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登)
2008年,全省法院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和省委十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扎实做好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审判执行、队伍建设、基层基础、司法为民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
加强工作指导,努力为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98905件,审结189660件,同比分别上升13..90%和13..92%;其中省法院受理各类案件4359件,审结3265件,同比分别上升53..43%和34..69%。
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努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为我省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努力促进依法治省方略的实施。做好涉诉信访工作,努力促进“和谐贵州”的构建。全省法院始终把做好涉诉信访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特别是确保北京奥运会、残奥会的成功举办,作为第一位的政治责任,成功化解了231件多年上访不息的案件。全省法院开展了院长“大接访”活动,共接访案件5902件、涉及7993人。
缓解“执行难”问题,努力维护社会主义法制权威。全省法院积极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共清理出历年未执行案件6..8万余件,涉案标的121..13亿元,其中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7024件,涉案标的37..72亿元。落实各项便民利民措施,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提高法官素质,努力建设一支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法官队伍。组织开展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党的十七大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大学习、大讨论”以及“公正司法保民生”等5项学习教育活动。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预防和查处力度,全省法院共查处违法违纪人员37人,其中有7人被追究刑事责任。解决基层法院的困难,努力促进基层基础工作与我省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拓宽接受监督渠道,努力促进全省法院工作的健康发展。全省法院自觉强化宪法意识,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坚持定期向人大代表通报法院工作情况,走访或致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听取意见,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工作、旁听案件审理,不断完善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的工作机制。
2009年,全省法院将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和世界经济衰退给法院工作带来的各种挑战,更加主动地为我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一是依法严厉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努力为我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二是依法妥善处理新形势下的民事纠纷,努力为我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三是依法妥善处理各类涉及民生的案件,努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四是继续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努力夯实维护公平正义的第一道防线。五是继续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高人民法院的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