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
——2012年3月28日在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
贵州省人民政府
省人大常委会:
对2010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中查出的问题,省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已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进行了认真整改和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省级财政管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省财政厅具体组织的省级预算执行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省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编报和批复有待规范问题。省财政厅正不断完善省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编报和批复工作,从2011年起,已向省人大报告了细化到类的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表。
2.关于预算仍需进一步细化问题。省财政厅将继续细化预算,逐步增加预算的透明度。
3.关于政府采购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问题。省财政厅正在完善和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工作,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约束,规范政府采购专户的管理,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
4.关于未将财政专户利息收入缴入国库作一般预算收入问题。省财政厅已将1763.35万元利息收入缴入国库,作为2011年度省级一般预算收入。
(二)省发展改革委管理的投资项目和资金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省级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库有待完善问题。省发展改革委从2011年3月开始运行贵州省投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截止2011年9月,该信息系统已储备项目2.5万个,项目总投资5.7万亿元。
2.关于省级预算内投资项目的审批有待进一步规范问题。省发展改革委已对相关项目建设单位进行督促,责令其限期整改;同时,正在抓紧制定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补助的管理办法,今后将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明确资金来源和建设内容,杜绝类似情况。
3.关于基本建设前期工作经费管理仍待加强问题。省发展改革委已根据审计建议重新修订了《贵州省省级基本建设前期工作费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11年7月,会同省财政厅下发了《关于报送省级基本建设前期工作费用使用情况报告的通知》(黔发改规划〔2011〕2070号),要求各地、各部门对1989年至2010年省级基本建设前期工作费用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汇总。清理检查汇总情况由省发展改革委上报省人民政府。
(三)省地税局负责的省级税收征管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2008、2009年度贵州盘江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等5户公司纳税申报表反映自行调减应纳税所得额10.76亿元问题。省地税局已完成3户企业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核工作,依法追征了税款,其余2户企业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核工作正在进行中。
2.关于省地税局2010年仍沿用1998年制定的《贵州省地方税务系统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未实行真正的部门预算问题。省地税局正在积极与省财政厅协调部门预算管理的相关事宜,争取进一步规范经费管理,逐步推进省地方税务系统部门预算管理工作。
二、省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8个部门预算编制不完整问题。省农委等8个部门已结合编报2012年度部门预算进行落实整改,将所有收入和结余资金纳入部门预算统筹安排,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二)关于5个部门年初预算未细化到项目问题。省农委等5个部门已结合编报2012年度部门预算进行落实整改,逐步将项目资金细化到项目和单位。
(三)关于3个部门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批复所属单位预算问题。省卫生厅等3个部门表示今后将严格遵守预算法规定,及时批复所属单位预算。
(四)关于4个部门滞留财政资金问题。省交通厅等4个部门已将滞留资金全部拨付到项目单位。
(五)关于5个部门改变资金用途、扩大项目支出范围等问题。省交通厅等2个部门已通过归还项目资金整改完毕,省发展改革委等3个部门已制定完善相关制度,加强相关项目资金管理,并表示今后将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和数额使用资金。
(六)关于3个部门未将资产纳入单位财务统一核算问题。省交通厅等3个部门已通过将资产纳入法定账册核算、清退资金等方式整改1.94亿元(占98.47%),其余问题正在整改中。
三、我省中央扩大内需项目落实情况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6个新增中央投资项目未开工或处于停工状态问题。相关地方积极采取措施,加快施工进度,目前,关岭县牛资源保护场建设项目已全面完工,其余5个项目预计 2012年4月30日前全部完工。
(二)关于部分项目未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问题。相关单位已按照基本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对项目进行核算。
(三)关于4个项目工程结算不实问题。审计调查完成后,贵阳市审计局及时下达了审计决定,相关项目建设单位已按审计决定执行完毕。
四、重点民生资金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廉租住房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廉租住房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各地高度重视,及时责成相关责任单位进行核实整改,整改落实情况总体较好。
1.关于未严格履行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审核程序,有516户不符合保障条件的获得了廉租住房问题。有关县(市、区)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状况,制定了新的保障标准。按照新标准,516户中,170户已取消保障资格, 273户仍纳入保障范围,其余73户正在核查中。
2.关于8个县(市、区)挪用中央补助资金问题。有关县(市、区)已归还被挤占挪用的中央补助资金2930.49万元,整改率为93%,其余246.6万元正在整改中。
3.关于建设进度缓慢问题。截止2011年11月20日,20个县(市、区)廉租住房开工率为 96.22%,入住率为27.24%。
4.关于15个县(市、区)改变土地用途,修建营业用房及其他用房等问题。有关地方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进行土地分摊,分清廉租住房与其他用房占用土地面积;划分廉租住房与其他用房建设资金,明确其他用房资金均由各县(市、区)地方政府或房开商自行承担;对经营性用房采取出租或出售的方式,将收回的资金继续用于廉租住房建设。
5.关于部分地方未将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拨入专户管理问题。有关地方已按审计要求进行整改,将8464.49万元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拨入专户管理或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拨付到项目单位。
6.关于中央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结余较大,未能及时发挥资金使用效益问题。各地已扩大廉租住房保障范围,提高保障标准,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3223.45万元,调剂作为建设资金2816.57万元,购买廉租住房1357.77万元,充分发挥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7.关于16个县(市、区)地方配套资金不到位问题。各地在地方财力较为困难的情况下,积极采取措施筹措地方配套资金用于廉租住房建设,截止2011年11月20日,已到位资金3.14亿元,其余2.31亿元正在落实中。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部分定点医疗机构弄虚作假套取新农合基金问题。有关卫生部门和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已收回套取的新农合基金,收缴违规收费,取消违规定点医疗机构的合医报销资格。
2.关于部分县(市、区)虚假参合、重复参合问题。有关县(市、区)已对虚假参合、重复参合人员进行清理,将重复的参合人员予以注销,并将多交的参合金退还农户。对乡(镇)人民政府垫资的部分,责成相关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加强对筹资工作的督查,防止和杜绝类似事情再次发生,垫付资金不再收回。
3.关于挤占挪用新农合基金问题。挤占挪用的资金已全部归还。
4.关于超范围支付、违规补偿,造成新农合基金损失问题。除普定县正在整改外,其余各县已整改完毕。
5.关于滞留财政补助资金问题。目前,滞留资金已拨付到位。
6.关于部分地方未按规定落实配套资金问题。目前到位配套资金2657.6万元,安龙等4个县(市)未落实的190万元配套资金正在积极筹措中。
7.关于个别地区擅自将未经批准的民营医院作为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问题。黔南州卫生局对都匀等县(市)卫生局进行了通报批评,并责成相关县(市)卫生局组织相关专家,对涉及私立医院的管理、医疗技术质量和医疗安全等方面进行严格评估,以决定其是否具备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资格。
(三)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中青年农民参保率低问题。各试点县加大了对农民尤其是对中青年农民新农保政策的宣传力度。目前,修文等6个县(市)16至44周岁人员平均参保率从20.37%提高到75.65%。
2.关于新老农保制度衔接困难的问题。金沙县对老农保工作进行了全面清理,让老农保人员在办理老农保退保后重新参加新农保。兴仁县由于民政部门原经办人员涉案未移交相关资料等原因,新老农保对接工作仍未落实。
3.关于部分特殊人群未能参加新农保问题。息烽县已责成有关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及时掌握享受低保的重度残疾人员名单,目前已将208人纳入新农保,参保率从1%提高到42.36%。
4.关于基金的保值增值问题。相关地方已将新农保基金专户存储由活期存款转为定期存款,确保了基金保值增值。
(四)城镇中小学教育收费、使用情况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乱收费问题。相关学校已停止乱收费并对违规收费进行了清退。
2.关于部分学校收费收入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问题。相关学校已将余额52.78万元上缴财政,并表示今后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
五、部分涉农专项资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18个县(市)挤占挪用退耕还林等资金问题。凤冈等14个县已按审计要求整改1106.85万元,整改率为68%,正安等4个县(市)的509.53万元尚未整改。
(二)关于13个县(市)套取退耕还林等资金,8个县(市)套取石漠化综合治理资金问题。大方等10个县(市)套取的退耕还林等资金347.99万元,已按审计要求整改完毕,整改率为88%,赤水等3个县(市)的47.52万元尚未整改。印江等8个县(市)套取的石漠化综合治理资金578.77万元已按审计要求整改完毕,未整改事项已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处理。
(三)关于项目工程建设和管理不规范问题。相关单位已按审计决定完成整改。
(四)关于10个县(市)克扣兑现给农户的退耕还林补助资金、3个县克扣给农户的农资综合补贴资金问题。水城等9个县(市)已按审计要求将克扣的1180.30万元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兑现给农户,整改率为93.37%,务川县涉及的83.69万元尚未整改。印江等3个县已按审计要求将克扣的685.64万元农资综合补贴资金全部兑现给农户。
(五)关于6个县(市)未及时拨付石漠化综合治理资金,10个县未按时给农户发放农资综合补贴问题。有关县(市) 已将15348.04万元农资综合补贴资金、1094.98万元石漠化综合治理资金全部发放农户或拨付相关项目实施单位。
六、部分重点项目投资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玉屏至三穗高速公路、贵州民族文化宫等5个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的审计决定已执行完毕。
七、经济责任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个别地方将预算资金转到预算外专户管理问题。黔东南州财政局已将尚未拨付的1452万元资金转回预算内管理。
(二)关于个别单位滞留救灾捐赠款,下属单位还擅自出借资金,并收取利息收入问题。省红十字会已将滞留捐赠款全部拨付相关单位和个人,下属单位省红十字会救护指导中心已于2010年6月终止借贷行为,并对相关资金进行了清理。
(三)关于应缴未缴财政专户问题。贵州民族学院已将收取的学费、住宿费等余额1186.30万元上缴财政专户。
(四)关于违规将同类及关联业务转给职工集资企业经营形成让利,并全部用于职工分红问题。贵州水城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已按审计意见整改,并经省国资委批准,收购了职工集资企业的全部股权。贵州省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相关事项已移送省国资委处理。
(五)关于会计信息失真问题。相关企业已通过调整账务形式整改完毕。
(六)关于未按规定用途使用专项资金以及财务人员套取银行承兑汇票涉嫌经济犯罪等问题。贵州水城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表示今后严格专项资金支出管理。对财务人员套取银行承兑汇票涉嫌经济犯罪的问题,审计期间相关事项已移送检察机关,目前正在调查处理中。
贵州省人民政府
省人大常委会:
对2010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中查出的问题,省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已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进行了认真整改和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省级财政管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省财政厅具体组织的省级预算执行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省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编报和批复有待规范问题。省财政厅正不断完善省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编报和批复工作,从2011年起,已向省人大报告了细化到类的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表。
2.关于预算仍需进一步细化问题。省财政厅将继续细化预算,逐步增加预算的透明度。
3.关于政府采购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问题。省财政厅正在完善和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工作,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约束,规范政府采购专户的管理,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
4.关于未将财政专户利息收入缴入国库作一般预算收入问题。省财政厅已将1763.35万元利息收入缴入国库,作为2011年度省级一般预算收入。
(二)省发展改革委管理的投资项目和资金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省级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库有待完善问题。省发展改革委从2011年3月开始运行贵州省投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截止2011年9月,该信息系统已储备项目2.5万个,项目总投资5.7万亿元。
2.关于省级预算内投资项目的审批有待进一步规范问题。省发展改革委已对相关项目建设单位进行督促,责令其限期整改;同时,正在抓紧制定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补助的管理办法,今后将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明确资金来源和建设内容,杜绝类似情况。
3.关于基本建设前期工作经费管理仍待加强问题。省发展改革委已根据审计建议重新修订了《贵州省省级基本建设前期工作费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11年7月,会同省财政厅下发了《关于报送省级基本建设前期工作费用使用情况报告的通知》(黔发改规划〔2011〕2070号),要求各地、各部门对1989年至2010年省级基本建设前期工作费用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汇总。清理检查汇总情况由省发展改革委上报省人民政府。
(三)省地税局负责的省级税收征管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2008、2009年度贵州盘江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等5户公司纳税申报表反映自行调减应纳税所得额10.76亿元问题。省地税局已完成3户企业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核工作,依法追征了税款,其余2户企业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核工作正在进行中。
2.关于省地税局2010年仍沿用1998年制定的《贵州省地方税务系统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未实行真正的部门预算问题。省地税局正在积极与省财政厅协调部门预算管理的相关事宜,争取进一步规范经费管理,逐步推进省地方税务系统部门预算管理工作。
二、省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8个部门预算编制不完整问题。省农委等8个部门已结合编报2012年度部门预算进行落实整改,将所有收入和结余资金纳入部门预算统筹安排,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二)关于5个部门年初预算未细化到项目问题。省农委等5个部门已结合编报2012年度部门预算进行落实整改,逐步将项目资金细化到项目和单位。
(三)关于3个部门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批复所属单位预算问题。省卫生厅等3个部门表示今后将严格遵守预算法规定,及时批复所属单位预算。
(四)关于4个部门滞留财政资金问题。省交通厅等4个部门已将滞留资金全部拨付到项目单位。
(五)关于5个部门改变资金用途、扩大项目支出范围等问题。省交通厅等2个部门已通过归还项目资金整改完毕,省发展改革委等3个部门已制定完善相关制度,加强相关项目资金管理,并表示今后将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和数额使用资金。
(六)关于3个部门未将资产纳入单位财务统一核算问题。省交通厅等3个部门已通过将资产纳入法定账册核算、清退资金等方式整改1.94亿元(占98.47%),其余问题正在整改中。
三、我省中央扩大内需项目落实情况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6个新增中央投资项目未开工或处于停工状态问题。相关地方积极采取措施,加快施工进度,目前,关岭县牛资源保护场建设项目已全面完工,其余5个项目预计 2012年4月30日前全部完工。
(二)关于部分项目未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问题。相关单位已按照基本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对项目进行核算。
(三)关于4个项目工程结算不实问题。审计调查完成后,贵阳市审计局及时下达了审计决定,相关项目建设单位已按审计决定执行完毕。
四、重点民生资金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廉租住房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廉租住房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各地高度重视,及时责成相关责任单位进行核实整改,整改落实情况总体较好。
1.关于未严格履行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审核程序,有516户不符合保障条件的获得了廉租住房问题。有关县(市、区)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状况,制定了新的保障标准。按照新标准,516户中,170户已取消保障资格, 273户仍纳入保障范围,其余73户正在核查中。
2.关于8个县(市、区)挪用中央补助资金问题。有关县(市、区)已归还被挤占挪用的中央补助资金2930.49万元,整改率为93%,其余246.6万元正在整改中。
3.关于建设进度缓慢问题。截止2011年11月20日,20个县(市、区)廉租住房开工率为 96.22%,入住率为27.24%。
4.关于15个县(市、区)改变土地用途,修建营业用房及其他用房等问题。有关地方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进行土地分摊,分清廉租住房与其他用房占用土地面积;划分廉租住房与其他用房建设资金,明确其他用房资金均由各县(市、区)地方政府或房开商自行承担;对经营性用房采取出租或出售的方式,将收回的资金继续用于廉租住房建设。
5.关于部分地方未将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拨入专户管理问题。有关地方已按审计要求进行整改,将8464.49万元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拨入专户管理或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拨付到项目单位。
6.关于中央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结余较大,未能及时发挥资金使用效益问题。各地已扩大廉租住房保障范围,提高保障标准,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3223.45万元,调剂作为建设资金2816.57万元,购买廉租住房1357.77万元,充分发挥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7.关于16个县(市、区)地方配套资金不到位问题。各地在地方财力较为困难的情况下,积极采取措施筹措地方配套资金用于廉租住房建设,截止2011年11月20日,已到位资金3.14亿元,其余2.31亿元正在落实中。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部分定点医疗机构弄虚作假套取新农合基金问题。有关卫生部门和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已收回套取的新农合基金,收缴违规收费,取消违规定点医疗机构的合医报销资格。
2.关于部分县(市、区)虚假参合、重复参合问题。有关县(市、区)已对虚假参合、重复参合人员进行清理,将重复的参合人员予以注销,并将多交的参合金退还农户。对乡(镇)人民政府垫资的部分,责成相关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加强对筹资工作的督查,防止和杜绝类似事情再次发生,垫付资金不再收回。
3.关于挤占挪用新农合基金问题。挤占挪用的资金已全部归还。
4.关于超范围支付、违规补偿,造成新农合基金损失问题。除普定县正在整改外,其余各县已整改完毕。
5.关于滞留财政补助资金问题。目前,滞留资金已拨付到位。
6.关于部分地方未按规定落实配套资金问题。目前到位配套资金2657.6万元,安龙等4个县(市)未落实的190万元配套资金正在积极筹措中。
7.关于个别地区擅自将未经批准的民营医院作为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问题。黔南州卫生局对都匀等县(市)卫生局进行了通报批评,并责成相关县(市)卫生局组织相关专家,对涉及私立医院的管理、医疗技术质量和医疗安全等方面进行严格评估,以决定其是否具备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资格。
(三)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中青年农民参保率低问题。各试点县加大了对农民尤其是对中青年农民新农保政策的宣传力度。目前,修文等6个县(市)16至44周岁人员平均参保率从20.37%提高到75.65%。
2.关于新老农保制度衔接困难的问题。金沙县对老农保工作进行了全面清理,让老农保人员在办理老农保退保后重新参加新农保。兴仁县由于民政部门原经办人员涉案未移交相关资料等原因,新老农保对接工作仍未落实。
3.关于部分特殊人群未能参加新农保问题。息烽县已责成有关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及时掌握享受低保的重度残疾人员名单,目前已将208人纳入新农保,参保率从1%提高到42.36%。
4.关于基金的保值增值问题。相关地方已将新农保基金专户存储由活期存款转为定期存款,确保了基金保值增值。
(四)城镇中小学教育收费、使用情况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乱收费问题。相关学校已停止乱收费并对违规收费进行了清退。
2.关于部分学校收费收入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问题。相关学校已将余额52.78万元上缴财政,并表示今后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
五、部分涉农专项资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18个县(市)挤占挪用退耕还林等资金问题。凤冈等14个县已按审计要求整改1106.85万元,整改率为68%,正安等4个县(市)的509.53万元尚未整改。
(二)关于13个县(市)套取退耕还林等资金,8个县(市)套取石漠化综合治理资金问题。大方等10个县(市)套取的退耕还林等资金347.99万元,已按审计要求整改完毕,整改率为88%,赤水等3个县(市)的47.52万元尚未整改。印江等8个县(市)套取的石漠化综合治理资金578.77万元已按审计要求整改完毕,未整改事项已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处理。
(三)关于项目工程建设和管理不规范问题。相关单位已按审计决定完成整改。
(四)关于10个县(市)克扣兑现给农户的退耕还林补助资金、3个县克扣给农户的农资综合补贴资金问题。水城等9个县(市)已按审计要求将克扣的1180.30万元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兑现给农户,整改率为93.37%,务川县涉及的83.69万元尚未整改。印江等3个县已按审计要求将克扣的685.64万元农资综合补贴资金全部兑现给农户。
(五)关于6个县(市)未及时拨付石漠化综合治理资金,10个县未按时给农户发放农资综合补贴问题。有关县(市) 已将15348.04万元农资综合补贴资金、1094.98万元石漠化综合治理资金全部发放农户或拨付相关项目实施单位。
六、部分重点项目投资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玉屏至三穗高速公路、贵州民族文化宫等5个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的审计决定已执行完毕。
七、经济责任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个别地方将预算资金转到预算外专户管理问题。黔东南州财政局已将尚未拨付的1452万元资金转回预算内管理。
(二)关于个别单位滞留救灾捐赠款,下属单位还擅自出借资金,并收取利息收入问题。省红十字会已将滞留捐赠款全部拨付相关单位和个人,下属单位省红十字会救护指导中心已于2010年6月终止借贷行为,并对相关资金进行了清理。
(三)关于应缴未缴财政专户问题。贵州民族学院已将收取的学费、住宿费等余额1186.30万元上缴财政专户。
(四)关于违规将同类及关联业务转给职工集资企业经营形成让利,并全部用于职工分红问题。贵州水城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已按审计意见整改,并经省国资委批准,收购了职工集资企业的全部股权。贵州省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相关事项已移送省国资委处理。
(五)关于会计信息失真问题。相关企业已通过调整账务形式整改完毕。
(六)关于未按规定用途使用专项资金以及财务人员套取银行承兑汇票涉嫌经济犯罪等问题。贵州水城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表示今后严格专项资金支出管理。对财务人员套取银行承兑汇票涉嫌经济犯罪的问题,审计期间相关事项已移送检察机关,目前正在调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