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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大选举任免联络委员会关于提请任免余萍等同志职务的审议报告

发布时间:2009年05月19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2009年3月24日在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


贵州省人大常委会:
  根据《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改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部分工作人员任免办法的决定》,省人大选举任免联络委员会于2009年3月16日召开会议,对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孙华璞和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俊平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任免职的余萍等21名同志进行了审议:
  拟同意孙华璞院长提请:
  任命余萍为贵州省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秦宝健为贵州省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黄梅,徐瑶,陈幸、李华业、刘燕、沈燕、高定江、杜幼平、赵娟、周平、殷勇、禄敬彝、易烈国为贵州省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黄光友、王天佑的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谭权华的贵州省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拟同意陈俊平检察长提请:
  免去文筑华、纵洪林、陈淑的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请审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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