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机构改革进展顺利
贵州日报讯 在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李报德报告,全省省、市、县三级政府机构改革正在顺利开展,该项工作将于今年6月底全部完成。
按照中央批复的《贵州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我省将省经贸委指导有关国有大型和重点中型企业改革和管理的职责、原省委企业工委负责的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党建工作职责、原省企业纪工委负责的企业纪检监察工作职责、省财政厅负责的有关大中型企业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职责、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负责的有关大中型企业工资总额等职责划出,重新进行整合,设立国资委,为省政府特设机构,由省政府授权省国资委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
我省决定,除贵阳市外,其他市(州、地)不设国资委,不设立国资委的市(州、地)的国有企业经营性国有资产营运监管职责仍由经济贸易委员会(局)承担;县(市、区、特区)不设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责仍由原定的相关机构承担。
我省目前各类工业企业工业产值占GDP的比重很大,同时,工业化进程滞后,农业现代化和城镇化水平很低,工业技术装备水平不高,企业的整体实力低于全国水平,需加大经济运行的调节力度,此次机构改革中我省继续保留省经贸委。
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改组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改组后的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除承担原省发展计划委员会的职责外,还划入了省人民政府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的职责和省贸易合作厅承担的盐务管理职责。
在原省贸易合作厅的基础上组建省商务厅,除承担原省贸易合作厅的职责外,原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承担的制订农产品出口计划的职责、原省经贸委承担的制订重要工业品和原料进口计划的职责划入了商务厅。
对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和组织协调的职责划入重新组建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省安委办的基础上组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撤销省冶金、建材、化工、机械、轻纺、有色金属6个行业管理办公室,过渡期为2到3年,撤销行管办后,其行业管理职责归省经贸委承担,其下属单位划归省经贸委直接管理。
原省政府法制办不再设在省政府办公厅,改为省政府直属机构。
经过上述调整后,省政府设置工作部门41个,其中:办公厅和组成部门25个,直属机构15个,另设置议事协调机构的常设办事机构2个,部门管理机构5个,没有突破中央规定的机构限额。
(贵州日报记者 王兵 赵国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