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度贵州省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09年7月27日在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
省审计厅厅长 张如飞
省人大常委会:
我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报告2008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贵州省省级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规定,省审计厅对2008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一年来,全省审计机关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科学审计理念,审计工作在推进法治、维护民生、推动改革等方面做出了积极的贡献,较好地发挥了审计保障我省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
一、2008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2008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各族人民沉着应对、奋力拼搏,克服了百年不遇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和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以抓机遇、扩内需、打基础、保增长为首要任务,全省经济社会保持较好发展势头。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圆满完成了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年度预算任务。
各部门、各单位在做好2008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工作的同时,对去年审计工作报告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省人民政府已将去年审计查出问题的纠正情况向省人大常委会作了专题报告。
从审计情况看,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中还存在一些违法违规问题,需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和加强管理逐步解决。
(一)省财政厅具体组织的省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2008年,省财政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着力推进预算改革。一是集中财力办大事,解决一些事关贵州长远、事关贵州老百姓根本利益的问题。如,支持以贵广铁路为代表的快速铁路系统和高速公路体系、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改善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条件、着力解决制约我省经济发展的瓶颈,增强了我省经济发展后劲。二是支持重点事业发展,“三农”、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等民生支出得到了较好保障,全省对农业、科技、教育投入增长幅度均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三是进一步深化了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非税收入等各项改革,将省级部门全部纳入了部门预算管理,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覆盖到118家省级预算单位。省级财政加大了省级部门预算编报的管理力度,综合预算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四是积极开展支农资金整合试点和绩效考评工作,将支农资金整合试点县扩大到17个,财政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1.省财政在未建立项目库的情况下批复了2008年省级部门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抽查批复22个省级部门52.7亿元项目支出预算中有35.6%的项目支出未细化到具体项目。这样做在资金分配上容易产生不确定性。
2.2008年省财政在批复省级部门年初项目支出预算85.74亿元中含补助市、县的支出30.84亿元,这样做使得省级部门年初项目支出预算不能真实地体现省级部门自身支出的实际规模。
3.2008年省级部门缴入省财政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的32.22亿元非税收入中仍有40.04%未按规定列明明细内容。这样既不能清晰反映非税收入的构成,也不利于对这些非税收入进行监管。
(二)省地方税务局负责省级税收征管的审计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2008年,全省地税机关组织税收收入及教育费附加入库234.68亿元,比上年增长24.25%,增收45.8亿元,收入在三年中翻一番,取得了历史性突破,较好地支持了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1.省地方税务局在4家企业未提供有关部门对财产损失鉴定的情况下,批准这4家企业共2000.57万元的财产损失在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免征企业所得税共计500.14万元。
2.2008年一些县的地方税务局存在未如实编报税款手续费预算、混淆税款手续费范围和标准等情况,造成省地方税务局在编制汇总全省税款手续费预算时,存在多报代扣代收税款手续费预算的情况。
(三)省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今年对省农业厅等8个省级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所属31个单位。审计结果表明,这些部门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依法理财的观念不断加强,总的来说,这些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较好,但在部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财务管理方面存在:一是有4个部门年初预算不细化、预算批复不及时和自行调整预算等问题16749.19万元。二是有4个部门挪用专项资金5.23亿元。
延伸审计部门所属单位时还发现存在的问题资金1479.54万元。其中:管理不规范667.50万元,违规问题812.04万元。
(四)汶川抗震救灾资金、物资和“特殊党费”审计情况。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审计署的要求,省审计厅组织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对我省省本级、9个市(州、地)和88个县(市、区)及黄果树、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的423个部门、单位、基金会2008年为汶川地震筹集的救灾资金、物资及交纳的“特殊党费”进行了跟踪审计。我省共筹集抗震救灾资金、物资折款5.26亿元,相关单位已按规定基本安排完毕;另外我省共有676126名党员交纳了1.07亿元“特殊党费”(其中有31136名党员交纳的“特殊党费”在1000元以上),所交纳的“特殊党费”已按规定全部汇缴中共中央组织部。审计结果表明,接受捐赠款物的各部门、团体、基金会等都依法有序开展募集活动,认真贯彻国家救灾工作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加强了救灾资金和物资管理,在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五)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审计调查情况。
为了促进我省新增投资项目顺利实施,省审计厅及时组织27个审计调查组对我省2008年第四季度以来中央用于扩内需、保增长的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全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中央和省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的贯彻落实,按照省委和省政府的部署,抢机遇、抓项目、促发展。各级发改、财政部门能及时下达计划和中央资金,未发现将新增投资用于“两高”行业、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行业项目,也未发现用于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项目,实施的项目正在有序推进。但存在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一是由于地方各级政府财力有限等原因,普遍存在地方配套资金到位差,降低了应有的建设效果。二是部分项目进度缓慢,个别项目实施不理想。
(六)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围绕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事项,我省审计机关开展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扶贫资金、部分农机具购置专项补贴等专项资金的审计或审计调查。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审计情况。对56个县(市、区)2007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审计,其中省审计厅直接组织审计了31个县(市、区)。从审计结果看,本次审计的56个县(市、区)参合人数2031.05万人,占全省参合人数的77.85%。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减轻了农民的负担,进一步缓解了农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以及“因病致贫”的问题,对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一些县(市)未按规定落实配套资金;另外,由于筹资难度大等因素,有的地方盲目追求参合率,采取层层压指标来完成任务的做法,造成违规筹资虚报参合人数问题。二是由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还处于探索阶段,有些政策规定在实际工作中不易执行,造成有的地方未将农村特困群众、特殊人群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范围,影响了农民参合积极性。三是有4个县挪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1088.99万元,主要违规出借和用于垫付定点医疗机构周转金或乡镇经办机构业务经费等。
审计后,有关地方和部门高度重视、认真整改,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基金管理,基本上纠正了审计查出的违规违法问题。同时,有关部门依据审计结果追究了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有85名责任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2.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审计情况。对56个县(市、区)2007年7月至2008年3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进行了专项审计,其中省审计厅直接组织审计了31个县(市、区)。从审计结果看,自2007年7月至2008年3月,中央、省、地、县四级预算安排全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8.68亿元,全省共有256.7万人被纳入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全面实施,拓宽了农村贫困救助的覆盖范围,保障广大贫困农民的基本生存权。但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加之制度配套建设滞后,导致执行政策上出现一些偏差,影响了农村低保政策的公平性和制度实施的政策效应。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县采取按农业人口数的一定比例简单计算并分配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指标的办法,从县到乡到村层层分配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指标。这种做法导致一些应该享受救助的贫困家庭未享受或未足额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背离了重点保障常年生活困难的贫困家庭的政策初衷。二是一些县市的民政局及乡、镇等未认真履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规定的程序。大部分县(市、区)不同程度地存在村委会未进行调查核实、民主评困、张榜公示等必经程序问题。三是有个别村委会弄虚作假套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有的优亲厚友。四是有些村的相关人员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侵犯农户的切身利益。有的村干部公开向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户索要回扣或费用。还有的村干部随意减发或不发保障对象应得的保障金。
各地根据审计查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进行了认真整改。目前,各地已基本整改完毕,违规违纪问题基本得到纠正,已有100多名涉及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问题的责任人受到了党纪政纪处理。
3.扶贫资金审计情况。对全省83个有扶贫任务的县(市、区)2006年至2007年扶贫资金投入、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其中省审计厅直接组织审计了20个县(市、区)。审计结果表明:我省坚持把扶贫开发作为“三农”工作的重中之重,2006年至2007年在83个县(市、区)共投入扶贫资金42.19亿元,这些资金的投入为我省扶贫开发工作起到了重要作用,2007年全省又有102.96万人脱贫,我省扶贫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打下了较好基础。但在扶贫资金投入、分配、管理和使用中仍然存在挤占挪用、滞留截留等问题,全省83个县(市、区)挤占挪用扶贫资金2201.44万元;擅自改变项目实施计划2335.99万元;滞留、截留扶贫资金36315.48万元;私存私放、私设“小金库”1341.67万元。审计移送省监察厅查处的违纪案件共8个,涉及6个县,从目前已结案5个县的查处情况看,已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人;立案调查涉案人员30人;另有17名人员受到了党纪政纪处分。
4.部分农机具购置专项补贴资金审计调查情况。重点抽查了惠水、黄平2个县和兴义市农业机械服务中心2007年插秧机购置补贴资金情况。审计调查发现,上述三个地方插秧机购置中存在:一是利用虚假报账和转手倒卖,套取购机补贴资金。抽查发现,惠水县、兴义市、黄平县等地采取将已享受购机补贴的插秧机转手销售、以虚假的资料多报购买数量和未发生实际购机提前申报补贴资金等方法,共套取补贴资金121.38万元。二是插秧机闲置浪费严重,利用率较低。主要是有的地方机插秧的育秧技术不成熟、不过关、所购机型不适应我省山区多田块小的实际,制约了插秧机的大力推广。重点抽查的县(市)所购置的插秧机,主要保存在农机中心及农户家,大部分闲置未使用,部分存放在露天的已生锈,闲置浪费情况较为严重。
(七)部分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2008年受省委组织部的委托,省审计厅相继对省粮食局等5位省级部门主要领导人和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等2户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
对省粮食局、省农业机械事业局等5位部门主要领导人的经济责任审计,这些部门大多数主要领导人在任职期间都能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加强管理,不断深化改革,促进了所在部门事业的长足发展。但这些部门及所属的下级单位也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个别部门在预算执行中存在未经财政部门批准自行改变、调整项目支出预算等问题,涉及此问题的资金为4154万元。二是一部门的所属单位将应缴省级财政作一般预算收入的775.13万元隐瞒在单位法定账册外,并将其中的312.68万元用于发放职工福利、补助等。三是“小金库”和账外账的情况在一些部门的下属单位中存在,涉及此类问题的资金为1084.70万元。四是有的部门、单位挤占挪用财政专项资金或扩大财政资金的使用范围。涉及此类问题的资金为4219.23万元。主要将挤占挪用的财政专项资金用于发放职工福利补助、购置车辆和为下属单位购置办公楼以及弥补行政性开支等。
对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贵州饭店有限责任公司原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审计表明,这些企业原领导人员在任职期间,能较好地履行职责,为企业提升竞争力和地方经济的发展作出了一定的贡献。但在经营和财务管理方面也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损益不实。有的少计利润,而有的通过虚列支出等设立“小金库”,有个别公司的下属企业还采取开具虚假发票套取资金等方式,将大量资金存放法定账册外,上述累计存入“小金库”和账外账资金6378.42万元。二是有的公司由于违规决策、管理不善等造成对外投资、理财损失14543.39万元、存在损失风险6000万元。该公司还以委托理财名义挪用资金用于炒股等造成3424.52万元的本金未收回,由于资金全部是体外运作,资金的真实运行轨迹无资料反映,企业采取多种方法将账务抹平,未真实反映理财亏损情况。
(八)部分重点建设项目的审计情况。
围绕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省审计厅加大了对重点建设项目的审计力度,通过审计每年为国家节约了大量的公共建设资金。2008年,省审计厅对崇溪河至遵义公路、省政府七号楼等3个建设项目的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对省政府三号楼等4个建设项目进行了跟踪审计。这些建设项目存在多计和重复计算工程量、多计设计费和多计待摊投资等,造成多计工程投资总计20036.93万元。对多计的工程投资审计已按规定全部进行了核减。
综上所述,对2008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省审计厅已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并采纳了他们提出的合理意见。在此基础上,省审计厅已经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对应当收缴财政的违规资金依法予以收缴;需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已依法移交纪检监察等部门处理。截至2009年5月底,已上缴财政8828万元,已归还原资金渠道2388万元;已调整有关会计账目22784万元;共向纪检监察及有关部门移送案件线索24起,涉及金额10687万元。大部分被审计单位通过审计后加强了整改。总的来看,今年省级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已初见成效,整改情况好于往年。下一步,省人民政府将继续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认真整改。全面整改情况省人民政府将在今年年底前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二、加强省级预算管理的意见
针对本次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预算的准确性、科学性。
进一步完善财政部门、省级部门两级项目库,充实备选项目,逐步实行项目滚动管理,切实将支出预算细化到具体单位和项目。
(二)进一步提高涉农专项资金的整合力度。
涉农专项资金来源渠道多,管理部门多,使用分散,为了提高项目资金效益,对涉农专项资金按照“渠道不乱,捆绑使用,确保效果”的原则,将分散的涉农专项资金进行整合,从上至下建立起集中有效的运行机制。
(三)建立健全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制度。
自2007年我省全面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来,各级政府对有关资金的投入逐年加大。从审计情况看,在制度运行、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等方面还存在较多不规范的问题。因此,要尽快建立健全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制度,确保这些资金的安全有效,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实到位。各级财政、监察、审计等相关职能部门要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各种侵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要坚决查处,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