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大选举任免联络委员会关于提请任免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的审议报告
(2008年7月24日在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
贵州省人大常委会:
根据《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改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部分工作人员任免办法的决定》,省人大选举任免联络委员会于2008年7月11日召开会议,对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俊平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任免职的省人民检察院6名检察员进行了审议:
拟同意陈俊平检察长提请:
任命姜正权、刘晓梅、熊英、金海雁为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叶忠源、张巨平的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请审议决定。
贵州省人大常委会:
根据《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改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部分工作人员任免办法的决定》,省人大选举任免联络委员会于2008年7月11日召开会议,对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俊平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任免职的省人民检察院6名检察员进行了审议:
拟同意陈俊平检察长提请:
任命姜正权、刘晓梅、熊英、金海雁为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叶忠源、张巨平的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请审议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