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议案摘报(第1号)
案 由:关于修改《贵州省信访条例》的议案
提议案人(只写领衔人):赵传灵等10名代表
议案摘要:《贵州省信访条例》(简称《条例》)2006年11月1日修订实施以来,为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保持国家机关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规范信访行为和信访工作,维护信访秩序,促进和谐贵州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新形势、新任务和信访问题的复杂化,对信访工作有了新的要求,现行《条例》有待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为此,特建议修订《条例》,进一步规范信访工作制度,统一信访工作要求,完善信访工作机制,认真做好新时期人民信访工作,有效化解信访矛盾、维护群众利益、保障社会稳定,为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议案选举组意见:建议交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审议,提出报告,报省人大常委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