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工作总结
五年工作回顾
五年来,贵州省十一届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在省委、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在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的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八大和省第十次、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抢抓国发2号文件重大机遇,在坚持“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主基调,重点实施工业强省和城镇化带动战略,大力推进“三化同步”的新形势下,以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精神,依法开展立法和监督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现就五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协助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贵州省义务教育条例》等6部法规;协助常委会开展了食品安全法、就业促进法等4次执法检查;其中协助常委会开展的食品安全执法检查和专题询问工作并获2011年省直机关目标绩效管理工作创新奖;开展的“义教立法 我有话说”电视访谈工作被推荐为2012年省直机关目标绩效管理工作创新奖候选项目;委员会开展了义务教育法、科技进步法、档案法、教育督导等10次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了职业教育工作情况等8项专项工作报告;开展了职业教育、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等20多次专题调研;联系人大代表开展了中小学法制教育进课堂等12次专题视察;协助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专利法等6部法规征求意见;办理了“将《贵州省保健用品管理条例》列为省人大2008年立法计划”的1件议案和《关于加快制定〈贵州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的建议》等7件主任会议和委员会督办的代表建议。较好地完成了本届各项工作任务。
一、立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人民群众立“良法”
立法工作是省人大专门委员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教科文卫方面的立法涉及面广,难度大,任务重,都是各级政府关注的重点问题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因此,本届以来,我委始终把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努力提高立法质量,切实为人民群众立“好法”、立“良法”,作为委员会立法工作重中之重来抓好抓实。本届以来,我委把义务教育和食品安全等热点、难点问题作为立法的重点,通过主导立法方式制定了《贵州省义务教育条例》,同时积极配合相关委员会制定了《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
二、围绕工作大局,履行职责,强化监督工作
在监督工作中,我委始终把坚持人民群众的利益高于一切,关注和倾听人民群众的愿望和呼声,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重点,五年来,就食品安全、义务教育、职业教育、科技进步、计生等方面的监督作为重点常抓不懈。不断综合运用执法检查、视察、专题询问、听取政府专题工作报告等方式,深入调研,掌握情况,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形成检查报告和调研报告,提交相关部门,并跟踪检查,关注整改落实情况,加强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实效。2010年《贵州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施行后,委员会为全面了解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于2012年开展了科技进步“一法一条例”的执法检查,检查组深入科技产业园区、企业等进行检查,撰写了有情况、有分析、有意见的执法检查报告,送相关部门研究办理,促进了我省科技工作的健康发展。
三、认真做好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办理代表议案和批评、意见、建议是联系代表,尊重代表民主权利的具体体现,委员会历年来都十分重视做好这项工作。在办理过程中,委员会通过派人到相关部门深入调查研究,听取有关部门意见,或邀请代表就其提出的议案或建议涉及的问题进行调研等多种形式,为办理工作创造条件,同时,坚持每件议案和建议都与代表沟通,力求使代表们达到满意。《贵州省保健用品管理条例》、《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贵州省安顺屯堡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就是根据代表的议案和建议列入常委会立法计划而顺利通过的。
四、注重纵横联系,合力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本届以来,我委十分重视加强与方方面面的沟通联系,共召开了4次全省人大教科文卫座谈会、1次北戴河培训会。与省直各对口部门建立了工作联系制度,围绕中心工作,互相通报交流,协调参与各种重大活动,达到了推动工作良性循环的好效果。注重加强与全国人大和各省(市、区)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的联系与交流,积极参加全国人大、西部十二省(市、区)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工作座谈会。配合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在贵州开展5次立法调研和工作调研。同时,注重发挥好教科文卫领域咨询专家的作用,主动邀请专家参与法规草案的调研、论证和修改工作,参与常委会的执法检查和视察工作。
五、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依法履职能力
委员会注重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届各次全会、十八大、省第十次、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加强法律业务知识学习,积极参加省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法律知识讲座,进一步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认真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作风建设年”、“四帮四促”活动,进一步提高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服务群众、服务基层能力,四次到兴仁县帮扶,为兴仁县五峰村排忧解难,申请、解决修路项目资金500万元,目前已到位资金120余万。加强组织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委员会各项工作制度,坚持定期召开委员会会议、主任会议。委员会组成人员积极参加委员会会议、立法、监督、代表视察、调查研究等各项活动,对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及时处理。认真抓好办公室全体干部的培训和学习,提高“办文、办会、办事”能力,加强学习型团队的建设,增强服务意识,推进信息化建设和对外宣传工作,编发简报、网站信息等宣传资料共计150余篇。
主要工作体会
五年来,委员会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有如下体会:
一、坚持把服务大局、关注民生作为委员会开展好各项工作的基本原则
党的十七大以来,党中央提出深入学习和贯彻科学发展观,陆续出台了一系列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的重大举措。2012年,国发2号文件在提到我省教科文卫方面工作时也明确提出:“加快推进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大力发展教育、卫生、就业和社会保障等事业,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2012年4月省十一次党代会又明确提出:努力冲出“经济洼地”,构筑“自觉自信自强,创先创新创优”的精神高地。这些要求都和教科文卫工作密切相关,为我委工作确立了新的目标,提出了新的要求。教科文卫工作涉及社会事业发展的方方面面,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因此,着力加强和完善这一领域的法制建设,依法履行职责,对加快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稳定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届以来,我委作为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机构,在广泛听取联系厅局和基层人大教科文卫工作部门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要求,明确了工作思路,即:坚持把“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这一主题始终贯穿于委员会工作和履职的全过程,为我省教科文卫事业发展创造良好法制环境。几年来,我们按照这一工作思路,努力开展工作,认真履职,始终把工作重点放在涉及民生的义务教育、食品安全、职业教育、计划生育、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科技进步、文化产业发展等方面,不断通过立法、执法检查、听取报告、调查研究等工作,促进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我委通过调研,感到食品安全是重要的民生问题,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发展与社会安定和谐,是当前及相当长一个时期社会各界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因此,从2009年开始,我委在制定每年工作计划时,都积极向常委会提出建议,连续四年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省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的立法和监督工作常抓不懈。2009年,我们协助常委会听取了全省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报告,2010年,受全国人大委托在全省开展了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2011年,又协助常委会开展了全省食品安全执法检查和专题询问工作,并在此基础上,于2012年11月份协助常委会审议通过了《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通过以上立法和监督,使我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得到进一步开展,食品安全生产、运输、经营各环节不断规范,食品安全法在全省的贯彻实施取得一定成效。
二、坚持把科学立法和民主立法,提高法规质量作为做好委员会立法工作的基础
立法质量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法律法规实施的效果,而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是委员会工作的基础,五年来,我们着重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了积极尝试和探索:
一是注意在法制统一的原则下维护地方立法的公正性。近年来,随着依法治国战略和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推进,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立法积极性和热情不断提高,地方性立法工作得到长足发展,但也要看到,在实际地方立法中,也存在不少问题。因此,本届以来,为了避免目前立法工作中存在的“政府利益部门化”和“部门利益法制化”倾向,省人大常委会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方面进行了有益尝试,采取主导立法方式制定了6部法规,其中,我委就占了2部,即已通过的《贵州省安顺屯堡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和《贵州省义务教育条例》。在具体立法过程中,我委始终坚持在国家法制统一的原则下,通过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建议和加强调查研究等手段,注意表达、调整和平衡各方面的利益关系,立法为民,努力提高立法质量,维护地方立法的公正性。
二是创新开门立法机制,不断提高地方立法的可操作性。每一部法规文本草案都要广泛征求意见,这是人大开门立法、民主立法的重要体现。为了更多地吸纳基层和社会各方面的意见,2012年,在省人大常委会对《贵州省义务教育条例》进行二审前,我们举办了由贵州省人大常委会主办,省教育厅、省广播电视台协办的“义教立法 我有话说”电视访谈节目,这种立法形式在全国属于首创。在节目中,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顾久亲自担任嘉宾主持,邀请了支教志愿者、中央电视台著名主持人曲向东主持节目,政府行政部门、学校、家长对教育投入、均衡发展等话题进行了讨论。观众通过电话、信箱、短信等方式踊跃反映自己对义教立法的意见建议。节目播出后,收到很好社会效果。据统计,节目制作和播出后共收到1468条意见建议。其中打电话的有25人次;发电子邮件的有16人次;通过电视台《百姓关注》短信平台发送短信的有1427人次。所提意见建议涉及师德师风、素质教育、农民工子女教育、学校乱收费等十一个方面的问题。根据群众意见,结合我省实际,打造出了一个具有贵州特色的义务教育条例,并在条例中突显了以下亮点:专章规定了“均衡发展”、“素质教育”,促进我省义务教育的健康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明确规定“外来娃”读书与城里娃一样待遇;强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为学生提供就餐条件;把“劳动教育”纳入素质教育重要范畴。进一步提高了法规质量,增强了法规的可操作性。
三是立法为民,破解难点,不断提高地方立法的科学性。委员会在工作中牢固树立立法为民观念,在起草法规文本时,针对法规中重点、难点问题认真开展调查研究。2008年,我委在协助常委会审议《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中,对关于“机关、事业单位、企业退休人员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退休时,加发5%退休金”条文是否保留或者修改问题,各方分歧较大。为妥善解决这一政府关注的“难点”和老百姓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我委首次委托省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进行专题民意调查,调查采取按全省企业应享受该政策人数85316人1‰的比例进行计算机辅助电话调查(CATI),样本主要分布在全省85户企业。通过以上民意调查,我委慎重地起草了专题报告给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出了保留5%的原规定不作修改的建议。省人大常委会采纳了我委建议,未对法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通过这种方式,为常委会委员在审议表决该法规草案提供了依据,是提高立法科学性,增强立法质量的一次有益尝试。
三、把创新和完善工作形式作为提高监督实效,做好委员会监督工作的关键
依法监督是人大发挥作用、推动工作的重要职权。只有不断扩展监督渠道,不断完善监督制度,不断丰富监督形式,才能使监督工作取得更多实实在在的效果。我委在监督工作的形式和内容方面进行了新的尝试和探索:一是增强监督的及时性。在全球甲型H1N1流感疫情快速传播,贵州尚未出现病例的情况下,为监督好全省防控疫情,专门听取了省卫生厅关于全省防控工作的汇报,并提出了一些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使之进一步做好防控工作,最终取得了无一例疫情发生的良好效果。二是注重监督的针对性。在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中,创新监督方式,首先是改变过去“先听政府汇报后检查”为“先检查后听政府汇报”的方式,把检查中发现的具体问题,在听取汇报时与省政府交换意见,督促省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整改。如检查组发现贵定县某中学食堂容量不够,致使近千名学生在校外解决午餐,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问题,与省政府交换了意见。会后,省政府有关副省长要求教育厅马上督促整改,较好地解决了该校学生午餐问题。其次是通过现场、网络、电话问卷调查,征集群众意见、建议3000余人次,将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食品安全问题突显出来,形成有数据、有分析的调查报告,作为参阅文件提交常委会审议,为常委会执法检查报告提供了科学依据,进一步增强了常委会委员的审议质量。三是确保监督的实效性。为加强执法检查效果,积极协助常委会开展了省人大常委会食品安全专题询问工作,通过制定工作方案、沟通协调、准备询问题目等方式,保证了常委会食品安全专题询问工作的顺利开展,在社会公众面前集中展示了省人大、省政府及相关部门对抓好全省食品安全工作的不懈努力和成果,同时,也提出了我省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促进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加强监管力度,让群众真正吃上放心食品。
四、把深入调查研究,掌握实情作为委员会工作取得成效的重要举措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人大教科文卫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这就要求我们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提高调查研究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处理好“调查”与“研究”的关系,在“沉下去、能深入”上下功夫,对了解到的情况进行理性思考、综合提炼,提出有分量的意见和建议,以点带面,推动工作。委员会经常深入农村、乡镇、企业、学校等开展教育、科技、文化等方面的调查研究,查找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2009年,委员会就我省中小学校法制教育工作的现状进行了调研,调研组针对未成年犯罪现象呈逐年上升趋势提出两条建议:一是建议将法制教育进学校的内容纳入相关地方性法规的相关条款。二是建议教育部门协助司法部门在省未成年人管教所增设职业教育课程。常委会在2010年修改《贵州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中,采纳了这两条建议,增设了相关条款,保障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同时,省教育厅根据调研组意见安排贵定县职业中学与省未成年人管教所一起,互相协作,在管教所内开设职业教育课程,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回顾五年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不足。在立法工作中,还需在进一步增强法规的可操作性上下功夫;在监督工作中,还需创新思路和方法,不断提高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还要继续提高委员会整体素质和增强自身履职水平等。这些都有待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教科文卫委要在新一届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围绕党的十八大确定的目标任务,抢抓国发2号文件机遇,深入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的部署,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科学发展、后发赶超,满怀信心地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结合五年来的实践,建议新一届委员会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立法方面
根据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召开的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教科文卫领域的立法力度,特别是加快文化、科技立法的步伐,如大力推动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文化产业园区建设,创建文化旅游发展的良好氛围,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等。继续抓好《贵州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草案)》、《贵州省职业技术教育暂行条例(修订)》、《贵州省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条例(草案)》、《贵州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修订)》、《贵州省中医药条例(草案)》、《贵州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条例(草案)》、《贵州省广播电视管理条例(修订)》、《贵州省建设工程文物保护条例(草案)》、《贵州省档案管理条例(草案)》、《贵州省献血条例(草案)》和《贵州省体育条例(修订)》等地方性法规的调研、论证、起草工作,在时机成熟时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立法建议。
二、监督方面
继续把当前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带有普遍性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监督的重点,依法开展监督,特别是应加强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执法监督和工作监督,推动政府相关部门依法行政,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就医难、上学难、食品安全不放心等重大问题。建议在近期开展对义务教育法和义务教育条例贯彻情况和文化产业园区项目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级政府部门抓好相关工作。
三、代表工作方面
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文件精神,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建议批评意见,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和各专门委员会活动的参与,充分发挥代表在立法、监督工作中的作用。
四、自身建设方面
进一步牢固树立党的观念、大局观念、群众观念、民主观念、法制观念,增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坚定性和自觉性,不断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要进一步加强委员会建设,提高干部队伍政治和业务素质为重点,更好地发挥委员会的参谋助手作用和办公室的服务保障作用,为全省教科文卫事业的全面发展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