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洪渡河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的决议
(2008年7月24日通过)
贵州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定:批准《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洪渡河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由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贵州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定:批准《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洪渡河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由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