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成立铜仁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筹备组的决定
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贵州省撤销铜仁地区设立地级铜仁市的批复和省政府关于撤销铜仁地区设立地级铜仁市的通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为召开好铜仁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贵州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
一、成立铜仁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筹备组,负责筹备铜仁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的有关事宜,主持铜仁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召集铜仁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预备会议。
二、铜仁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409名,由铜仁市所辖碧江区、万山区、江口县、石阡县、思南县、德江县、玉屏侗族自治县、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沿河土家族自治县、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三、铜仁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为39名。
四、铜仁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筹备组下设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铜仁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报筹备组公布代表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