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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环境质量实现“两个同比上升”!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2020年度全省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04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12月3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在贵阳举行,听取省生态环境厅厅长杨同光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2020年度全省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报告》指出,今年以来,面对疫情防控和经济下行对污染防治工作带来的压力,省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全力推进环境质量改善和污染防治攻坚,在2019年省委省政府污染防治攻坚成效国家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基础上,各项工作进一步取得阶段性成效。

  《报告》指出,截至10月底,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及其“回头看”等国家层面反馈的123个问题,已整改完成99个,24个正按序时推进。根据整改方案今年需完成30个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14个,其余16个正在推进,从调度情况看,未完成整改的16个问题中,除都匀市螺蜥壳自然保护区内风电场项目外,其余15个年底可按期整改完成。

  《报告》指出,截至10月底,十大污染源治理工程中,遵义市、六盘水市、毕节市、铜仁市、黔南州6个治理工程已基本完成,贵阳市、安顺市2个治理工程总体达到时序进度,黔西南州、黔东南州2个治理工程因雨季或地质灾害等原因比原计划完成时限延迟2个月左右,预计到年底均能完成。十大行业已滚动排查磷化工、生活垃圾填埋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白酒酿造4个行业660家企业,需整治168家,目前各相关企业正按“一厂一策”推动治理,12月底可全面完成整治任务。

  《报告》显示,贵州坚决落实“以渣定产”要求,着力解决我省磷化工行业磷石膏堆存污染水环境和安全风险问题,将企业消纳磷石膏情况与磷石膏产生量和磷酸等产品生产挂钩,以削减磷石膏产生源头为突破口,主要依靠综合利用途径消纳磷石膏,倒逼企业转型升级,推动磷化工行业绿色发展。今年1—10月,全省产生磷石膏963.96万吧,练合利用磷写701.46万吨,综合利用率72.77%;利用处置磷石膏1024.96万吨,利用处置率达到106.33%,实现“利用处置率100%、渣场新增堆存量为零”的目标任务。

  根据《报告》,贵州加强生态创建。全省累计获得国家示范创建荣誉地方12个,其中2020年遵义市红花岗区、凤冈县、习水县共3个县(区)获得第四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命名,贵阳市观山湖区获得第四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命名。

  《报告》指出,加强制度供给,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始终坚持依靠制度、依靠法治推动生态环境保护,深化生态文明和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建设,进一步夯实筑牢“两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制度基础。今年以来,实施生态环境保护改革事项14项,出台办法意见等制度14个。

  《报告》显示,今年1—10月,全省环境质量保持优良并持续改善,实现了“两个同比上升”。

  一是9个中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率为99.6%,同比上升1.2个百分点,高于国家97.6%的目标要求,其中:环境空气质量评价6项指标中二氧化硫、二氧化风、可吸入颗粒物、一氧化碳4项达到一级标准,臭氧、细颗粒物2项达到二级标准。88个县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均达到二级标准,平均优良天数比率为99.7%,同比上升1.1个百分点,预计年底可达省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95%以上目标。

  二是纳入国家“水十条”考核的55个地表水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类)断面比例为98.2%,同比上升1.8个百分点,高于国家89.1%的目标要求,预计年底可保持在95%以上;全省151个地表水省控断面水质状况总体为“优”,优良水质断面比例为99.3%,同比上升1.3个百分点,预计年底可保持在98%以上;9个中心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

  此外,全省辐射环境质量总体良好,重点辐射污染源在环境风险可控范围内运行,辐射环境质量与去年同期相比无明显变化。(文图/人大论坛融媒体记者  吕跃   王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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