度低,生产方式较落后,生产加工环节多、链条长;实行法律规定的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召回制度、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等尚未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发生时间、空间和范围难于预判,这些决定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和繁重性。近年我省部分农产品农残超标率居高不下,地区间发展不平衡,个别地方出现明显反弹,有些违禁物增白剂、孔雀石绿、呋喃唑酮以及在蔬菜上禁用的氧乐果检出率上升,非禁用农药乙酰甲胺磷、毒死蜱、甲氰菊脂和水胺硫磷检出超标率有上升趋势,使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水平受到影响。据农业部的监测结果,2009年全省蔬菜平均合格率94.3%,2010年上半年监测平均合格率下降到92%,比上年下降了2.3个百分点;2010年第一次抽检全省水产品平均合格率86.7%,第二次抽检全省水产品平均合格率下降到 80%,下降了6.7个百分点,应引起高度重视。
  三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和检验检测体系不健全,监管的技术手段和人员队伍严重不足。监管体系方面,目前部分市(州、地)农业部门虽已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但人员不足,监管手段和条件缺乏,仅有1-2人在兼职开展工作,而县、乡(镇)两级目前尚未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离中央提出的“建立健全省、地、县、乡四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并逐步向村延伸”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检验检测体系方面,全省特别是县级普遍存在缺机构、缺设备、缺人员、缺经费等问题。已经同级编制部门批准建立的62个县级质检站目前大部份还处在无场所、无人员、无经费的“空壳站”,目前国家投资在建的8个县级检测站人员配备和技术素质、受检范围、运行经费等都还不能完全适应新时期农产品检验检测的要求,各地在监管工作中普遍存在检不了、检不出、检不准、检得慢等问题。
  四是各级财政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投入严重不足。一些地、县两级尚未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尚未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缺乏财政投入的长效机制等支撑保障措施。
  五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内、外部协调机制、检打联动机制亟待加强。在实际工作中,不同程度存在农业部门与工商等部门对检测结果处置不及时、只检不查、只检不罚,各监管部门间配合不紧密等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随着我省农业结构调整的不断深入,充分发挥我省生态优势、地理气候优势,蔬菜、茶叶和生态畜牧业等优势特色产业正在加快发展,一旦出现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将给我省优势特色产业健康发展带来负面影响甚至造成严重打击,影响整个产业的发展,影响农民增收等。近年来,许多省(市、区)和大中城市特别是我省农产品重点输出的广东、广西、四川、重庆、湖南、上海等地都相继出台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的地方性规章,我省农产品下一步将面临是否顺利“出山”的严峻形势,农产品质量安全如果没有保障,势必影响我省蔬菜等优势特色农产品的进一步发展。我们必须立足于贵州的生态、绿色品牌,加快推进市场准入制、农产品认证和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及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等工作。牢固树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是农业持续健康发展和又好又快发展的前提和条件,“抓安全就是保发展、抓安全就是促增收”的思想。下一步,我们将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一)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建设为支撑,切实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重要的民心工程,要大力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和《贵州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做好农业标准化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具体体现,规范经济秩序的一项重要工作和严肃的政治任务,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切实加强领导,全面履行职责。加快省、地、县、乡四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有机构办事、有人员管事、有经费做事;建立完善政府推动、部门联动、检打联动、全民参与和问责、处罚、整改“三位一体”的监管长效机制,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和行政管理能力;切实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投入,真正做到与经济建设一起部署,一起安排,一起检查,一起落实。
  (二)以农业投入品监管为重点,从源头上杜绝高毒农(兽)药的销售和使用。继续深入推进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进一步整顿规范农资市场秩序,强化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全面查缴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高毒农(兽)药,着力解决禁用农(兽)药违法使用、毒死蜱等替代农药滥用、特别是水产品中违法使用孔雀石绿及硝基呋喃、食用菌中违法使用荧光增白剂等突出问题。认真落实“进货查验、经营台账、定点专供、安全承诺”制度,从源头上杜绝高毒农(兽)药的销售和使用,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三)以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为主攻方向,从根本上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围绕蔬菜、茶叶、水果和畜禽产品等优势特色农产品生产,抓紧无公害农产品技术操作规程为重点的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加快创建一批标准化生产基地和标准化示范县(区),落实基地建设、投入品使用、生产记录、产品检测、产地准出、质量追溯等管理制度,以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产品生产基地为重点建立规范化质量管理体系和生产经营管理档案。结合各类生产性项目建设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民培训,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推广服务,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和标准化生产能力,从根本上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加快农产品认证,大力发展“三品一标”农产品品牌,把特色优势产业的资源优势转化为品牌优势和市场优势。
  (四)以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为抓手,不断提高监测监管能力。按照中央关于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抓紧《贵州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编制与实施工作。积极将我省9个地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和70个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全部纳入国家和省建设投资计划,力争到2015年全面完成省、地、县和乡镇四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并逐步向村级延伸。按照有场所、有人员、有设备、有台帐、有制度的“六有”检测站(点)建设标准,在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协会和茶青、蔬菜、水果等重点生产基地、在地区所在地重点农贸市场、重点超市和重点批发交易市场建设一批检测站(点),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建成一个既符合我省省情又能与国内外接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全面提高监管和检测能力。
  (五)以加快推进农产品市场准入制为突破口,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围绕生产企业(包括农民经合组织)、生产基地(包括各类生产性项目)和专业市场三个监管重点,突出抓好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生产过程、品牌建设、市场准入五个关口,全面深入开展9个市(州、地)中心城市重点市场准入和全省重点生产基地的产地准出工作,今年在贵阳市启动市场准入试点工作,推行“入市验证、无证必检、有证抽检、质量承诺、信息公示、不合格农产品就地销毁”制度,取得经验后在全省中心城市逐步推行。督促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生产基地认真落实“环境有监测、操作有规程、生产有记录、产品有检验、上市有标识、质量可追溯”的标准化生产和规范化管理模式,积极推行产品包装上市,规范使用地理标志和认证产品标志等法定标志,逐步实现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确保农产品的生产安全和消费安全。
  报告完毕,谢谢各位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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