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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年度贵州省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07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2011年7月28日在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
                        贵州省审计厅厅长  张如飞


省人大常委会:
  我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2010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2010年度,面对我省发展面临的众多困难和压力,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全省上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高举“发展、团结、奋斗”的旗帜,以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为主基调,深入实施工业强省和城镇化带动战略,集中精力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全省经济实现了平稳较快发展。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完成了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年度预算任务。
  各部门、各单位按照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依法认真整改上年审计发现的问题,具体整改情况,今年初我受省政府委托向省人大常委会作了审计整改情况报告。省人大常委会对该报告进行了审议,并给予了充分肯定和提出了加大审计整改跟踪力度等意见。省政府按照这些意见已责成省审计厅等部门认真研究落实,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省审计厅根据省政府的要求,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抓紧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该意见待进一步修改完善并呈报省政府同意后在全省实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省审计厅对我省2010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重大投资项目和重点民生资金以及八位省管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等进行了审计,切实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在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保障民生、依法行政等方面发挥了审计的建设性作用。
  从今年审计情况看,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中仍存在一些问题,还需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和加强管理逐步解决。
  一、省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2010年度,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和全省地税机关等部门坚决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大力推进财税改革和加强投资管理,省级财政的宏观调控和保障作用进一步增强,为全省经济社会较快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省财政厅坚持依法、科学理财,全面贯彻和推进非税收入管理改革,着力加强“预算编审、绩效评价、财政监督”等重点工作。省发改委积极争取国家对我省项目建设的支持,加强对国家和省级投资的安排、管理和督促检查力度,充分发挥了政府投资对我省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全省地税机关依法组织税收收入,大力加强税收征管,实现了全省地税收入稳步增长。但省级财政管理中也还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
  (一)省财政厅具体组织的省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1、省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编报和批复有待规范。主要是近3年来,省财政仅向省人大报告了政府性基金收支规模,未细化基金预算编制内容,其中,2010年度省财政在安排的16.13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中,有78%(即12.61亿元)的资金未细化到具体项目。
  2、预算仍需进一步细化。一是省财政厅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报告2010年度省本级253亿元一般预算支出时仍按预算科目的“类”编制,未细化到“款”级和“项”级科目;二是抽查2010年度省财政批复的26个省级部门年初项目支出预算116.5亿元中有75%(即87.4亿元)的项目支出未细化到具体项目。
  3、政府采购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一是2010年度省级部门年初预算仅编报了4.07亿元政府采购预算,而省财政执行政府采购数为22.56亿元,省财政应严格要求相关部门加大政府采购预算的编报,以增强政府采购预算的约束力;二是截至2010年末,省财政政府采购专户余额为10.72亿元,而该专户无法分清是政府采购项目完成后的节约资金还是结转采购其它项目的资金。
  4、未将财政专户利息收入缴入国库作一般预算收入。截至2010年末,“省财政政府采购专户”、“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专户”等18个财政专户利息收入为1763.35万元,省财政未按非税收入的管理要求,将上述利息收入缴入国库作一般预算收入。
  (二)省发改委管理的投资项目和资金审计情况。
  1、省级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库有待完善。经查,2010年度省发改委编制的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等年初预算8.12亿元仅0.31亿元有具体投资项目,其余7.81亿元省发改委于2010年4月才根据省财政批复预算数确定资金投向,造成部分项目投资计划下达时间较迟,其中个别项目2010年11月后才下达投资计划。
  2、省级预算内投资项目的审批有待进一步规范。抽查发现,部分取得省级预算内投资补助的项目因前期工作准备不充分,使得部分项目资金未能及时使用或改变了用途;另有部分项目的投资补助因其他资金来源未能落实、项目超概算等原因超立项时确定的补助标准。
  3、基本建设前期工作经费管理仍待加强。主要是前期工作经费借出款项回收率低,影响使用效益的发挥。经查,截至2010年末未归还的省级前期工作经费2.13亿元,占借款总额2.58亿元的82.55%。
  (三)省地方税务局省级税收征管审计情况。
  1、2008、2009两个年度贵州盘江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等5户公司纳税申报表反映自行调减应纳税所得额10.76亿元,据省地方税务局提供说明,截至2011年6月10日止,由于受“购置安全生产、环保节能设备抵免所得税”优惠政策不明确等原因的影响,上述5户企业2008、2009两个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未完成。建议省地方税务局尽快完成对这些企业的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
  2、2010年省地方税务局仍还继续沿用1998年制定的《贵州省地方税务系统经费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实质上执行的是经费与税收收入挂钩,未实行真正的部门预算。省财政应按照对省级单位部门预算的要求,核定省地方税务局本级部门预算的标准、定额,首先在省地方税务局本级实行部门预算,逐步推进省地方税务系统实行部门预算。
  二、省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省审计厅对省卫生厅等9个省级部门201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所属29个单位。审计结果表明,以上各部门的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资料较真实地反映了2010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但在部门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有8个部门未将3.70亿元上年结余等编入2010年度年初预算,造成预算编制不完整。二是有5个部门2010年度仍有12.04亿元的年初预算未细化到项目。三是有3个部门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批复所属单位预算2.67亿元。四是有4个部门滞留财政资金2.21亿元。五是有5个部门改变资金用途、扩大项目支出范围等716.67万元,主要用于弥补行政经费等。六是有3个部门未将1.97亿元的资产纳入单位财务统一核算。
  三、全省政府性债务审计情况
  在审计署的统一组织下,我省审计机关共派出96个审计组,对除省本级及贵阳市本级外的8个市(州、地)及88个县(市、区)的债务发生起始年、1997年、1998年、2002年和2007年至2010年等8个年度的政府性债务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的重点是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同时对债务人出现偿债困难时,政府需履行担保责任的或有债务和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其他债务也进行了审计。全省具体审计结果,按照审计署的要求适时另行报告。
  四、对我省中央扩大内需项目落实情况的审计调查
  2010年度,省审计厅组织全省对中央扩大内需项目的落实情况进行了第二阶段的审计调查。共审计调查了1092个投资项目,总投资计划为186.86亿元,其中,中央投资36.31亿元,地方配套、银行贷款等150.55亿元。审计调查结果表明,中央出台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及时有效,这些投资项目为拉动地方经济发展和改善民生发挥了积极作用,我省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贯彻落实政策措施到位,项目建设情况总体较好。但也存在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一是截至2010年10月止,平坝等4个县的6个新增中央投资项目,由于土地或施工环境的制约而未开工或处于停工状态;二是部分项目未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如六盘水市的19个项目、黔南州的4个项目均未按基本建设财务制度核算,不能真实反映项目的进度情况;三是有4个项目工程结算不实,审计已依法予以核减。
审计后,有关地方和单位正在积极整改落实审计发现的问题,省审计厅将继续跟踪督促整改落实情况。
  五、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情况
(一)廉租住房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审计。
  省审计厅组织对全省20个县(市、区)2008、2009年廉租住房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抽查了2141户档案资料,占已分配房屋3685户的 58.1%,其中实地入户调查了415 户。审计结果表明,各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廉租住房保障工作,总体进展顺利,资金管理基本规范,取得一定的保障效果。建成后的廉租住房,对于改善低收入居民生活环境,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未严格履行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审核程序,有516户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获得了廉租住房;二是有8个县(市)挪用中央补助资金3177.09万元,主要用于企业改制、修建学生公寓和城市道路建设拆迁安置房等,审计期间已归还1744.51万元;三是建设进度缓慢,截至2010年5月底,20个县(市、区)开工率为 60.16%,抽查17个县(市、区)入住率仅有1.35%;四是有15个县(市、区)改变土地用途,修建营业用房及其他用房等48877.26m2;五是部分地方未将8464.49万元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拨入专户管理;六是中央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结余1.68亿元,未能及时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七是有16个县(市、区)的5.45亿元地方配套资金不到位。
  省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提出的问题,有关地方正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有关部门根据审计移送事项已分别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审计调查。
  省审计厅组织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对我省2009年至2010年5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以及新农合政策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审计调查表明,新农合制度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以及“因病致贫”和“看病返贫”的问题,对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在新农合基金筹集、管理、使用以及政策执行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定点医疗机构弄虚作假套取新农合基金。如贵定等11个县(市、区)的定点医疗机构采取虚开处方、编造虚假病历和住院资料等方式套取新农合基金39.19万元,有的定点医疗机构还存在违规收费的现象;二是部分县(区)为达到规定的参合率,通过虚报人数、垫资代缴参合金、重复缴费,造成虚假、重复参合133346人;三是挤占挪用新农合基金647.35万元,如铜仁市财政局擅自出借新农合基金600万元给铜仁市农行金鑫支行完成年末存款任务(已归还);四是部分新农合经办机构超范围支付、违规补偿,造成新农合基金损失;五是毕节等2个县(市)滞留财政补助资金333.5万元;六是部分地方未按规定落实配套资金2847.6万元;七是个别地区擅自将未经批准的民营医院作为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如黔南州的11个县(市)共有22家私立医院未经批准就纳入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范围。
  针对我省新农合审计发现的问题,省政府高度重视,按照省领导督促落实整改的批示要求,各地及时制定整改方案,认真梳理审计查出的问题,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结合实际采取各项有效措施落实整改。有关部门依据审计结果追究了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目前有14名责任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三)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审计调查。
  按照审计署的安排,省审计厅组织贵阳市等5个市(州、地)审计机关对省本级和修文县等6个县(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政策执行和新农保基金筹集、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调查结果表明,新农保基金总体运行情况良好,基本保证了基金的安全和完整。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中青年农民参保率低。截至2010年5月末,修文等6个县(市)适龄农民实际参保12.18万人,仅占应参保人数59.79万人的20.37%;二是新老农保制度衔接的具体操作细则和计算办法未出台,老农保基础管理工作薄弱,造成新老农保制度衔接的困难;三是部分特殊人群未按规定参加新农保,如息烽县符合参保条件的491名重度残疾人,只有5人参保,参保比率为1%;四是大部分新农保结余基金存款余额为活期存款方式,影响了基金利息收入,弱化了基金的保值增值。
  (四)城镇中小学教育收费、使用情况的审计调查。
  省审计厅组织9个市(州、地)审计局对84所城镇中小学教育收费、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调查结果反映,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决策部署,采取多项措施,严肃查处乱收费行为,使教育乱收费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遏制。但一些学校仍然存在乱收费的情况,涉及金额3634.39万元,部分学校仍未按规定将837.73万元收费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对于审计发现的问题,有关单位按照省政府的要求正在积极进行整改。
  六、部分涉农专项资金的审计情况
  省审计厅根据审计署的安排并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统一组织对30个县(市)2006至2009年度各级政府投入的退耕还林工程资金和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的分配管理使用及相关政策执行情况、15个县(市)2008至2009年度石漠化综合治理专项资金和农资综合补贴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级政府认真贯彻落实退耕还林相关政策措施和农资综合补贴这一强农惠农政策,积极实施石漠化综合治理试点项目工程,为有效治理水土流失、改善我省生态环境,调整农村经济结构、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稳定粮食生产、增加农民收入,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资金管理和项目建设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有18个县(市)挤占挪用退耕还林等资金1616.38万元;二是有13个县(市)用虚报退耕还林面积、虚开发票报账等方式套取退耕还林等资金395.51万元,有8个县(市)编制虚假工程和财务资料套取石漠化综合治理资金1074.19万元;三是项目工程建设和管理不规范,大部分县(市)均不同程度地存在由于项目前期论证不充分而调整退耕还林项目建设规模、标准、地点等情况,个别县还存在违法转包、拆分石漠化综合治理试点项目逃避招投标的问题;四是有10个县(市)在兑现给农户的退耕还林补助资金中违规抵扣各种费用和克扣农户补助资金,涉及资金1263.99万元;另外有3个县还在发放的农资综合补贴资金中直接扣收农户个人应交纳的685.64万元新农合参合资金;五是有6个县(市)未及时拨付1094.98万元石漠化综合治理资金,有10个县的15348.04万元农资综合补贴未及时发放给农户。
对涉农专项资金审计中存在的问题,审计机关根据有关规定出具了审计决定和移送处理书,共向纪检、监察、司法等部门移送案件线索27件,涉及金额3852.70万元。省政府对审计查出的问题高度重视,及时责成有关地方和部门采取强有力措施进行整改,各地按照省政府的意见积极认真督促整改,整改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
  七、部分重点项目投资审计情况
  围绕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重点,省审计厅加大了对重点建设项目的审计力度。2010年,省审计厅对玉屏至三穗高速公路、贵州民族文化宫等5个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这些投资项目的建成,改善了地方投资和发展环境,促进了地方经济快速发展,但还存在多计建安投资、多计待摊投资等问题,造成多计工程投资3.29亿元,其中贵州民族文化宫建设项目核减投资3304.66万元,该项目的核减率为13.07%。对多计的工程投资,审计已按规定全部进行了核减。
  八、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2010年,根据省委组织部的委托,省审计厅对8位省管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
  对黔东南州州长等2位地方政府主要领导人、省林业厅厅长等4位省级部门主要领导人的经济责任审计表明,6位省管干部在任职期间,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加强管理,为所在地方、部门、单位的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但也还存在下列问题:一是黔东南州将预算资金2152万元转到预算外专户管理,且尚有1769万元滞留在预算外专户未按规定拨付项目;二是省红十字会滞留救灾捐赠款3472.5万元,下属单位还擅自出借资金,并收取利息收入。三是贵州民族学院截至2009年末,收取的学费、住宿费等1186.3万元应缴未缴财政专户。
  对省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贵州水城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审计表明,这些企业领导人员在任职期间,能较好地履行职责,为企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在经营和财务管理方面也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该2户企业违规将同类及关联业务转给职工集资企业经营形成让利1.01亿元,并全部用于职工分红。二是该2户企业均存在会计信息失真,主要是成本费用不实的问题。三是水矿集团还存在未按规定用途使用专项资金1.53亿元以及财务人员套取银行承兑汇票涉嫌经济犯罪等问题。
  对2010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省审计厅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并在采纳了他们提出的合理意见的基础上,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对应当收缴财政的违规资金依法进行了收缴;需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已依法移交有关部门处理。2010年6月至2011年5月,已上缴财政10.4亿元(主要是应缴财政的土地出让收入),核减工程投资3.29亿元,已归还原资金渠道3.98亿元;已调整有关会计账目8.69亿元;共向司法机关、纪检监察及有关部门移送案件线索38起,涉及金额1.64亿元。总的来看,2010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已初见成效。下一步,省人民政府将继续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认真整改,全面整改情况省人民政府将在今年年底前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九、加强省级预算管理的意见
  针对本次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提高对财政资金的统筹能力。科学地预测基金收入,合理安排基金支出,全面反映基金收入来源和基金支出的总量、结构和方向;逐步加大基金预算的统筹安排力度,通过基金预算编制增强财政资金合力。
  (二)进一步加强投资管理,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相关部门应严格执行项目前期工作、项目决策、项目审批到竣工验收全过程的省级政府投资管理制度,更进一步规范省级财政投资项目的申报、审核和批复工作,审计部门要更进一步地开展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的跟踪审计。各有关部门要做实项目前期工作,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加强对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和管理,更好地发挥固定资产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在拉动我省经济增长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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