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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贵州省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26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2018年11月26日在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省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企业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一)总量与分布情况

  截止2017年底,全省国有企业1062(一级)户,职工38.85万人,资产总额38,261.96亿元,负债总额24,820.54亿元,净资产13,441.42亿元,平均资产负债率64.87%。分布如下:

  省级国有企业94户,职工28.16万人,资产总额13,410.22亿元(占全省35.04%),负债总额8,665.75亿元(占全省34.91%),净资产4,744.48亿元(占全省35.3%),平均资产负债率64.62%。其中,省国资委监管企业27户,职工19.88万人,资产总额6,482.18亿元(占全省16.94%),负债总额4,004.92亿元(占全省16.13%),净资产2,477.26亿元(占全省18.43%),平均资产负债率61.87%;由其他省直部门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67户,职工8.28万人,资产总额6,928.05亿元(占全省18.11%),负债总额4,660.83亿元(占全省18.78%),净资产2,267.22亿元(占全省16.87%),平均资产负债率67.27%。

  各市州(含贵安新区)国有企业968户,职工10.7万人,资产总额24,851.74亿元(占全省64.96%),负债总额16,154.8亿元(占全省65.09%),净资产8,696.94亿元(占全省64.7%),平均资产负债率65%。

  其中,贵阳市国有企业151户,职工5.41万人,资产总额15,065.06亿元(占全省39.37%),平均资产负债率65.67%;遵义市国有企业84户,职工1.19万人,资产总额3,252.23亿元(占全省8.5%),平均资产负债率73.83%;六盘水市国有企业149户,职工8,130人,资产总额777.35亿元(占全省2.03%),平均资产负债率71.70%;安顺市国有企业56户,职工3,517人,资产总额915.46亿元(占全省2.39%),平均资产负债率57.20%;毕节市国有企业56户,职工4,420人,资产总额363.75亿元(占全省0.95%),平均资产负债率62.38%;铜仁市国有企业189户,职工4,098人,资产总额1,098.50亿元(占全省2.87%),平均资产负债率57%;黔东南州国有企业140户,职工7,927人,资产总额537.49亿元(占全省1.4%),平均资产负债率64.24%;黔南州国有企业107户,职工4,497人,资产总额1,968.36亿元(占全省5.14%),平均资产负债率55.05%;黔西南州国有企业134户,职工8,303人,资产总额694.55亿元(占全省1.82%),平均资产负债率57.54%;贵安新区国有企业2户,职工116人,资产总额178.99亿元(占全省0.47%),平均资产负债率54.39%。

  市州企业中,县(市、区)国有企业676户,职工3.21万人,资产总额9,487.07亿元(占全省24.79%),负债总额5,135.4亿元(占全省20.69%),净资产4,351.6亿元(占全省32.37%),平均资产负债率54.13%。

  境外子企业8户,资产总额11.86亿元,负债总额4.8亿元,净资产7.06亿元,平均资产负债率40.47%;2017年实现营业总收入120.76亿元,利润总额1.4亿元。

  (二)企业国有资产行业分布情况

  全省国有企业资产分布在16个行业,其中工业企业210户,资产总额5,547.86亿元,占全省的14.49%;交通运输企业46户,资产总额1,200.11亿元,占全省的3.14%;建筑施工业50户,资产总额9,354.09亿元,占全省的24.45%;社会服务业180户,资产总额8,847.63亿元,占全省的23.12%;其他金融、房地产、教育文化、地质勘查及水利、批发及零售等12个行业576户,资产总额共计13,312.27亿元,占全省的34.79%。按资产规模分,全省国有企业资产规模在1,000亿元以上的6户,资产规模在500-1,000亿元的10户,资产规模在100-500亿元的58户,资产规模100亿元以下的988户。

  (三)营运效益情况

  2017年,全省国有企业实现营业总收入4,965.97亿元,利润总额542.03亿元,收入利润率10.91%,实现税金504.01亿元,增加值1,539.07亿元。全省国有企业中盈利企业574户,占总数的54%,盈利总额611.34亿元;亏损企业488户,占总数的46%,亏损总额69.31亿元;收入上100亿元企业14户,利润超亿元企业38户。具体情况如下:

  省级94户国有企业实现收入4,139.16亿元、利润467.04亿元、增加值1,306.09亿元、税金439.6亿元,分别占全省的83.35%、86.16%、84.86%、87.2%。实现盈利的企业65户,占省级企业的69.15%;亏损企业29户,占省级企业的30.85%。

  市州(含贵安新区)968户企业实现收入826.81亿元、利润74.98亿元、增加值232.98亿元、税金64.41亿元,分别占全省的16.65%、13.84%、15.14%、12.8%。实现盈利的企业509户,占市州企业的52.58%;亏损企业459户,占市州企业的47.4%。

  市州国有企业中,县(市、区) 676户国有企业实现收入213.6亿元、利润8.6亿元、增加值53.4亿元、税金28亿元,分别占全省的4.3%、1.59%、3.47%、5.56%。实现盈利的企业323户,占县(市、区)企业的47.78%;亏损企业353户,占县(市、区)企业的52.22%。

  二、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一)优化国有资本结构和布局。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紧紧围绕服务全省三大战略行动,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结构调整,全省国有资本进一步向关系国计民生的能源、金融和交通等行业集中,进一步向关系未来发展新增动力的大数据、现代物流和智能制造业集中。围绕打造10大千亿级产业调整战略布局。推动国有企业优质资产、资源不断向基础能源、清洁高效电力、新型建材等优势产业、优势企业、产业链和价值中高端集聚。围绕实施“双千工程”优化结构布局。以“千企改造”增动能,对国有企业实施以高端化、绿色化、集约化为重点的技术改造,促进国有企业降本增效,转型升级;以“千企引进”添活力,引进竞争力强、辐射带动力大的优强企业和转型升级后的产业,着力增强国有企业活力。围绕实施战略性重组优化结构布局。2018年组建了大数据集团、航投集团、金控集团、盘江煤电集团、乌江能源集团、现代物流集团6个企业集团,农业、林业、茶业、文化旅游等企业集团的组建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今年内将完成10户以上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通过战略性重组,将在5年内推动国有资本85%以上集中到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90%以上集中到百亿级大企业大集团。围绕化解过剩产能优化结构布局。按照“高于国家标准、快于国家时限”要求开展去产能工作,截止2018年6月底,化解煤炭过剩产能631万吨、化解钢铁过剩产能150万吨,圆满完成“十三五”期间化解钢铁过剩产能任务。围绕实施重大项目优化结构布局。近三年来,省国资委监管企业聚焦主业发展、转型升级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共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41.5亿元。其中,茅台集团投资67亿元进行扩能建设,新建44栋制酒厂房、60栋酒库、7栋制曲厂房,预计增加茅台酒产能8800吨。瓮福集团完成中低品位磷矿资源综合利用技改项目投资9.4亿元,将进一步提升资源利用能力。机场集团完成龙洞堡三期工程投资103.5亿元,预计2020年实现通航运行。围绕实现发展成果共享优化国有资本投向。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和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有关规定,2017年贵州燃气IPO时国有股东将1219.48万股国有股划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目前市值近3亿元。

  (二)完善国有资本收益分配。完善收益分配制度。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提高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精神,出台《贵州省省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管理办法》(黔府发〔2018〕12号),分类制定省属国有企业上交利润比例,逐步将收取比例提高至30% ,加大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比例。在逐步解决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和相关改革成本的基础上,更多地作为资本投向我省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充分发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的作用。明确资本收益范畴。包括国有独资企业按规定应当上交国家的利润,国有股股利、股息,国有产权转让收入,企业清算收入,省人民政府规定应上交的其他国有资本收益等内容。其中,对国有独资企业按规定应当上交国家的利润,进行了详细的划分,对年度净利润50万元—1亿元 (含)、1—2亿元和超过2亿元等国有独资企业利润上交比例作了明确规定。规范收益申报管理。省财政厅根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政策,印发年度省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申报通知,预算单位按规定组织监管(或所属)企业申报,如实填写省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申报表。建立国有资本 (资产)处置决策机制,健全政府、国资监管机构与国有企业之间的监管权利清单和责任清单,落实出资人收益权。2013年—2017年,共收取省属国有企业国有资本收益45.31亿元,其中调入一般公共预算6.91亿元,用于补充国有企业资本金12.45亿元,用于解决企业历史遗留问题19.32亿元,用于改革脱困3.25亿元,其他国企基础工作0.38亿元。2018年预计收取省属国有企业资本收益约47.9亿元。

  (三)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按照中央“1+N”系列改革文件要求,扎实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性进展。即将出台《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全面部署未来五年国企改革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为全省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描绘蓝图、规划路径、明确方向。加快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大力推进公司制改革,省国资委监管企业集团层面已全面完成。积极引入各类投资者实现股权多元化,推进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快形成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依法产生、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不断创新有效实现形式,健全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制度。设立外部董事制度和外部董事人才库,向8户企业派出外部董事,遴选了60余名外部董事人选。推进企业“三项制度”改革,部分企业在子企业层面推行职业经理人市场化选聘,制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监管企业劳动用工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等规定,有效激发了企业活力。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债转股工作试点,完成六枝工矿30多亿元债转股工作,资产负债率从超过100%降到35%以下。正在加快推动开磷、水矿、遵钛、瓮福债转股工作。推进“僵尸企业”处置工作,积极帮助困难企业改革脱困,目前共完成省国资委监管企业下属39户“僵尸企业”清理处置,占101户应处置“僵尸企业”的38.6%。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出台《贵州省国资委监管企业增资工作指引(试行)》等文件,支持企业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在集团层面,引进战略投资者推进股权多元化。引入上海绿地集团参与建工集团混改,上海绿地集团占股51%、省国资委占股30%、管理层及核心员工占股19%,充分激发企业内生动力和活力,实现资源优势互补。2017年,建工集团新签合同额1268.23亿元,营业收入485亿元,净利润6.08亿元,分别比改制前增长147%、131%、232%。在子公司层面,积极引进非公资本参与企业改革。有267户子企业实现混合所有制改革,占959户子企业的27.8%,其中国有控股226户、国有参股41户。目前在开磷江苏瑞阳公司、华芯通半导体公司等8户企业开展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职工持股试点工作。开展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工作。进一步加大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多渠道筹措资金,采取分离移交、重组改制、关闭撤销等方式,剥离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和所办医院、学校、社区等公共服务机构。今年年底,将基本完成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和教育医疗机构深化改革。

  (四)加大科技创新力度。近五年来,全省国有企业围绕调整产业布局、优化资本结构、推动转型升级等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在增加研发投入、人才引进、搭建平台、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着力促进企业转换动力、提高核心竞争力。加大创新平台建设。省国资委监管企业建成1个贵州省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5个国家级和23个省级企业技术中心、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7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中试基地、6个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3个院士工作站、6个博士后工作站、11家省级创新型企业、2个省级双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加大科技成果转化。省国资委督促监管企业加强关键核心技术研发,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从2013年至2017年,有45户(次)169项科技成果中,转化率为80%以上。其中,2017年共有7户企业16个项目科技成果实现转化,转化率100%。贵绳集团加大科技创新,攻克技术难题,成功开发全球最大直径钢绳,荣获“全国第二批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荣誉称号。振华集团投入4亿元支持科技创新,申请专利302项,荣获省部级科技成果奖项10项。瓮福集团的5万吨/年黄磷节能环保磷电化一体化项目,投入4.5亿元,预计实现营业收入7.2亿元,利润约9000万元。加大培育发展新动能。省国资委各监管企业利用大数据、“互联网+”等新技术,创新生产方式和运行机制,大力推进产品创新、管理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盘江集团建成全国最大的低浓度瓦斯发电集群,开磷集团、瓮福集团智慧矿山建设力度加大,茅台集团利用大数据、“互联网+”实现全覆盖、可追溯的产品营销体系。

  (五)强化国企国资监管。加强监管体系建设。印发实施《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全省国资国企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黔党办发〔2017〕31号),明确了国资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监管机构的职能定位和加强出资人监管的重点措施等内容,进一步理顺和规范了全省国有资产基础管理体系。贵阳市、遵义市、黔东南州、黔南州、黔西南州已设立独立的国资监管机构,其他各市县(市、区)均依托财政、工信等部门履行国资监管职能,陆续出台《遵义市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实施方案》《黔东南州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市国资监管工作的意见》《黔南州州管国有企业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办法》等制度文件。省国资委研究制定“十大监管机制”,即将出台规划和投资、债权债务、生产经营、风险防控、履职行为管理等10个监管办法,进一步明晰权力责任,明确红线底线,加强对监管企业全方位、立体化监管。加强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正由省国资委牵头起草《贵州省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办法》,对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范围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风险管理、资金管理、债权债务、改组改制14个方面,对国有资产损失认定、责任认定、责任追究的工作职责、追究程序进行了详细规定。加强企业债务风险防范。拟于年底前出台《关于加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的实施意见》,坚持国企投资要与战略规划、综合实力和财务状况相匹配的基本原则,将资产负债约束列入监管重点,完善资产负债监测预警体系,加大对过度负债导致债务危机的责任追究力度,实施负债率和负债规模“双管控”。推进国有企业分类监管。根据国有资本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将国有企业分为商业一类、商业二类和公益类,实行分类改革、分类监管、分类定责。发挥业绩考核“指挥棒”作用,商业一类重点考核经营业绩指标、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能力、市场竞争能力和资本价值创造能力。商业二类强化其功能定位的导向性指标考核,加强对保障国民经济运行、完成政府重大专项任务、发展前瞻性战略性产业以及国有资本运营效率的考核。公益类企业重点考核成本控制、产品服务质量、营运效率和保障能力和社会评价等。2016年,商业一类企业主要负责人平均薪酬43.73万元,商业二类企业主要负责人平均薪酬48.19万元,公益类企业主要负责人平均薪酬45.85万元。提高监管的信息化水平。围绕打造国资监管的“数据铁笼”,加快“国资云”建设,推动信息化与监管业务有机结合。通过信息化监管系统把指标监测从经济指标延伸到实物量指标,监测面从集团层面延伸到子企业,分析面从独资及控股企业扩展到参股企业和重点企业,积极拓展动态监测工作的深度和宽度,进一步提升国资监管的针对性、时效性、系统性。省国资委多举措开展监管工作。强化监事会监督,督促企业抓好监事会监督检查报告中反映问题的整改,近年来监事会报告中反映的200余个问题,大部分企业已完成整改。强化企业巡察,成立巡察工作机构,首批派出2个巡察组对贵绳集团、贵盐集团开展巡察,巡察组发现的问题已向企业党委反馈,督促其限期整改。强化重点监督,制发《关于在国有企业战略重组中加强监管维护稳定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紧急通知》,要求涉及战略重组的企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强化参股企业监管,将派出人员履职情况、项目投资、财务状况、战略规划等纳入重点监管内容,全面维护出资人权益,推动参股企业融入我省发展大局。

  (六)推进薪酬制度改革。制定薪酬改革政策。2015年,省国资委围绕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1+N”文件和薪酬制度改革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建立目标、责任、激励、约束“四位一体”机制的要求,着力改革监管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和激励约束机制,结合实际修订完善了《省国资委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和《省国资委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突出目标导向。把目标的先进程度与考核计分相挂钩,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发展目标,激励企业“跳起来摘桃子”,引领企业多出力、做贡献。强化责任落实。在加强经济效益指标考核的同时,把生态建设、节能环保、安全生产、党的建设等纳入考核内容,全面落实国有企业的政治责任、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引导企业有大担当、大作为。强化激励约束。坚持责权利相统一,建立健全新的薪酬机制和可追溯的资产经营责任制,将考核结果与企业负责人激励约束紧密结合,实现业绩升、薪酬升,业绩降、薪酬降。突出价值创造。引导企业提升以经济增加值为核心的价值管理水平,促进企业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实现转型升级,不断增强企业核心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2015年度省国资委监管的18户企业主要负责人平均薪酬40.37万元,按同口径比,比2014年企业主要负责人平均薪酬49.8万元下降9.43万元,降幅18.94%。2015年度主要负责人平均薪酬是监管企业职工平均工资7.12万元的5.67倍,比2014年的7.48倍下降24.2%。

  (七)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全力推动全省国企和高校党建设工作推进会议部署要求落实落地,为干好国资国企工作提供坚强政治保证。加强政治引领和思想武装。全省国有企业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省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增强国有企业党员领导人员和职工群众的“四个意识”、强化“四个自信”、坚定“两个维护”。举办全省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专题研讨班、党务干部示范培训班和党支部书记示范培训班,培训企业党员领导人员和党务干部775人。督促各地各企业开展延伸培训,实现全省国有企业党组织学习培训全覆盖。加强企业党组织对公司治理的领导。督促全省国有企业全面完成“党建入章”、建立完善党组织议事决策机制、建立健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按职工总数的1%配备专职党务人员、按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1%落实党建工作经费等重点任务,使党组织发挥领导作用组织化、具体化、制度化,确保党组织有人干事、有经费办事。加强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建设。督导全省国有企业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两个全覆盖”,启动企业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推动企业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将全省国有企业党建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汇编成学习读本《旗帜领航?党徽闪光》,创办刊发《贵州国企党建》11期,营造了比学赶超良好氛围。推动党建工作与改革发展深度融合。研究起草全省国有企业推动党建工作与改革发展深度融合“一任务两要点两清单(《贵州省国有企业推动党建工作与改革发展深度融合的基本任务》《党委书记履职要点》《党总支书记党支部书记履职要点》《党委任务清单》《党总支党支部任务清单》)”,工程化、项目化、清单化推进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各企业开展党员先锋队、党员责任区等活动,使党员在生产经营、技术创新等各条战线创先争优,把党建工作成效转化为企业发展活力和竞争实力。奋力打好脱贫攻坚战。省委省政府对国有企业参与脱贫攻坚作了安排部署,明确由21户国有企业结对帮扶20个贫困县,要求国有企业围绕打好“四场硬仗”和持续深化农村产业革命“八要素”,充分发挥企业产业、市场、资金、技术、人才等优势,扎实做好帮扶工作。2015年以来,累计投入帮扶资金14.2亿元,实施发展项目695个,培训党政干部、技术人员、致富带头人26.5万人,为全省实施大扶贫战略贡献了应有力量。

  与此同时,国企国资改革发展还存在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还不够优化,战线过长、行业过散问题仍然存在,国有资本运行和配置效率还有待提高,一些企业主业不突出,辅业亏损,对企业运营造成较大影响,现代企业制度仍不够健全;国有资产监督体制机制还不够健全,监管工作还存在越位、缺位、错位现象,国有资产流失、违纪违法问题在一些领域和企业还比较突出;企业国有资产质量还不够优良,还存在资产总量偏小、地区分布不均、亏损企业占比较大、企业债务负担沉重等问题;部分国企改革工作推进还不够快速,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建设起步较晚,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差距较大,混合所有制改革推进总体滞后,混改成功案例不多;减压治困成效还不够明显,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虽然取得了进展,但还有大量的历史包袱尚未解决。这些问题,我们下一步将着力加以解决。

  三、下步工作思路和措施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关于国企国资改革发展的各项部署,在省人大的监督下,进一步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实现高质量发展。

  (一)持续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严格落实党建责任。探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系统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办法和措施,巩固和深化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强化“三基本”建设。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推进国有企业基层党建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制度建设,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着眼培育党在经济领域的执政骨干,大力选拔培育符合“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20字标准的高素质专业化企业领导人队伍。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加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抓好中央和省委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持续优化结构布局和投向。突出主业做强实业。围绕我省大扶贫、大数据、大生态“三大战略”行动,继续推动国有资本向关键领域、新兴产业、特色产业和优势企业集中,确保到2022年,国有资本85%以上集中到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90%以上集中到百亿元级大企业大集团,省属企业国有资本证券化率提高到40%以上。着力打造千亿级产业。按照我省千亿元级产业促进工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行动的部署,明确重点、高点定位、精准发力,推动国有企业优势资源向基础能源、清洁电力、优质烟酒、现代化工、先进装备制造等行业集中,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做大做强。认真落实“双千工程”。继续推动贵绳集团、遵钛集团退城进园、智能制造和转型升级,促进云上贵州大数据集团、振华集团等企业“补链拓幅”,加大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和新兴产业培育壮大力度,推进现有产业企业脱胎换骨、提质增效。全面推动转型升级。按照“三去一降一补”总要求,重点抓好企业债转股、部分企业资本补充、降杠杆减负债、促进企业科技创新等工作,促进企业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三)持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深入推进国企战略重组。稳妥推进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国有企业战略重组,在做好已实施战略重组企业集团组建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再新谋划推进新一轮战略重组,着力打造有支撑力的企业集团。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推动全省国有企业压缩管理层级、加快处置低效无效资产、“处僵治困”、化解过剩产能、优化资产和债务结构等工作,尽快实现瘦身健体、轻松上阵。推动“双百行动”综合改革。抓好盘江煤电集团、轮胎股份公司、中建伟业公司、金州电力公司4户企业“双百行动”综合改革,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等重点改革上取得突破。健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继续深化企业内部“三项制度”改革,大力推动企业上市工作,深入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改革试点,充分调动企业家积极性,加快形成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加快推进企业办社会职能移交和历史遗留问题解决。抓好“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以及剥离国有企业办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机构等工作落实,通过采取加强督查、组织验收、创新办法等举措,确保任务按时保量完成。进一步夯实壮大国有资本。明确国有资本补充的条件、标准和资金渠道,支持国有企业通过增加资本积累、增资扩股、引进战投等方式,多渠道筹集资本、充实资本实力。

  (四)持续加强和改进国资监管。健全完善国资监管制度。抓好《贵州省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办法》《关于加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的实施意见》的贯彻实施,着力规范企业降杠杆、减负债、防风险以及经营投资等行为,提高企业运行质量和效益。深入推进分类监管。在总结前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整合监管资源,改进监管方式,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对商业一类、商业二类和公益类国有企业实施分类监管、分类考核、分类定责,进一步提高监管的针对性有效性。突出监管重点。加强对企业关键业务、重点领域、国有资本运营重要环节的监管,强化对关键岗位、重要人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管。选强配优派往参股企业履职人员,加强履职行为管理、述职和考评,引导参股企业融入我省发展大局,进一步增强对参股企业的话语权。推动监管方式创新。加强大数据监管,发挥“国资云”作用,通过建设大数据、应用大数据、发展大数据,实现数据全通融、单位全联动、监管全覆盖。强化监督力量。突出以管资本为主,调整优化国资监管机构的监管职能,理顺监管体制机制,强化监管干部队伍建设,注重干部能力提升,推动国资监管向更加专业化、精细化发展。

  (五)持续加强对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领导。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理顺省级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明确市(州)、县(市、区)国有资产监管责任主体,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职责到位。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全流程、全覆盖的国有企业基础管理体系,统一制度规范,加强国有资产统计、清产核资、产权登记、交易监督等基础管理。进一步完善产权管理制度。规范企业国有资产评估行为,切实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合法权益。进一步推动集中统一监管。研究制定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的实施意见,稳步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所属企业的国有资本纳入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体系,具备条件的进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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