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请审议《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确定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开始 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时间的决定(草案)》的议案
省人大常委会:
为贯彻落实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有序推进我省确定设区的市、自治州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时间的工作,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部署,拟订了《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确定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时间的决定(草案)》。《决定草案》已经2015年9月11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次主任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审议。
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2015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