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议案摘报(5)
案 由:将《贵州省红枫湖百花湖水资源环境保护条例》的修订列入省人大常委会2008年立法计划的议案
提议案人(只写领衔人):李涛等15名代表议案摘要: 省人大常委会于1996年1月1日颁布实施了《贵州省红枫湖百花湖水资源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施行十多年来,对红枫湖百花湖水资源的保护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近年来,由于各方面的原因,红枫湖百花湖的水质日益恶化,湖区生态平衡受到破坏,已危及到广大人民群众的饮用水安全,急需更严格的管理措施来加大对红枫湖百花湖的保护。鉴于《条例》制定时间比较早,部分规定较为原则,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将《条例》的修订列入2008年立法计划。
议案审查委员会意见:建议交省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审议,提出报告,报省人大常委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