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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09年02月06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2009114日在贵州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肖永安

 

 

各位代表:

  我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2008年主要工作回顾

  

  2008年是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开局之年。省人大常委会在中共贵州省委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省第十次党代会和省委十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省的有机统一,围绕抢抓机遇、加快发展这一根本主题,按照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目标任务,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推动科学发展、构建和谐贵州、促进我省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性跨越,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地方人大工作

  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党的十七大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按照中央和省委的统一部署,省人大常委会及其机关自去年9月开始,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紧密联系贵州欠发达、欠开发的基本省情和地方人大工作实际,紧紧围绕做好人大工作、推动科学发展这个主题,把握为实现贵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性跨越创造良好法治环境这个实践载体,把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与提高干部素质结合起来、与做好当前工作结合起来、与依法履职结合起来、与解决存在问题结合起来,在实践中学习,在实践中探索,把科学发展观贯彻到立法、监督以及其它各项工作中去,始终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省人大常委会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就是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致力于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保障人民群众既能享受发展带来的物质成果,又充分享有民主权利;就是要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保证制定的每一部地方性法规、开展的每一项监督工作,都能够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保障和促进作用,都能够督促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都能够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地方性法规,对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作用,具有全局性、长期性、严肃性。省人大常委会坚持把为促进科学发展提供有力法制保障作为目标,立足省情、着眼长远,有计划、科学地开展立法工作,努力增强法规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在立法决策上,坚持法制统一原则,注重突出地方特色,关注人民群众的立法愿望和要求,整合社会各方面利益诉求,发挥地方立法平衡、调整社会利益关系的作用,立推动科学发展之法,立促进社会和谐之法,立管长远管根本之法。在立法理念上,坚持以人为本、立法为民的宗旨,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立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高度关注民生问题,注重对弱势群体的权利保护,加强对公权的规范和约束。在立法内容上,注重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妥善处理地方与国家的关系、局部与全局的关系、职能部门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当前发展与长远发展的关系,防止部门权力利益化和部门利益法制化,防止违背宪法和法律。在立法程序上,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科学立法、开门立法,充分发挥常委会集中审议的作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集思广益,博采众长,使立法资源得到合理统筹分配。

  人大监督行为是地方国家权力的体现,是代表人民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的实践。我们始终坚持以推动科学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着眼全省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关注重大决策和人民的整体利益,关注一府两院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着力健全监督机制,改进监督方式,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在监督选题上,立足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有效贯彻实施,围绕省委的中心工作和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选议题、定计划,使监督工作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有机结合,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总体部署与目标的实现。在监督内容上,坚持宏观监督与微观监督相结合、全面监督与重点监督相结合,围绕区域内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抓住制约和影响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从体制机制上去解决一些具有代表性、规律性的问题,使监督工作与群众发展愿望和要求有机结合,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在监督方式上,注重发挥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工作评议、质询等监督方式的作用,组织好视察和专题调查,认真办理代表意见建议,充分听取代表和群众意见,提高会议审议质量,加强督促整改落实,努力增强监督实效。

  二、稳步推进地方立法工作

  一年来,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森林公园管理条例、城镇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企业民主管理条例、行政复议条例修正案、关于废止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的决定;审议了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环境保护条例、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法律援助条例修正案;审议批准了贵阳市和民族自治地方的8件地方性法规和单行条例,完成了年初制定的立法计划。

  ()科学编制五年立法规划。根据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的立法愿望,审议通过了《贵州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明确本届省人大常委会的立法目标任务。规划包括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政治建设等各个方面的立法项目共96件,其中安排审议的地方性法规草案43件,调研起草、成熟时安排审议的53件,主要涉及市场主体、市场交易、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科技进步、知识产权保护和资源环境保护、改善民生、可持续发展等内容。

  ()继续完善经济立法和社会领域立法。我省森林资源丰富,促进森林公园健康发展,是实施环境立省和建设旅游大省战略的重要内容。为了进一步规范森林公园的规划、保护、开发、建设、管理,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制定了《贵州省森林公园管理条例》。房地产业是拉动投资、促进消费、扩大就业、改善人居环境,推动我省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之一。根据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我省原来制定的有关法规已不适应房地产业发展的需要,为了更好地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和政府部门的行政行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重新制定了《贵州省城镇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新颁布的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对行政复议的申请、受理、审理、决定以及指导与监督等程序进行了全面规范和完善,为保证行政复议法律法规在我省的正确实施,修正了《贵州省行政复议条例》。实行企业民主管理,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是发展基层民主,推进企业事务公开,支持职工参与管理,保障职工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的必然要求,常委会制定了《贵州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这些法规,将进一步促进森林公园、房地产业、行政复议、企业民主管理的健康发展。

  ()及时批准贵阳市和民族自治地方的法规。常委会坚持合法性审查原则,审议批准了《贵阳市地方立法条例》、《贵阳市促进旅游业发展办法》、《贵阳市阿哈水库水资源环境保护条例》、《贵阳市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含磷洗涤剂规定》、《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民族文化村寨保护条例》、《三都水族自治县水书文化保护条例》、《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洪渡河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城镇建设管理条例》。这些法规,对促进贵阳市和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将产生积极作用。

  ()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常委会主任会议制定了《贵州省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定》,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轨道。按照这个规定,实行统一审查制度,对省和贵阳市人民政府报送的规章,以及市()人大常委会报送的决议、决定进行审查。

  三、依法加强监督工作

  一年来,常委会按照监督法和我省监督条例的规定,认真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积极开展执法检查,监督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开展监督。去年年初,我省遭受历史罕见的特大雪凝灾害。省人大常委会十分关注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常委会各位副主任和有关专门委员会以及部分人大代表深入抗灾救灾第一线,帮助、指导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慰问基层干部群众,并分赴9个市(州、地)开展专题视察,在此基础上,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情况的报告,支持省人民政府按照省委一手抓抗灾救灾、一手抓恢复重建的决策部署,落实措施,用好资金,高质量完成恢复重建任务。常委会还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整改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对加强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农村卫生服务能力,加大资金投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宣传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开展整脏治乱满意在贵州视察活动,推进环境建设,提高服务水平,提升贵州形象。有关专门委员会对全省发展草地畜牧业情况进行深入、广泛的调查研究,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得到了省政府的肯定。

  ()加强对宏观经济运行情况的监督。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上半年经济运行情况和下半年经济工作安排意见的报告、关于十一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在听取评估报告前,常委会组织力量,深入基层,深入实际,进行充分调查研究,全面了解我省十一五规划的宏观经济主要目标的进展情况,重点调研纲要中确定的8个约束性指标完成情况。调研结果表明,十一五规划目标的61项总指标中,尚有15项没有达标或没有达到时间进度要求,8个约束性指标中尚有2个未达标。针对存在的问题,支持省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强项目库建设,坚持好字优先、能快则快,努力实现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历史性跨越;大力加强以交通、水利、电力、信息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突出抓好节能减排工作;坚持以人为本,高度重视改善民生等。常委会还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贵州省2007年省本级及全省财政决算草案和2008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07年度贵州省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批准了贵州省2007年省本级财政决算,提出严格预算约束、强化收支管理、规范转移支付、建立预算平衡调节基金管理制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等意见和建议。

  ()督促有关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整改落实省人大常委会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实施情况所提意见建议的报告,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的报告。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执法检查任务,配合全国人大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执法检查。

  有关专门委员会针对去年4月贵阳市发生桶装水水源性甲肝疫情,及时开展《贵州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检查出饮用水质量监督管理和生产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有关专门委员会还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贵州省体育条例》、《贵州省气象条例》、《贵州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贵州省红枫湖百花湖水资源环境保护条例》、《贵州省工会条例》等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针对上述法律、法规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依法开展司法监督。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了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省法院工作情况的报告。支持省高级人民法院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坚持司法为民,切实做好审判和执行工作,确保严格、公正、文明司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

  四、不断改进代表工作

  常委会十分重视代表工作,注重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积极为代表履职创造条件、做好服务。

  ()加强和改进代表培训工作。为提高新一届人大代表的履职能力,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后,常委会把加强和改进代表培训作为代表工作的重点来抓。一是培训方式多样化。采取委托培训、集中培训、以会代训、专题讲座等方式,积极开展代表培训工作。本届省人大代表选举产生后,委托各市(州、地)分别举办了代表上岗培训班;在省委党校举办了省人大代表专题培训班;省人大办公厅和选任联委编辑印发了《我怎样当人大代表》、《人大代表履职知识手册》和光碟。二是培训内容针对性强。代表培训内容立足代表履职需要、提高代表履职能力,重点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基本理论,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人大代表的职权、地位和作用等知识,以及如何审议工作报告、法规案,如何提出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等。三是培训覆盖范围广。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各级人大对新一届人大代表进行普遍培训,实现了省、市、县、乡四级人大代表全覆盖。通过培训,进一步加深了对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当好人大代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了代表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

  ()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和建议。在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上,代表们共提出议案8件。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按照大会主席团交办意见认真办理,常委会审议批准了有关专门委员会关于各项议案的审议结果报告。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收到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485件,已经全部办理完毕。代表对办理结果基本表示满意。为加大代表建议督办力度,常委会将一批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建议,作为主任会议督办件和代表跟踪督办件,督促省人民政府认真办理。省人民政府各承办部门把办理代表建议过程作为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认真听取代表意见,解决代表提出的问题。通过各方努力,代表提出的关于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农村沼气工程后续服务管理、贫困地区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建设投入、道路交通标识设置等,已经得到解决。

  ()组织代表开展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按照小型、专题、深入、实效的原则,组织在黔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围绕如何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构建和谐贵州三农工作、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整脏治乱、生态文明建设以及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扩大省人大代表对常委会活动的参与,适当增加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的人数,让代表在参与中了解和监督省人大常委会的工作。

  ()依法做好选举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依法任免干部相统一,换届后依法任免了省人民政府组成人员和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137人次。

  五、切实加强自身建设

  以强化学习和改善工作机制、提高服务质量为重点,切实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和机关建设,努力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

  ()把加强学习作为依法履职的第一需要,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一是坚持常委会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科学发展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基本理论、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监督法等内容,并紧密联系人大工作实际,进行专题讨论,提出贯彻意见。二是及时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委的重要会议精神,了解和掌握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政策,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政治上的坚定性。三是坚持邀请专家学者讲解宪法、监督法、立法法、贵州省地方立法条例、贵州省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等,从法律和实践两个方面,为新一届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回答干什么、怎么干的问题,以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法律知识和业务水平。四是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和省人大常委会的主要任务,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掌握发展动态,了解社情民意,帮助党建扶贫点、新农村建设联系点等基层,协调解决了一些实际问题。五是参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做法,在省人大常委会中成立中共党员委员临时党支部,健全组织制度,发挥党员作用。六是举办人大干部培训班、召开市(州、地)人大负责人情况通报会、创办《情况通报》等,畅通信息,交流经验,加强和改进上下级人大之间的联系和工作指导,共同推进我省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

  ()以提高机关集体参谋助手和服务保障工作水平为重点,加强机关建设。一是按照中央的部署和省委的要求,认真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加强机关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二是制定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保密管理工作暂行规定、代表大会秘书处工作职责、常委会会议各工作组职责,举办机关年轻干部公文写作培训班等,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机关办文、办会和办事的制度和程序,机关办文、办会、办事的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提高。三是建立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机构和机关处室负责人季度碰头会制度,互通工作情况,安排工作任务。四是加强机关干部的学习培训和培养使用,制定关心干部职工生活的有关规定等,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增强机关凝聚力和战斗力。机关基本建设和后勤服务管理进一步加强。五是组织全省人大理论研讨论文评选,召开全省人大理论研讨会,加强人大理论研究。

  全国人大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大工作十分关心,2008年,吴邦国委员长,李建国、蒋树声、陈昌智、严隽琪、桑国卫副委员长和有关专门委员会先后到我省考察指导工作,既是对贵州的支持和帮助,也是对我省人大工作的鞭策和鼓舞。

  各位代表,换届一年来,常委会认真履行职责,各方面工作有了新进步。这是在中共贵州省委正确领导和全国人大的指导下,在历届省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基础上取得的,是省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向关心、支持省人大工作的各个单位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性还不够,解决重管理、轻服务,重权利、轻义务等问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监督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监督实效有待进一步增强;代表建议所提问题的解决率还不高;对如何有效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还需要进一步探索和研究;对下级人大的工作指导和联系还不够等。这些问题,我们将在新的一年里,不断加以改进和完善。

  

                             2009年主要工作任务

  

  2009年,省人大常委会要在中共贵州省委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省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省的有机统一,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切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认真贯彻本次会议作出的决议、决定,努力推动省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继续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着力解决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当前,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已进入整改落实阶段,我们要把解决突出问题、破解发展难题作为彰显活动成效的关键来抓,努力把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到新水平,让广大干部群众切实感受到学习实践活动带来的新变化、新气象。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高度关注世界金融危机下的贵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势,立足贵州欠发达、欠开发的基本省情,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作用。要坚持依法办事,坚持集体行使职权,认真履行立法、监督等法定职责,着力解决影响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和主要矛盾,为实现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性跨越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要以解决民生问题为重点,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着力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切实维护积极向上、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

  二、继续加强立法工作,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围绕优化发展环境,科学制定年度立法计划,继续完善经济社会立法,完善农村法制建设,完善政治、文化等领域立法,着力解决影响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着力发挥好地方立法在我省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规范、引导、保障和促进作用,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在立法工作中,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不断增强立法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拓宽法规案起草的渠道,完善审议制度,提高立法质量,使法规更好地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三、继续加强监督工作,着力增强监督实效。把农村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及国家拉动内需所采取的十大举措在我省的实施情况,作为今年监督工作的重点。认真贯彻监督法,综合运用各种法定的监督形式,把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与工作评议结合起来,把推动改进工作与修改完善法规结合起来,把组织代表视察、调研活动与常委会的监督工作结合起来,着力增强监督工作实效。

  四、继续为代表做好服务,着力发挥代表作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认真研究影响代表作用发挥的问题和环节,支持、规范和保证代表依法履行职责。进一步健全和落实保障代表履职的各项制度,促进代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积极探索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新途径和新形式,不断扩大和拓展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努力为代表依法行使职权、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扩大代表对常委会活动的参与创造条件,不断提升代表履职水平。加大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力度,进一步调动代表履职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代表在构建和谐贵州中的重要作用。

  五、继续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认真总结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经验,深入研究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规律,完善常委会及机关各项制度,用制度来推动工作、保证质量。坚持不懈地抓好作风建设,增强人大工作的生机与活力。进一步加强对下级人大的工作指导和联系,共同推动我省人大建设。按照石宗源同志提出的省人大机关工作要有新面貌、新风气、新进步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机关思想政治教育,用事业激励人,用感情凝聚人,着力提高机关为常委会依法履职提供参谋助手和服务保障的能力。对人大机关进行科学、民主、规范管理,真正做到职责明确、关系协调、程序规范、效率提高,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通过抓班子、强队伍,努力建设一支风清气正、团结和谐、充满活力的省人大机关干部队伍,把省人大机关各项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各位代表,2009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也是推进十一五规划顺利实施的关键一年。在新的一年里,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贵州省委的领导下,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进一步推动我省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实现贵州经济社会发展历史性跨越,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以优异的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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