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在贵阳闭幕
5月25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在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后在贵阳闭幕。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慕德贵主持会议并讲话,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蓝绍敏,副主任何力、李飞跃、桑维亮、王忠、杨永英,秘书长李三旗出席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于杰,副省长蔡朝林,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委副主任张平,省法院常务副院长唐林,省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余敏列席会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50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表决通过了《贵州省动物防疫条例》《贵州省优秀民族文化传承发展促进条例》《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修正案》《贵州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条例修正案》《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条例修正案》;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贵州省信访条例》的决定;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贵阳市街道办事处工作条例》《毕节市乡村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关于批准2022年省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关于制定〈贵州省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条例〉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案。慕德贵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向决定任命的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吴强、董家禄,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潘大福颁发任命书。
慕德贵指出,本次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了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精神及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审议了9件法规草案,通过了其中5件;作出了1个关于废止有关法规的决定;审议批准了市(州)报批的 2件法规,听取和审议了4个报告,审议了4个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审议通过了2022年省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表决通过了重要的人事任免事项,圆满完成了各项预定议程。
慕德贵强调,党的二十大将胜利召开,这是在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省人大常委会要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下,在党中央和省委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贯彻党代会、喜迎二十大”,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中心工作、主动担当作为,持续深化“一点十面”工作,认真做好立法、监督、代表等各项工作,践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不断强化“四个机关”建设,以人大工作的实际成效,奋力推进全省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各市、州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后,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新任命人员向宪法进行了宣誓。(文图:人大论坛融媒体记者 伊航 王敏 实习生 邓娇 视频:人大论坛融媒体记者 陈兵 杨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