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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607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08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向宗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黔桂两省交通要道(荔波县茂兰至大沙坡公路改扩建工程)纳入建设计划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十四五”发展规划》,“十四五”期,普通省道和农村公路主要实施乡镇对外通三级及以上公路建设,实现乡镇与县城、上级路网之间的便捷连通与快速集散。您提出的荔波县茂兰至大沙坡公路改扩建工程属省道S514线,现状为三级公路,路基宽度7.5米。同一走廊带荔波至河池高速公路正在施工,预计2025年建成,S514荔波茂兰至大沙坡段现作为高速公路建设运输通道,近期实施改建势必造成浪费。为改善该路段通行现状,满足近期群众出行和高速公路建设运输基本需求,省交通运输厅已于2023年安排290万元,支持该路段实施路面修复。

为积极支持荔波县打造世界级旅游目的地,有效加快荔波县省际通道建设,省交通运输厅将强化以下工作:一是加强荔河高速公路项目建设调度,在保障质量安全前提下,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力争早日完工。二是督促和指导荔波县交通运输局落实S514荔波茂兰至大沙坡段公路管理养护职责,在高速公路建设期间,加强该路段管养,保障沿线群众安全出行。三是指导荔波县结合路网现状、旅游产业发展需求、交通量增长和项目配套资金筹集等情况,有序开展S514荔波茂兰至大沙坡公路项目决策评估、提级论证、工可、勘察设计、用地手续办理等项目前期工作,待实施条件成熟后,积极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力争在荔波至河池高速公路建成通车后启动该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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