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议案摘报第2号
案 由:关于立法打击违法建设行为的议案
提议案人(只写领衔人):陈连刚等11名代表
议案摘要:违法建设作为城市管理的“顽疾”,具有恶性破坏示范作用,是阻碍城市建设与管理的一个共性问题,依法治理、打击违法建设行为,已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由于缺乏专项性的法律依据,亟待立法,而遵义市又无立法权,特建议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立法,为遵义市制定打击违法建设行为的地方性法规或条例,以统一执法标准,缩短执法周期,提高执法效率,切实追究违法者法律责任,规范拆违执法行为。
议案审查委员会意见:建议交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审议,提出报告,报省人大常委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