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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继续审议《贵州省信息基础设施条例(修订草案)》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01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11月28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在贵阳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关于《贵州省信息基础设施条例(修订草案二次审议修改稿)》审议结果的报告。

  

 

  在此之前的10月13日,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对《贵州省信息基础设施条例(修订草案二次审议修改稿)》和《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关于〈贵州省信息基础设施条例(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说明》进行了审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条例修订草案二次审议修改稿》吸纳了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的审议意见并进一步完善了相关内容。同时,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

  会后,法工委对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召开座谈会和研讨会。11月14日,法制委员会召开会议,邀请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参加,对《条例修订草案二次审议修改稿》进行审议,并对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的审议意见和各有关方面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认真研究。

  《条例修订草案三次审议修改稿》共六章四十八条,主要包括总则、规划与建设、促进与发展、保护与监管、法律责任等,内容更全面,操作性更强。

  其中,《条例修订草案三次审议修改稿》将第十五条第二款最后一句调整为第三款,并修改为:“前款规定的设施所需投资纳入相应建设项目概算。”将第三十七条第二款中“加强网络数据和信息安全保护”修改为“加强网络和数据安全保护”。

  省人大法制委员会认为,《条例修订草案二次审议修改稿》的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我省实际,文本基本成熟。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建议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文图:人大论坛全媒体记者 甘玥 王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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