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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八五”普法工作顺利开展!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28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7月28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审议省司法厅厅长张涛作的《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的说明;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吴跃作对《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以下简称《决议(草案)》)审议意见的报告。

  

  

 

  2016年,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在全省公民中开展了“七五”普法工作。五年来,决议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有力促进了法治贵州建设。

  2021年4月,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对继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作出部署。

  为推动“八五”普法工作顺利开展,省人民政府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出台《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在前期征求意见的基础上,7月12日,召开省十三届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对《决议(草案)》进行了认真审议。

  “‘八五’普法期间,应当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省普法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要进一步明确普法内容重点,提高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确保‘八五’普法取得实效。”审议意见的报告认为,《决议(草案)》内容符合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署,适应我省新发展阶段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需要。

  《决议(草案)》的起草过程和总体考虑更加契合我省“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要求,同时凸显贵州特色,更具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坚持普法与依法治理的正确政治方向。《决议(草案)》力求充分体现党的十九大以来中央和省委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决策部署,特别是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 2025年)》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提出的一系列新任务新要求,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切实推动中央和省委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决策部署具体化、制度化。

  坚持服务贵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目标。《决议(草案)》强调“八五”普法应服务贵州省“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要求,重点突出服务省委“一二三四”总体思路,围绕四新”主攻“四化”,聚焦我省大数据产业发展、营商环境优化、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加强与推动贵州高质量发展、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

  坚持以解决“七五”普法问题为导向。《决议(草案)》在认真总结“七五”普法经验的基础上,针对存在的问题,如一些地方和部门对法治宣传教育重要性认识不足,普法责任制还需进一步抓紧抓实,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青少年法治教育还未形成完整独立的体系化教育格局等,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办法。

      坚持创新发展和注重实效相结合。《决议(草案)》适应全面依法治省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从优化普法产品供给、拓展普法网络平台、转变普法手段等方面大胆创新,以满足群众多样化的法治需求为导向,提出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建好贵州省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点面结合、覆盖全省的普法新媒体矩阵,并加强在普法队伍和普法对象中的推广应用,着力提高普法工作实效。

     坚持立足贵州实际凸显贵州特色。《决议(草案)》充分结合我省独具特色的民族文化、红色文化等优势资源,强调要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注重地方法治文化的融合发展,突出将法治元素融入贵州少数民族文化和红色文化中,鼓励少数民族地区充分利用传统文艺形式创作法治文化产品,加强红色法治文化的保护、宣传和传承,依托长征国家文化公园贵州重点建设区工作,进一步做好红色法治文化的发掘、研究、保护和利用。(文图:人大论坛融媒体记者 甘玥  王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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