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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城镇环境管理条例修正案》的决议

发布时间:2008年01月12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2004年5月28日通过)


  贵州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定:批准《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城镇环境管理条例修正案》,由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按照该修正案对《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城镇环境管理条例》作相应的修改,重新公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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