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 建设和谐家庭
贵州日报讯 为预防和制止在我省呈上升趋势的家庭暴力,副省长刘鸿庥7月27日在向省十届人大常委会报告相关工作时说,省人大常委会应尽快出台反家庭暴力的地方性法规。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纳入本地区本部门的工作议事日程,不断强化政府干预力度。要通过全社会共同努力,进一步构筑我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网络,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发生,切实保护老年人和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刘鸿庥说,在省委的领导和省人大的监督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切实加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加大对家庭暴力行为的打击力度,初步形成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通过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逐步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同时积极构建反对家庭暴力的社会化维权格局,优化维护妇女儿童的法制环境。2002年,由省人大内司委牵头建立了有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妇联等10多家单位和部门参加的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联席会议制度,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全省9个市、州、地也相继建立了维权联席会议制度。
政法各部门加大对家庭暴力的打击力度。各市、州、地公安机关相继设立了“110”反家暴联动报警中心,部分地方建立了伤情鉴定中心,对家庭暴力案件的接出警及其对受侵害的对象进行调查取证、伤情鉴定等,初步建立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快速反应机制,为有效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各级检察机关按照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依法查处各种家庭暴力犯罪案件,切实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各级人民法院坚持司法为民的宗旨,发挥审判职能,认真贯彻实施《刑法》、《婚姻法》,依法惩处了一批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虐待、遗弃、伤害、杀人的刑事犯罪分子。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的作用,调解了大量的婚姻家庭纠纷,化解了家庭矛盾,将家庭暴力解决在萌芽状态。
省及各地妇联多次积极开展家庭暴力调查摸底工作,为我省制定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地方性法规做了大量的基础工作。
(贵州日报记者 王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