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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大选举任免联络委员会关于提请任免贵州省铜仁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副庭长、审判员,省人民检察院毕节分院检察员的审议报告

发布时间:2008年07月30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2008年5月30日在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


贵州省人大常委会:
  根据《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改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部分工作人员任免办法的决定》,省人大选举任免联络委员会于2008年5月19日召开会议,对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孙华璞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任免职的11名贵州省铜仁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副庭长、审判员和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俊平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任免职的省人民检察院毕节分院4名检察员进行了审议:
  拟同意孙华璞院长提请:
  任命任利、罗静、欧根昌、李志军、张红芳、朱晓华、钟建军、唐先珍为贵州省铜仁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郭红戟的贵州省铜仁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刘军、杜新春的贵州省铜仁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拟同意陈俊平检察长提请:
  任命吴本桂为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毕节分院检察员;
  免去陈世祥、张仲仁、程胜华的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毕节分院检察员职务。
  请审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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