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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大选举任免联络委员会关于提请任免唐宏等同志职务的审议报告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07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2011年7月29日在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


贵州省人大常委会:
  根据《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改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部分工作人员任免办法的决定》,省人大选举任免联络委员会于2011年7月12日召开会议,对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孙华璞和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俊平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任免职的唐宏等38名同志进行了审议:
  拟同意孙华璞院长提请:
  免去:
  唐宏的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李蓉的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晁斌的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唐正洪的贵州省铜仁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王晋的贵州省铜仁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职务;
  吴晓慧的贵州省铜仁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敖天德的贵州省铜仁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姚兰军的贵州省铜仁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职务;
  张永琴的贵州省铜仁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龙红兵的贵州省铜仁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职务;
  龙俊的贵州省铜仁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任命:
  李蓉为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庭长;
  史麒麟为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唐正洪为贵州省铜仁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
  王晋为贵州省铜仁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长;
  吴晓慧为贵州省铜仁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查监督一庭庭长;
  敖天德为贵州省铜仁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查监督二庭庭长;
  田芳为贵州省铜仁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
  张红芳为贵州省铜仁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
  田亚勇为贵州省铜仁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审判员;
  李志军为贵州省铜仁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
  蒋勇为贵州省铜仁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
  罗静为贵州省铜仁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二庭副庭长;
  刘世江为贵州省铜仁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拟同意陈俊平检察长提请:
  免去:
  肖军的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任命:
  王勇、宋勇、高飞、杨永刚、吴大勇为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阳金莲、许丽琴、滕丽萍、丁丽蓉、李苹、李春萍、彭为、滕建益为贵州省人民检察院铜仁分院检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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