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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2008年工作总结和2009年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09年01月16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省第十一届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落实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执行党的农业与农村工作的战略部署和方针政策,齐心协力,团结共事,立足省情,积极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各项任务。
  一、落实计划,开展立法调研
  围绕省人大常委会今年的立法计划,委员会积极开展了《贵州省气象条例》的修订,《贵州省土地开发整理条例(草案)》的调研,启动了《贵州省森林、林木、林地流转条例(草案)》、《贵州省农药管理条例(草案)》、《贵州省农村土地承包条例(草案)》的立法程序。在修订《贵州省气象条例》的调研中立足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力求体现地方特色,突出为民利民便民。针对立法中一些不太好处理的问题,委员会到新疆等省(区)进行考察,学习借鉴他们的立法经验和实践经验,避免立法中的疏漏和不足。通过调研,委员会认为1999年颁布实施的《贵州省气象条例》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各行各业对气象服务的要求越来越高,气象服务的范围越来越广,而且该条例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颁布前出台的,因此已经不适应新形势下的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的要求,建议列入省人大常委会2009年的立法计划,予以修订。
  二、突出重点,努力提高监督工作的实效性
  一年来,委员会紧紧围绕我省“三农”工作的重点,结合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把依法保障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制定监督计划,统筹安排,分步实施,努力提高监督实效,推动了政府有关部门的依法行政。
  1、委员会积极协助常委会开展工作监督。今年初我省遭受了历史罕见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为了确保实现“大灾之年农业不减产,农民不减收,经济不滑坡”的目标,委员会积极参与了省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视察活动。委员们在常委会领导的带领下,分赴贵阳市、黔南州等重灾区,深入田间地头、受灾农户、工矿企业、学校及卫生院等,通过听取汇报、实地察看、召开座谈会、观看录像等方式,了解灾情及灾后重建情况。视察组还分别慰问了抗灾抢险一线的同志和解放军战士、烈士家属和受伤同志。在对受灾及灾后重建情况进行了评估,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提出了恢复重建的意见建议,并撰写了视察报告报常委会,办公厅《情况通报》第3期刊载了该报告。
  2、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委员会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大力发展草地生态畜牧业,到2010年将我省建设成为生态畜牧业大省的奋斗目标,于今年510月,对全省发展草地生态畜牧业情况组织了较为深入、广泛的视察。之前先听取了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关于我省发展草地畜牧业工作情况的汇报,并随常委会领导分赴黔西南、黔南、黔东南、遵义、毕节、铜仁等地县,深入项目实施乡镇、村组、农户、养殖场、草场,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视察,在充分肯定33个试点县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同时,还就今后发展草地生态畜牧业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写了《关于全省草地生态畜牧业科技扶贫项目实施情况的视察报告》报常委会,办公厅刊登在《情况通报》第25期上。
  3、根据主任会议关于“省人大常委会开展《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的要求,我委组成调研小组,赴黔东南州雷山、榕江、黎平等县,对《纲要》中有关约束性指标:耕地保有量和森林覆盖率到2010年实现情况进行了预测和基本判断,肯定了取得的成效,找出了存在的问题,分析了原因,对今后的实施方案提出了意见,对纲要中制定的耕地保有量指标过高的问题提出了修改建议,并形成调研报告交常委会。
  4、围绕我省“三农”工作的重点和热点,委员会先后听取了省水利厅关于全省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治理工程、饮水安全工程、烟水配套工程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省农业厅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一法一条例”执行情况的汇报;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耕地保护和土地开发整理工作情况的汇报;省农办、省农业厅关于我省发展草地畜牧业情况的汇报。通过听取汇报,一是了解有关部门工作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二是对相关的立法工作作好前期准备。
  三、结合实施,抓好执法检查
  委员会开展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贵州省气象条例》及《贵州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的执法检查,重点检查了气象灾害的防御、开展人工影响天气、雷电防御措施落实、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特别是今年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中,气象应急预案的启动和执行等“一法两条例”贯彻执行情况。委员会先听取省气象局的工作汇报,然后组成二个组,分别深入到9个市州地的14个市县气象局、4个国家气象观测基准站、11个基层站和人工增雨防雹作业点实地察看。针对个别地方国家气象基准站探测环境受到破坏的情况,检查组提出了严肃批评,并召开现场会与当地政府有关负责人交换意见,督促提出整改措施,并进行连续追踪,依法纠正了侵害探测环境的行为,使监督工作取得了实效。综合检查材料报常委会,办公厅刊登在《情况通报》第5期上。
  四、有的放矢,工作调研和立法调研有机结合
  1、委员会把调查研究工作与立法工作结合起来,先后对《贵州省土地开发整理条例(草案)》、《贵州省森林、林木、林地流转条例(草案)》进行立法调研。为进一步促进我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调研组分别到都匀市、荔波县,对我省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研。同时,作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配套法规,调研组还就《贵州省森林、林木、林地流转条例(草案)》中依法规范森林、林木、林地流转,明确调处林木、林地权属争议等内容,征求了当地林农的意见,为制定法规打下了基础。
  2、发展农村现代流通是解放农村生产力,搞活农村经济的重要环节。为进一步促进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健康发展,了解我省农村商品流通的发展及改革情况,委员会组成调研组分赴贵阳、黔东南等地,对农村商品流通情况进行专题调研,深入实地察看了基层供销社、农资配送中心和农家店等,与当地负责人和农民群众进行交流,对调研中存在的有关我省农产品销售市场流通规模小、实力弱、缺少稳定渠道;农产品运输不畅,成本高;农村流通基础设施和市场管理落后;农资企业规模小,经营不规范等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形成了《关于我省农村商品流通情况的调研报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转给有关部门进行研究处理。
  五、加强学习,尽快适应人大工作的需要
  新一届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组成人员深切感受到,要尽快适应新环境,履行好法律赋予的职责,完成好人大的各项工作,首先是要加强对人大工作的学习,尤其是法律法规的学习。在全党全国兴起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活动中,委员们结合学习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深刻认识到,“决定”是我国我省农村工作一个相当长时期的指导性文件,必须认真学习,认真贯彻落实。另外还着重学习了《农业法》、《林业法》、《种子法》、《防洪法》、《农村土地承包法》、《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努力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并在具体的立法实践、调查研究、听取汇报过程中,转变思维方式和工作作风,尽快熟悉人大工作。
  六、其它工作
  1、年初召开了省人大农委与省级农口业务联系部门负责人联席会议,通报了委员会去年的工作情况,征求了对委员会今年工作要点的意见和建议。
  2、参加了全国人大农委在广西召开的各省、区人大农委负责人会议,并作了专题发言。
  3、接待了山东、吉林、甘肃、福建、陕西等兄弟省人大农委同志的来访,就人大农业与农村工作作了情况介绍和经验交流。

                               2009年工作要点

  2009年委员会继续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省委的部署为依据,服从和服务于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以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努力增加农民收入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积极开展立法、监督和调研工作,提高工作针对性、可行性和实践性,为统筹城乡发展,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为做好2009年的工作,年初召开一次农口业务联系部门联席会议,通报和商定我委主要工作。
  拟于上半年召开全省人大农委工作座谈会,按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研究探讨如何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农业与农村工作。同时以会代训,对参会人员进行农委工作方面的辅导。
  一、立法工作
  (一)建议将《贵州省气象条例》的修订列入省人大常委会2009年的立法计划。
  (二)建议列入省人大常委会2009年立法调研计划的:
  1、《贵州省土地开发整理条例(草案)》;
  2、《贵州省农村土地承包条例(草案)》;
  3、《贵州省森林、林木、林地流转条例(草案)》;
  4、《贵州省农药管理条例(草案)》。
  二、监督工作
  1、对全省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进行检查;
  2、听取省农业厅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汇报;
  3、听取省水利厅关于加大我省病险水库治理,逐步取消县及县以下资金配套执行情况的汇报;
  4、听取省林业厅关于我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情况的汇报;
  5、听取省农机局关于执行农机补贴情况的汇报;
  6、听取省农行加大银行信贷对农村经济发展和增加农民收入的支持力度情况的汇报;
  7、听取省农科院支持新农村建设工作情况的汇报(所抓黔西、凤冈两个点的经验和困难)。
  三、调查研究工作
  1、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贯彻执行情况进行调研;
  2、根据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进行调研。
  四、完成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自身建设
  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办公室的同志要继续搞好自身建设,抓好政治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通过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增强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为我省涉农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为依法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为农民较大幅度的增收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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