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议案摘报(3)
案 由:关于修改《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地区工作委员会条例》的议案提议案人(只写领衔人):禄绍康等10名代表议案摘要: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地区工作委员会条例》自施行以来,对地区人大工作产生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督法》的规定,该“条例”的有些条款与“监督法”不相吻合的,有一定的局限性,为充分发挥地区人大工委的职能作用,建议修改《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地区工作委员会条例》。
议案审查委员会意见:建议交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审议,提出报告,报省人大常委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