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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检察: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26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1月26日上午,贵州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永金向大会作《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报告指出,2023年,全省检察机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自觉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按照“高标引领、能动履职、数字赋能、赶超跨越”的工作思路,求真务实、担当实干,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展现了良好的开局之为、形成了良好的开局之势。


突出政治引领,始终做到对党绝对忠诚

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向省委、最高检请示报告重要案件、重大事项175次。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委实施意见,对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清单式跟踪问效,把党的绝对领导落实在检察履职的全过程各方面。

扎实开展主题教育。牢牢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深入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工作和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对法律监督难点堵点进行大调研、大排查,逐一制定措施推动解决,建立健全常态化学习、成果转化运用、推动发展等制度机制24项。

深化政治业务融合。创新开展“透过业务看政治讲忠诚”案例讲评活动,1000余名检察官走上讲台,讲述办案时的政治考量、法律适用和办案效果,做到司法办案不止于“案件办结”、不止于“形式合法”、不止于“办好个案”,更要做到案结事了、实质公正、溯源治理。


依法能动履职,全力护航多彩贵州发展

全力维护安全稳定。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入推进社会治安重点工作专项行动,受理审查逮捕各类刑事犯罪4.9万人、审查起诉7.7万人。始终坚持“严”的一手,对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八类严重暴力犯罪,起诉3692人,并依法提出从严的量刑建议。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坚持露头就打,起诉555人。规范“宽”的一面,检察环节认罪认罚从宽适用率89.3%,量刑建议采纳率97.8%,一审服判率91.9%,有效减少社会对抗、增进社会和谐。用好“治”的一招,结合办案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667件,推动从个案办理“治标”向类案监督“治本”跃升。

主动护航经济发展。紧扣全省围绕“四新”主攻“四化”主战略和“四区一高地”主定位,深入落实国发〔2022〕2号文件和最高检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部署开展服务保障“四区一高地”建设专项工作,办理案件2.6万件。牵头与12个西部省级检察院、5个军事检察院联合制定加强新时代西部大开发区域检察协作的意见,出台检察机关支持贵安新区、黔东南、铜仁万山等地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坚持以法治化营商环境之“优”护经济大盘之“稳”,深入开展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和护航工业产业专项行动,起诉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972人、同比上升22.3%。坚持依法保障企业权益与促进守法合规经营并重,召开“检察长·董事长”座谈会98场,常态化清理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适用第三方机制办理涉案企业合规案件227件。

积极助力乡村振兴。开展“助推乡村振兴、服务保障三农”专项行动,办理危害乡村秩序、侵害农民权益等案件6221件,联合省农业农村厅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监督,督促提升改造高标准农田6369亩,防止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

着力守护生态环境。依法起诉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1057人,守护贵州青山常在、绿水长流。部署开展赤水河流域保护专项行动,办理环境污染案件232件,助力“生态河”“美酒河”长治久清。深入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积极探索“异地补植复绿”“碳汇+检察”等生态环境修复模式,督促认购碳汇量2.1万吨、补植复绿1.1万亩。



强化法律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刑事检察注重行稳致远。推动在市县公安机关设立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运行,变“轮值”为“常驻”,向“侦协办”选派286名检察业务骨干,提前介入案件2.1万件,监督立案、撤案7494件,检警配合制约更加紧密顺畅。坚持不枉不纵,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依法不捕不诉6601人,追捕追诉7132人。强化刑事审判活动监督,提出纠正意见1116件。深化落实“派驻+巡回”检察工作,办理“减假暂”案件1.4万件,核查纠正脱管漏管4733人。自觉融入反腐败工作大局,起诉职务犯罪632人。

民事检察注重提质增量。加强民事生效裁判、审判活动和执行活动全流程监督,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979件,同比增长10.4%。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裁判,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395件,再审改变率86.4%。对民事审判和执行违法提出检察建议1888件,采纳率99.4%。

行政检察注重开拓创新。践行“穿透式”监督理念,办理生效行政裁判监督案件691件,对其中行政机关存在的问题,提出检察建议550件。对行政审判违法和执行违法提出检察建议2060件,采纳率99.7%。积极探索“府检联动”,参与行政执法案件质量评查2.6万件,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1046件,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对刑事不起诉的案件,向行政机关提出非刑罚处置检察意见3937件,昭示不入刑不等于不处罚。

公益诉讼检察注重精准规范。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7206件,省检察院直接立案办理乌江干流环境保护等一批跨区域、影响大的案件。对诉前程序没有推动解决的,提起公益诉讼38件,以“诉”的确认推动问题整改、促进系统治理。


做实检察为民,积极回应群众关心关切

用心办好民生案件。全力守护老百姓的“钱袋子”,起诉电信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1.1万人,同比上升70.8%。观山湖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为175名老年人追回全部投资款900余万元。紧盯食品药品安全,与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部门,联合开展专项监督,办理案件316件。

依法保护特殊群体。与我省劳务输出较为集中的11个省级检察院签订民事支持起诉协作文件,办理农民工讨薪、追索赡养费等案件5170件,同比增长近一倍。加强残疾人权益保护,督促追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7000余万元,推动相关部门修建修缮无障碍通道1226个,做到“黔行有爱”。推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有机衔接,发放司法救助金3239万元,让困难当事人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司法温暖。倾心呵护未成年人,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起诉2884人。对主观恶性大、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涉罪未成年人依法起诉1221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的1155名未成年人,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持续提升和打造贵州专门教育矫治品牌,完善检校衔接机制,帮助2170名罪错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

妥善处理群众诉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推进检察机关信访工作法治化,新收群众信访2.5万件,均在7日内告知“已收到、谁在办”,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100%。成立“蔷薇花”等25个群众诉求化解检察工作室,着力打造检察环节矛盾化解“终点站”。


自觉接受监督,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接受人大监督更加主动。向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护航高质量发展、公益诉讼等工作524次,专题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检察建议工作,省人大在全国省级层面首次作出关于加强检察建议工作的决议。邀请代表视察检察工作2851人次。对省人大代表提出的13件议案、371条意见建议全部办理回复。

接受民主监督更加广泛。向省政协、各民主党派省委、省工商联通报检察工作,邀请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参加检察开放日、公开听证等7546人次。定期向社会发布监督与办案数据,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等9万余件。

接受履职制约更加规范。对公安机关提请复议复核、法院作出无罪判决的案件,逐案评查、认真审视。联合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开展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与省法院、省司法厅分别交流会商,建立重大刑事案件证据收集审查、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工作机制。


注重强基固本,切实提升履职保障水平

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开展覆盖全员的政治轮训,健全完善“全员、全面、全时”考核机制,统筹岗位练兵、同堂培训等,着力培养高素质检察人才,1人获评全国第五批检察业务专家,448人入选全国、全省检察人才库,108个集体、71名个人荣获全国、全省表彰。自觉接受纪检监察监督,支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纪违法检察人员28人。

深化拓展数字赋能。注重科技创新,研发检察人员“三全”考核等23个“轻应用”系统,助力检察“一张网”升级提速。深化检察业务应用系统与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贯通。把研发和应用法律监督模型作为提升办案质效的突破口,自主研发模型224个,发现监督线索1.6万条,成案2392件。

持续夯实基层基础。帮助13个基层检察院协调解决“两房”建设项目资金4300万元。52个检察院成立轻罪速办小组,推动刑事办案周期进一步缩短。全面深化“创特色、创经验、创品牌”活动,培育“益路黔行”等特色文化品牌126个,望谟县“布依检话”获评2023年全国检察机关优秀文化品牌。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全省检察机关将紧紧围绕服务保障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个最大的政治和坚持高质量发展这个新时代的硬道理,认真执行本次会议决议,依法能动履行检察职能,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一是进一步强化政治引领。二是进一步服务发展大局。三是进一步加强法律监督。四是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五是进一步锻造过硬队伍。(撰稿:人大论坛全媒体  摄影:人大论坛全媒体记者 王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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