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23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免去:
蒋明理的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副主任职务。
王建新的贵州省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任命:
王 霞为贵州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黄兴文为贵州省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祝明铭为贵州省铜仁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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