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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铜仁市红色遗址遗迹保护条例》的决议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29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

《铜仁市红色遗址遗迹保护条例》的决议

(2023年11月29日贵州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六次会议通过)

贵州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批准《铜仁市红色遗址遗迹保护条例》,由铜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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