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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感是安居乐业的基本要求

发布时间:2008年01月24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张菊代表(清镇市卫城镇大坪村碉楼村民小组农民)

  前几天,我们村民小组的一个老汉听说省里要开两会,专门找到我,要求转达他们希望加强对集贸市场及村寨治安管理的愿望。

  

  林连华代表(省委政法委副书记)

  安全感是人民群众生活的一个基本要求,也是民生的一个基本条件。这些年来,省委省政府采取很多措施,做了大量工作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收效是明显的。当然,也还存在一些问题,目前两抢一盗等刑事发案还是比较高,毒品犯罪、青少年违法犯罪也比较突出。我省平安建设工作正在全面开展,也有一些好的典型和经验,我们要认真总结和推广各地平安建设的经验,进一步提高老百姓的安全感,让群众安居乐业。

  

  赵军代表(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针对当前社会治安形势现状和特点,我们采取坚持预防为主,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精心制定和严格落实各项维稳工作措施。严厉打击贩运毒品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各类刑事犯罪。对侵犯群众切身利益,影响人民安全感的两抢一盗案件从快立案、从快审理、从快宣判、从快执行。加大来信来访工作力度,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合法反映问题阶段,排除社会治安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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