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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飞跃 杨永英参加分组审议省监察委员会专项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29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7月27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在贵阳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夏红民代表省监察委员会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加强监察工作制度建设情况。下午,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飞跃、杨永英参加分组审议,认真审议了《贵州省监察委员会关于加强监察工作制度建设情况的报告》。

  李飞跃说,省监委向省人大常委会首次作的报告,是一份高质量、高水平的报告,为依法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开了一个好头,为全省监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作了示范,非常成功,很有意义。一是主题精准,以“加强监察工作制度建设”为主题报告监委工作,站位高,落点实。二是内容全面,从思想建设、制度建设到制度执行、治理机制等方面,全面系统地报告了监委制度建设的成功经验。三是方式依法规范,从报告文本到参会人员,充分体现了依法接受监督的自觉意识。

 

 

  李飞跃表示,对全省监察工作制度建设,有四点感受:一是要把监察工作制度建设置于党的全面领导之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要把监察工作制度建设纳入法治化轨道。三是要把监察工作制度建设纳入内外共通的制度体系。四是要把监察工作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对“一把手”的监督,是以党内自我监督为主的监督体系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是提高监督制度效能、强化监察工作制度建设应着力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是权力运行中人民群众非常关注、对我们党执政基础危害较大的“老大难”问题。建议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从程序到实体、从制度到执行、从治理到效能、从管理到评估环环相扣,严格执法,严格执行有效的工作制度,确保取得显著成效。

 

 

  杨永英说,报告主题主线非常明确、鲜明,内容非常全面详实、实事求是,完全赞成。省监委高度重视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主要领导率先垂范,率领班子成员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广泛听取意见,抓理论武装非常严实和深入,抓制度建设系统全面、科学可行,抓制度执行非常严格、注重实效。在总结经验上具有较强政治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可鉴可推,分析问题精准深入。建议制度建设要不断健全和完善;制度执行要严而又严、常抓不懈;省监委要加强对市州、县级监委开展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的指导。(人大论坛融媒体记者 吕跃  伊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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