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二十七次会议
贵州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2年月3月28日至30日在贵阳举行。
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龙超云、张群山、唐世礼、傅传耀、顾久、陈华祥、袁周、周忠良,秘书长刘一民和常委会委员,共49人出席会议。
贵州省副省长孙国强,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孙华璞,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袁本朴、常务副检察长陈国明列席会议;列席会议的还有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常委会机关负责人,贵州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市、州人大常委会负责人,部分省人大常委会咨询专家,部分县级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和部分省人大代表;部分公民旁听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精神。
会议审议通过了《贵州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地区工作委员会条例〉的决定》;审议批准了《贵阳市民用建筑节能条例》、《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城镇管理条例》。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整改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关于2010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关于2011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会议还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